清漳書院留別條訓

清漳書院留別條訓,清章學誠任清漳書院院長時,因“中道別去”,與諸生竭誠之留言。載《章氏遺書·佚篇》。共三十三條,要點為:(1)做人為學,俱當求其根本,得其本則功省而效多,否則功勤而效寡。(2)凡人皆應有“才、學、識”, 然“學固所以養才而練識”,教者當“即其天性所近”,而教育之。(3)諸生學習,應有創造性,所習經傳,學者自為推究,不可“株守塵冊”,方有進步。(4)為學工夫,“貴於銖積寸累”,著實用功,以求窮源有本之學, 不為遊說無根之學。

(5)人生誦讀之功,當在二十內外,後來人事日多,記誦之功日減,而理解貫串之效已敏,望諸生知其所務,誠能率以自勵。(6) 諸生為學,將來多以授徒為業,當知“教學半”,亦要量其材質,多方勸誘, 方可為師。條訓對於元明以來的八股取士,也頗多議論,認為諸生所讀坊刻講章,本無真識定見,俱守成說,空作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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