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淆概念

混淆概念是在思維或論辯過程中把兩個不具有同一關係的概念當作具有同一關係的概念而等同使用因而違反同一律邏輯要求的邏輯錯誤。如魯迅在《“有名無實”的反駁》一文中,談到當時國民黨軍隊中一位排長時說:“他以為不抵抗將軍下台,‘不抵抗’就一定跟著下台了。

這是不懂邏輯:將軍是一個人,而不抵抗是一種主義,人可以下台,主義卻可以仍舊留在台上的。”其中所說的就是把“不抵抗將軍”和“不抵抗主義”這兩個不同的概念當作相同的概念而混淆起來的邏輯錯誤。混淆概念的邏輯錯誤的產生一般是不自覺的、無意識的。如果有意識地、自覺地混淆概念,就是詭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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