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規劃局

深圳市規劃局

2004年8月23日,深圳市規劃局正式掛牌成立。市規劃局是在原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市住宅局的基礎上新設立的部門,主管全市城市規劃、勘察設計及地名管理工作。市局機關內設辦公室、總師室(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政工人事處、政策法規處、綜合業務處、規劃處(市地名辦)、建設用地處、城市與建築設計處(市雕塑辦)、交通市政處及規劃督查處等10個處室;設直屬寶安龍崗濱海(管轄鹽田區龍崗區的葵涌、大鵬南澳三鎮)4個分局,作為市局派出機構,實行垂直管理。2004年10月28日以後,市城中村改造工作辦公室也設在市規劃局。市規劃局還管理市規劃國土房產信息中心和市雕塑院等2個事業單位。

市局機關和4個分局共有正式人員339名,全局系統幹部職工總計854人,其中,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占24%,本科學歷的占53%,處級領導幹部54名,平均年齡不到40歲,其中,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占75%。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規劃局
  • 成立日期:2004年8月23日
  • 組成部分:市局機關和4個分局
  • 人員數:854人
  • 管理部門:市規劃國土房產信息中心市雕塑院
  • 地理位置:廣東省深圳市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派出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工作重點,現狀,大事記,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規劃勘察設計及地名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市實際,研究起草有關城市規劃勘察設計及地名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組織開展城市發展的戰略研究;參與制定全市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城市建設年度計畫;參與大中型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論證。
(三)組織編制全市總體規劃城市近期建設規劃、次區域規劃、分區規劃法定圖則、綜合交通規劃市政規劃;負責審批詳細藍圖和城市設計;承辦市政府委託的規劃編制審批工作;綜合平衡與城市規劃相關的專業規劃、專項規劃;參與編制全市土地利用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和年度土地開發供應計畫(含農用地轉用計畫和土地儲備計畫)。
(四)管理、指導全市各類建設項目的規劃實施工作,負責建設用地的使用管理;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簡稱“一書兩證”)及建設用地方案圖,根據規劃調整建設項目選址及用地方案圖;指導監督規劃設計方案招投標工作;負責建設項目的規劃設計審查及相應的管理;負責建設項目的規劃驗收,指導監督建設工程勘測、驗線工作。
(五)負責地名的命名、更名和註銷工作,建立地名檔案;負責指導城市規劃基礎信息資料的管理工作。
(六)負責組織對城市規劃實施進行檢查;對各類建設項目實施規劃監督管理。
(七)負責全市勘察設計規劃的行業管理工作,制定行業發展的規劃和計畫;負責許可權內勘察設計成果的管理。
(八)負責城市規劃展廳的管理工作。
(九)建立完善與企業對話溝通制度,提供高效優質服務。
(十)承擔市規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能,市規劃局內設10個職能處(室),即:辦公室、總師室(掛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牌子)、政工人事處(掛機關黨委辦公室牌子)、政策法規處、綜合業務處、規劃處(掛市地名辦牌子)、建設用地處、城市與建築設計處(掛市雕塑辦牌子)、交通市政處、規劃督查處。
深圳市規劃局辦公大樓一角深圳市規劃局辦公大樓一角
(一)辦公室。
負責本局系統的辦文、信息、會務、調研、保密、宣傳、接待、外事等工作;負責局領導政務活動安排及重要活動的組織工作;負責局工作規則的制訂;負責局機關行政後勤、固定資產管理及安全保衛工作;負責編制規劃建設資金計畫和計畫實施的預算、決算;負責機關和局系統財務管理工作,對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
(二)總師室(掛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牌子)。
組織承辦市人大、政協的議案提案和建議的答覆工作;負責局新聞發言人工作;配合局領導協調全局技術業務工作及重點項目的跟蹤落實;負責全局的業務發展規劃和科研工作;負責局技術委員會和業務例會工作;承擔市城市規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三)政工人事處(掛機關黨委辦公室牌子)。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黨務群團、政治學習、思想教育、業務培訓;負責全局紀檢監察及廉政建設,受理有關控告申訴和來信來訪,查處黨員幹部的違法違紀行為;負責局系統內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指導局系統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局系統工作人員的計生、出國及赴港澳台的審核和報批工作。
(四)政策法規處。
組織城市規劃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起草、修改與報批,提出相應的立法計畫;負責本系統行政案件的複議、應訴;負責城市規劃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和法規資料的收集、編撰;負責局系統的普法教育。
(五)綜合業務處。
負責局業務受理、公文督辦及信訪工作;依法制定本局辦事規程和服務標準並組織實施;重點為福田、羅湖、南山三區對口服務,統籌協調轄區舊城舊村改造規劃編制與實施工作,配合區政府改善交通市政設施和公共配套設施。
(六)規劃處(掛市地名辦牌子)。
組織編制全市總體規劃、次區域規劃、分區規劃、法定圖則;負責地名的命名、更名和註銷工作,建立地名檔案;負責指導全市城市規劃基礎信息、檔案管理工作;參與制定土地利用規劃、年度土地利用計畫和土地供應計畫。
(七)建設用地處。
負責全市建設項目的規劃選址、定點及面積核定工作,對建設項目提出規劃設計條件;負責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及建設用地方案圖,根據規劃調整建設項目選址及用地方案圖;負責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參與建設用地計畫和土地劃撥、出讓、轉讓方案的制定;參與大中型項目建設的可行性研究與論證。
(八)城市與建築設計處(掛市雕塑辦牌子)。
負責編制詳細藍圖,編制城市公園、城市雕塑、燈光夜景、地下空間(人防除外)及重點地區街景等各類城市設計;制訂城市設計指引;負責建設工程、裝飾裝修工程的設計方案和初步設計的業務管理;負責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組織管理市政府交辦的大型規劃設計項目的諮詢、招投標和方案競選工作;負責勘察設計單位的資質管理,負責勘察設計行業及市場管理。
(九)交通市政處。
負責組織編制交通、道路、軌道、給排水、電力電信、燃氣等綜合規劃及各層次市政專項規劃;協助管理各專業職能部門編制的各類基礎設施專項規劃;負責核發市政交通工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市政建設工程的規劃、市政工程項目設計方案和初步設計的管理;組織市政工程項目規劃驗收。
(十)規劃督查處。
負責對城市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管理,依法查處未取得“一書兩證”或不按“一書兩證”要求進行的違法建設行為;負責建築工程及小區規劃驗收;負責臨時建設工程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勘察設計市場及地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

派出機構

(一)市規劃局下設寶安、龍崗、濱海(管轄鹽田區、龍崗區的葵涌、大鵬、南澳三鎮)三個規劃分局(正處級),作為該局派出機構,實行垂直領導。
(二)原市規劃國土信息中心,更名為市規劃國土房產信息中心(原市住宅信息中心併入該中心),仍按正處級待遇。該中心由市規劃局管理,統一為市規劃局、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提供信息服務工作,實行資源共享,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對其相關信息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人員編制

(一)核定市規劃局機關總編制95名,其中行政編制85名,工勤雇員編制10名;局領導職數4名,處(室)領導職數29名。
(二)三個分局共配編制218名,其中行政事務編制198名,工勤雇員編制20名;分局領導職數共12名。
(三)市規劃國土房產信息中心事業編制68名(財政核撥補助20名,經費自給48名),其中,領導職數3名。
(四)市規劃局所需編制部分由原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調劑,另從原市住宅局機關劃轉編制13名(其中附屬編制1名,劃入後改為工勤雇員編制)。

其他事項

原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管理的以下事業單位劃歸市規劃局管理:
(一)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
(二)市城市交通規劃研究中心。
(三)市市政工程諮詢中心。
(四)深圳雕塑院。
(五)市龍崗交通規劃研究中心。
(六)市寶安交通規劃研究中心。
(七)市規劃國土培訓基地(更名為市規劃培訓基地)。

工作重點

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下,市規劃局緊緊圍繞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和諧深圳、效益深圳的目標和要求,不斷改革和改進城市規劃工作,一年多來,規劃工作各個方面都取得了較好的成績,進一步提升和加強了城市規劃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促進了城市建設的持續發展,改善了城市的綜合環境。
積極謀劃城市發展策略,開展了《深圳2030城市發展策略》研究,經過反覆錘鍊,不斷修改,目前已進入公眾諮詢階段。該項目向李鴻忠書記及市五套班子領導作了專題匯報,得到充分肯定。組織編制城市近期建設規劃,成立了由許宗衡市長親自任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基本完成八大組團規劃的編制和公示,南山分區的規劃市政府已經正式審批。大力推進法定圖則編制,5年內法定圖則將基本實現覆蓋全市規劃建設區,規劃的先導作用和現實指導作用將進一步強化。組織完成了奧體新城規劃設計、西沖濱海旅遊度假區概念規劃的國際諮詢活動,開展了深圳(龍華)新客站綜合規劃國際諮詢活動,為進一步豐富和塑造我市的城市特色做出積極探索。積極組織策劃首屆深圳城市\建築雙年展活動,為豐富深圳國際化城市的內涵、發展深圳的文化產業作出積極貢獻,首屆“雙年展”已於2005年12月10日正式開幕。
大力推進交通市政基礎設施規劃建設,編制完成了《深圳市整體交通規劃》和《深圳市公共運輸規劃》,明確了城市綜合交通體系的發展目標,制訂了交通一體化發展戰略和整體交通規劃方案,認真落實公交優先發展戰略,為制定我市《交通發展白皮書》打下了堅實基礎。上述兩項規劃得到了市領導的高度評價,社會反響強烈。大型基礎設施項目規劃建設進展順利。編制完成了《國家鐵路深圳地區布局規劃》,完成了“二線二站”的前期規劃工作,積極推進城市軌道交通的規劃建設,完成了軌道二期1、4號線延長段和3號線的詳細規劃,同時結合3號線的實施編制完成《深惠路(深圳段)交通改善規劃方案》。全力做好重大建設工程項目前期準備和服務工作,參與了福龍路、廣深沿江高速公路、南坪快速(一期)、寶安大道接深南路連線段、前海填海工程等10多項大型市政工程項目的設計協調配合工作。積極推進深圳河灣水污染水環境治理,組織修編完成的《深圳市污水系統布局規劃(2002-2020)》得到由錢正英院士領銜的專家組和市領導的肯定,規劃提出的“正本清源、截污限排、污水回用、生態補水”已成為深圳河灣水污染水環境治理的指導方針。編制完成《深圳市電力管網專項規劃》,通過結合電力部門發展規劃和各層次城市規劃,提出切合實際、符合電力發展需要的電力設施和高壓走廊的空間布局和合理的土地利用方案。
深圳捷運深圳捷運
不斷規範和完善建設用地管理工作,加快推進建設用地現狀調查清理,積極組織開展2006年度建設用地計畫研究。建立了近期建設規劃年度實施計畫制度,統籌全市建設項目用地計畫、城中村(舊村)與舊城改造計畫及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計畫等,將規劃對城市建設和土地供應的引導作用進一步落到實處。組織開展的產業用地指南研究項目進展順利,對產業用地的投資密度、開發強度等重要指標設定門檻,將有效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和集約化水平。資源管理進一步加強,節約型城市建設全面展開。劃定了全市基本生態控制線,作為城市建設的禁區和“高壓線”,經市政府批准,出台了《深圳市基本生態控制線管理規定》。圍繞建設國際化城市目標,穩步推進城中村改造工作。編制出台了《全市城中村(舊村)改造總體規劃綱要》和《關於深圳市城中村(舊村)改造暫行規定的實施意見》等指導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的綱領性檔案。還編制了《深圳市城中村改造專項規劃編制技術規定》、《市城中村改造資金管理辦法》等一系列城中村(舊村)改造配套政策。制定了2005年全市城中村(舊村)改造年度計畫,全市城中村(舊村)改造中長期計畫編制工作進展順利,將融合進近期建設規劃及國民經濟發展五年規劃的內容中。積極協調推進各區城中村改造具體項目。完成了2005年年度改造計畫13個全面改造項目中10個項目專項規劃的審批工作。
不斷加強機關自身建設。針對新形勢下規劃工作的新要求和當前我局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在全局系統內全面開展了以“全面提高、提升提煉規劃工作質量”為目標的質量建設年工作。營造濃厚的學習型機關氛圍,先後邀請國內外機構、政府機關以及著名高校的數十名專家學者,組織了二十多次大型高水平的學術報告會。
今後,市規劃局將切實按照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和諧深圳、效益深圳的要求,充分發揮規劃的“先導主導統籌”作用,在整合最佳化空間結構、集約高效配置資源、提高基礎設施的保障能力、促進區域和諧發展、加強規劃法制建設、提高規劃服務水平等方面繼續開拓進取,振奮精神,真抓實幹,把深圳建設國際化城市的偉大事業不斷推向前進。
深圳市全新環形城標深圳市全新環形城標

現狀

2009年,深圳市委市政府實行“大部制改革”,深圳市規劃局併入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

大事記

一:2011年前新建腳踏車道135公里
《規劃》提出,特區內整個腳踏車道總長將達到245公里(新規劃建設腳踏車道135公里及全部保留原有的腳踏車道110公里)。同時,完善部分道路上腳踏車道的連續性(如深南大道);在腳踏車道上設定統一、規範的標識系統。
規劃方案
1.特區內新建腳踏車道(預計總投資4600萬元)
●2008年度23條41公里
深南大道、登良路、公園路、泰然六路、筍崗路、南園路、八卦路、寶安北路、人民南路、沿河北路、黃貝路、怡景路、華麗路、愛國路、深沙路、海濤東路、臨海路、東濱路、福民路、華強北路、紅嶺路、南海大道
●2009年度20條35公里
南山大道、大學城規劃路6條、朗山路、華僑城支路5條、荔枝公園內道路2條、筆架山公園內道路2條、香蜜湖度假村內道路2條、僑城東路、金田路、茶光大道、福華路
●2010年度16條38公里
科苑大道、沙河西路、創業路、紅荔西路、嘉賓路、白石路、振華路、布吉路、布心路、深圳灣地區支路6條、濱海休閒帶腳踏車道
●2011年度12條21公里
龍珠八路、東港路、高新南十道、深灣一路、石洲中路、沙河街、民田路、上步路、東門路、翠竹路、東樂路、太白路。
2.新建11座人行過街天橋(地道)(預計總投資7000萬元)
●2008年度5座
桃源村、北環大道、天橋
筆架山水廠、北環大道、天橋
南方製藥廠、北環大道、天橋
新沙路、濱河路、天橋
市委黨校、香蜜湖路、天橋
●2009年度3座
藝園路、北環大道、天橋
科技中二路、北環大道、天橋
龍珠四路、北環大道、天橋
●2010年度3座
海園一路、濱海大道、地道
深灣五路、濱海大道、地道
深灣一路、濱海大道、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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