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深圳市社保局)

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深圳市社保局一般指本詞條

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行政事務機構,負責全市社會保險基金的徵收和管理。制定全市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少兒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企業職工住房公積金、機關事業單位職工補助基金及家屬統籌醫療工作計畫和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 性質:行政事務機構
  • 直屬機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職能: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的徵收和管理
  • 地址:深南大道8005號深圳人才園5樓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派出機構,福田分局,羅湖分局,南山分局,南山分局華僑城管理站,南山分局西麗管理站,南山分局蛇口管理站,鹽田分局,寶安分局,寶安分局福永管理站,寶安分局沙井管理站,地址位置,

主要職能

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社會保險(含養老、工傷、失業及其補充保險,下同)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本市經辦規程、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依法管理社會保險基金和職業年金基金。
(三)負責本市社會保險參保登記、擴面和關係轉移接續、個人權益記錄等工作。
(四)負責本市社會保險和職業年金等相關待遇的審核支付和服務管理工作。
(五)負責對工傷保險定點機構進行監督管理;負責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參保人及供養對象待遇領取資格認證。
(六)負責本市社會保險信息數據的採集、統計、分析和依法公布;負責本市社會保險檔案和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管理。
(七)受主管部門的委託,負責對全市用人單位和員工遵守執行社會保險政策及法規情況開展監督檢查等工作,負責全市用人單位員工工傷認定、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審批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綜合文稿起草、安全、保密、政務公開、新聞宣傳、財務、後勤保障等工作。
標準化與信息化處
統籌全局信息化、業務標準化和簡政放權工作;統籌全局服務效能提升和業務受理工作;負責綜合調研和跨部門業務協調;統籌協調信息系統、網站等的開發建設和日常管理維護;牽頭權責清單管理及業務知識庫維護更新工作;統籌全局普法工作,負責法律事務管理和法制審核工作;牽頭數據共享、大數據運用等工作。
計畫財務與基金運營處
承擔社會保險基金的巨觀預測分析;編制社會保險基金的預算、決算草案;制定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操作規程;承辦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會計核算,以及資金安排計畫和調撥;管理社會保險基金資產、銀行賬戶、票據及個人賬戶;制定社會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營、保值增值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業務數據統計、分析、報送等工作;負責職業年金相關管理工作。
社會保險業務處
擬訂社會保險待遇審核支付工作計畫、經辦規程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社會保險待遇調整工作;協助做好社會保險費率調整工作;協助做好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社會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工作;組織開展工傷預防、工傷認定、工傷醫療和工傷康復工作;負責工傷定點機構評審和準入;承擔工傷醫療目錄維護管理。
社會保險關係處
擬訂社會保險參保登記、擴面和關係轉移接續等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社會保險參保登記、關係轉移接續、個人權益記錄等經辦規程;配合做好金融社保卡管理工作;牽頭協調聯繫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相關工作。
稽核內控處
統籌全局業務經辦內部控制工作,建立健全風險防控機制;承擔社會保險基金的強制追償工作;負責信訪、維穩、綜治和應急處理工作;牽頭開展社會保險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及聯合懲戒工作;組織實施對全市用人單位和員工遵守執行社會保險政策及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等工作;承擔工傷定點機構監督檢查工作。
人事處
負責黨群工作,承擔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

派出機構

福田分局

(一)貫徹執行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下達的工作任務及計畫。
(二)擬訂轄區社會保險(含養老、工傷、失業及其補充保險,下同)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負責社會保險和職業年金的參保登記、擴面、個人權益記錄,及相關待遇的審核支付和服務管理等工作。
(四)承擔區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工傷亡認定、待遇核准及喪葬費、撫恤金、遺屬困難補助核准工作。
(五)承擔行業統籌企業人員、機關事業單位臨聘人員、保險行業行銷人員等特殊人員社會保險的參保登記、個人權益記錄,及相關待遇的審核支付和服務管理等工作。
(六)負責對工傷保險定點機構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轄區用人單位員工工傷康復、工傷預防管理工作;協助做好參保單位因工受傷人員勞動能力和傷殘等級評定工作。
(七)負責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參保人及供養對象待遇領取資格認證。
(八)負責社會保險方面的諮詢、投訴和信訪工作。
(九)承擔對轄區內用人單位和員工遵守執行社會保險政策及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等工作;承擔用人單位員工工傷認定工作。
(十)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羅湖分局

(一)貫徹執行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下達的工作任務及計畫。
(二)擬訂轄區社會保險(含養老、工傷、失業及其補充保險,下同)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負責社會保險和職業年金的參保登記、擴面、個人權益記錄,及相關待遇的審核支付和服務管理等工作。
(四)承擔區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工傷亡認定、待遇核准及喪葬費、撫恤金、遺屬困難補助核准工作。
(五)承擔行業統籌企業人員、機關事業單位臨聘人員、保險行業行銷人員等特殊人員社會保險的參保登記、個人權益記錄,及相關待遇的審核支付和服務管理等工作。
(六)負責對工傷保險定點機構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轄區用人單位員工工傷康復、工傷預防管理工作;協助做好參保單位因工受傷人員勞動能力和傷殘等級評定工作。
(七)負責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參保人及供養對象待遇領取資格認證。
(八)負責社會保險方面的諮詢、投訴和信訪工作。
(九)承擔對轄區內用人單位和員工遵守執行社會保險政策及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等工作;承擔用人單位員工工傷認定工作。
(十)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南山分局

(一)貫徹執行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下達的工作任務及計畫。
(二)擬訂轄區社會保險(含養老、工傷、失業及其補充保險,下同)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負責社會保險和職業年金的參保登記、擴面、個人權益記錄,及相關待遇的審核支付和服務管理等工作。
(四)承擔區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工傷亡認定、待遇核准及喪葬費、撫恤金、遺屬困難補助核准工作。
(五)承擔行業統籌企業人員、機關事業單位臨聘人員、保險行業行銷人員等特殊人員社會保險的參保登記、個人權益記錄,及相關待遇的審核支付和服務管理等工作。
(六)負責對工傷保險定點機構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轄區用人單位員工工傷康復、工傷預防管理工作;協助做好參保單位因工受傷人員勞動能力和傷殘等級評定工作。
(七)負責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參保人及供養對象待遇領取資格認證。
(八)負責社會保險方面的諮詢、投訴和信訪工作。
(九)承擔對轄區內用人單位和員工遵守執行社會保險政策及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等工作;承擔用人單位員工工傷認定工作。
(十)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南山分局華僑城管理站

承擔社會保險(含養老、工傷、失業及其補充保險)經辦服務工作;承擔用人單位員工工傷認定工作;做好社會保險方面的諮詢、投訴和信訪工作。

南山分局西麗管理站

承擔社會保險(含養老、工傷、失業及其補充保險)經辦服務工作;承擔用人單位員工工傷認定工作;做好社會保險方面的諮詢、投訴和信訪工作。

南山分局蛇口管理站

承擔社會保險(含養老、工傷、失業及其補充保險)經辦服務工作;承擔用人單位員工工傷認定工作;做好社會保險方面的諮詢、投訴和信訪工作。

鹽田分局

(一)貫徹執行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下達的工作任務及計畫。
(二)擬訂轄區社會保險(含養老、工傷、失業及其補充保險,下同)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負責社會保險和職業年金的參保登記、擴面、個人權益記錄,及相關待遇的審核支付和服務管理等工作。
(四)承擔區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工傷亡認定、待遇核准及喪葬費、撫恤金、遺屬困難補助核准工作。
(五)承擔行業統籌企業人員、機關事業單位臨聘人員、保險行業行銷人員等特殊人員社會保險的參保登記、個人權益記錄,及相關待遇的審核支付和服務管理等工作。
(六)負責對工傷保險定點機構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轄區用人單位員工工傷康復、工傷預防管理工作;協助做好參保單位因工受傷人員勞動能力和傷殘等級評定工作。
(七)負責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參保人及供養對象待遇領取資格認證。
(八)負責社會保險方面的諮詢、投訴和信訪工作。
(九)承擔對轄區內用人單位和員工遵守執行社會保險政策及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等工作;承擔用人單位員工工傷認定工作。
(十)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寶安分局

(一)貫徹執行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下達的工作任務及計畫。
(二)擬訂轄區社會保險(含養老、工傷、失業及其補充保險,下同)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負責社會保險和職業年金的參保登記、擴面、個人權益記錄,及相關待遇的審核支付和服務管理等工作。
(四)承擔區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工傷亡認定、待遇核准及喪葬費、撫恤金、遺屬困難補助核准工作。
(五)承擔行業統籌企業人員、機關事業單位臨聘人員、保險行業行銷人員等特殊人員社會保險的參保登記、個人權益記錄,及相關待遇的審核支付和服務管理等工作。
(六)負責對工傷保險定點機構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轄區用人單位員工工傷康復、工傷預防管理工作;協助做好參保單位因工受傷人員勞動能力和傷殘等級評定工作。
(七)負責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參保人及供養對象待遇領取資格認證。
(八)負責社會保險方面的諮詢、投訴和信訪工作。
(九)承擔對轄區內用人單位和員工遵守執行社會保險政策及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等工作;承擔用人單位員工工傷認定工作。
(十)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寶安分局福永管理站

承擔社會保險(含養老、工傷、失業及其補充保險)經辦服務工作;承擔用人單位員工工傷認定工作;做好社會保險方面的諮詢、投訴和信訪工作。

寶安分局沙井管理站

承擔社會保險(含養老、工傷、失業及其補充保險)經辦服務工作;承擔用人單位員工工傷認定工作;做好社會保險方面的諮詢、投訴和信訪工作。

地址位置

機關辦公地址:福田區深南大道8005號深圳人才園5樓(福田交通樞紐西側)
人才園社保視窗:福田區深南大道8005號深圳人才園1樓辦事服務大廳(福田交通樞紐西側)
交通指引:
1、乘坐捷運1號線(羅寶線)至竹子林站下車,B1出口
2、乘坐公車至市交委站、竹子林站或福田交通樞紐站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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