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

深圳市民政局

根據《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圳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深發20099號),設立深圳市民政局(簡稱市民政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主要包括:婚姻登記管理、社會福利管理、優待撫恤,退伍、軍休安置,收養管理、全市性社會團體管理、全市性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全市性基金會管理、殯葬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民政局
  • 性質: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 簡稱:市民政局
  • 地址:筍崗東路3012號中民時代廣場
主要職責,領導簡介,內設機構,直屬機構,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擬訂民政事業和社會工作的發展規劃。
(二)組織和指導擁軍優屬工作,承辦烈士稱號和因戰因公傷殘人員等級評定的申報和烈士褒揚有關服務工作。
(三)負責軍隊移交地方管理的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和復員幹部、退伍士兵、傷殘軍人的接收安置;推進軍休安置社會化改革。
(四)組織、協調救災救濟工作,推進自然災害救助體系建設,組織核查並統一發布災情,接收、管理、分配救災捐贈物品,組織、指導救災捐贈。
(五)承擔組織實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流浪乞討及生活無著人員救助的責任,完善社會救助體系。
(六)負責社會福利工作,逐步建立普惠型社會福利制度,創新慈善事業工作機制;指導社會福利彩票的發行與社會捐助;負責福彩公益金的管理、使用和發放;指導各類福利設施、機構、企業的建設和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老齡工作。
(七)負責行政區劃工作,承擔區、街道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界線變更以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負責市內各級行政區域的界線勘定和管理。
(八)推進殯葬改革;負責收養登記,指導婚姻登記管理;指導婚姻、殯葬、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九)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和社區建設,指導社區管理服務體系建設。
(十)完善社會工作制度,統籌協調社會工作,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
(十一)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進行登記管理和監察的責任,深化社會組織管理體制改革。
(十二)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簡介

姓名
職務
分管工作
廖遠飛
局長、黨委書記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政策法規處
陳亞凱
黨委副書記

負責黨的建設、紀檢、監察、新聞宣傳、安置、軍休、軍供等方面工作。分管黨委辦(包括局機關黨委)、安置處,市軍供站、市殯葬管理所、市軍休服務管理中心、市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第一休養所、市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第二休養所。
黨委委員、副局長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協調、信訪維穩、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後勤保障、基礎設施建設、信息化、社工人才隊伍建設、福利彩票發行等方面工作。分管辦公室、社會工作處、信息基建辦和市福利彩票發行中心,協管政策法規處。
黨委委員、副局長
負責救災減災、社會救助、公益慈善、社區建設、行政區劃等方面工作,協助負責中國慈展會相關工作。分管救災救助和慈善處、社區建設和區劃處,市救助管理站、市社會捐助接收管理服務中心。
皮勇華
副局長

內設機構

機構名稱
職能介紹
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信訪、督辦、接待、財務、固定資產管理、政務公開和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工作;協調公益金管理工作。
承擔黨務、紀檢、監察、機構編制、人事、社會保險、工青婦、計畫生育、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
優撫和雙擁處
開展雙擁創建活動;擬訂優撫對象優待、撫恤、補助標準並實施;承擔烈士稱號和因戰因公傷殘人員等級評定的申報和烈士褒揚有關服務工作;承辦省、市級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和新建、遷建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申報工作。
安置處
承擔軍隊移交地方管理的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和復員幹部、退伍士兵、傷殘軍人的接收安置工作;承辦退役士兵、軍休人員的來信來訪工作;推動軍休安置社會化改革。
救災救濟和低保處
組織實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完善社會救助體系;組織、協調救災救濟工作,承辦災情統計,核查以及指導災民安置、災後恢復重建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承擔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指導捐贈工作;承辦行政區劃有關事務。
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處
擬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承擔老人、孤兒等特殊群體權益保護工作;依法管理各類福利機構、企業;承擔收養登記、殯葬管理等工作,指導婚姻登記、慈善工作。
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處
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居民委員會建設、居民自治和居務公開工作;統籌協調和指導社區建設和社區服務工作;組織實施“固本強基”社區建設項目。
社會工作處
組織擬定社工發展規劃、政策;擬定社工崗位和項目設定標準,統籌規劃和管理政府購買社工服務項目;對社工社會組織和民辦社工機構進行業務指導;推進社工人才隊伍建設。

直屬機構

社會組織管理局
市社會組織管理局為市民政局直屬副局級行政單位。
深圳市民政局財務管理中心
負責市民政局所屬單位財務和各類資金的集中統一管理,並為各單位提供財務服務。承擔公益金收支、投放和指引編制工作;負責受理公益金資助項目申請,審查並組織考察評估;負責公益金的投放及監管,定期向社會公布使用情況。
深圳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省、市有關老齡工作的方針、政策,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和有關老齡政策法規的調研、起草以及實施工作。
二、宣傳貫徹《老年法》,檢查《老年法》執行情況,做好老年信訪投訴和老年人合法權益保障等各項工作。
三、做好全市“六個老有”的統籌、指導、檢查、落實工作,督促老齡事業發展規劃的實施。
四、圍繞老齡工作,做好老齡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和涉老部門、社會各界的有關協調工作。
五、發動全社會開展敬老助老活動。組織好每年一度的老人節敬老月系列活動。
六、指導涉老部門和區、鎮(街道)老齡工作,推動社區和基層老齡工作。
七、做好市老齡工作委員會交辦的其他有關老齡工作。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
救助流浪乞討人員;臨時安置公安城管民政聯合執法大隊送來的擾亂社會公共秩序人員;對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護、教育並護送返鄉工作;寒流、酷暑、颱風等自然災害和群體性鬧事等特殊情況的臨時性庇護;對遭家庭暴力的婦女兒童提供臨時性庇護救助。
深圳市社會福利中心
為收養的孤、殘兒童實行撫養、治療、教育;對入住的孤殘老人和部分家庭寄養老人及殘疾人提供各種管理、治療、康復、娛樂等服務。
深圳市軍供站
為平時過往我市的官兵提供食宿、交通服務;為我市開展雙擁工作提供場地服務;緊密結合部隊完成作戰、演習、訓練、調防、施工、兵員復補和搶險救災;戰時軍隊後勤補給支援。
深圳市社會捐助接收管理服務中心
負責社會捐贈款物的常年接收和管理;協助市民政部門指導區、鎮(街道)的款物捐贈工作。
深圳市軍休服務管理中心
為分散安置在我市各區的軍休幹部提供服務管理工作。
深圳市軍休一所
為接收安置在軍休一所的軍休幹部提供服務管理工作。
深圳市軍休二所
為原接收安置管理在軍休二所的軍休幹部提供服務管理工作。
深圳市殯葬管理所
深圳市殯葬管理所為市民政局直屬副處級事業單位,負責貫徹執行殯葬管理方針、政策和法規;推行改革,做好實行火葬的工作;承擔移風易俗,文明節儉辦喪事的宣傳工作;負責全市服務行業(包括下設單位)的業務指導和管理,具體承擔查處違反殯葬法規的行為。內設辦公室、業務科、宣傳科,下設殯儀館、吉田墓園、料嶺墓園,所下屬殯儀館1998年被檢評為國家一級殯儀館。
深圳革命烈士陵園管理所
貫徹落實《烈士褒揚條例》和《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辦法》;革命烈士紀念褒揚,教育人民;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和配套設施建設、維護與環境衛生管理,園林綠化美化;革命烈士史料、圖片、遺物的收集、編寫、陳列;革命烈士骨灰保存;革命烈士文物檔案建立與保管;組織開展悼念革命烈士和愛國主義教育活動;作好接待服務工作;開展烈士陵園養護管理、陳列展示工作的新思路、方針、政策調研工作。
深圳市福利彩票發行中心
屬二級福利彩票發行單位,承銷、管理中國福利彩票在深圳地區的發行銷售。
深圳市慈善會
負責籌集慈善資金物資;組織各類慈善活動;協會組政府、民間發展各項慈善事業;興辦各種慈善服務機構;開展國內外、港澳台慈善交流活動;按照捐贈者意願進行慈善資助項目。

地理位置

地址:筍崗東路3012號中民時代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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