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深圳市民政局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是2009年發布的公告。深圳市民政局決定從市、區機關單位公開選調若干名公務員。選調條件為深圳市、區在編在崗公務員,並已通過公務員登記的正科級以下人員中共黨員,年齡30周歲以下等。選調程式,包括發布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組織考試、組織考察、確定選調人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民政局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 發布單位:深圳市民政局
  • 發布日期:2009-11-10
為積極支持我市大部制改革,給年輕優秀幹部提供一個更能發揮其專業特長的平台,最佳化民政幹部隊伍,根據省、市有關公務員交流工作的規定,深圳市民政局決定近期從市、區機關單位公開選調若干名公務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條件:
1、深圳市、區在編在崗公務員,並已通過公務員登記的正科級以下人員。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專業要求:公共管理社會工作社會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3、中共黨員,年齡30周歲以下(1979年12月1日以後出生)。
4、具有3年以上機關工作經驗,有較強的文字寫作能力,近3年年度考核為稱職以上等次。
5、同等條件下,獲有與專業相符的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者優先考慮。
二、選調程式
(一)發布公告
2009年11月10日,在深圳市政府線上、深圳市公務員之窗、深圳市民政局網站同時發布選調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地點。時間:2009年11月20日至30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地點:深圳市筍崗東路12號中民時代廣場A座1605、1606。
2、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與報名同時進行,報名者須攜帶報名表、身份證和戶口本、學歷學位證、公務員登記表、任職檔案、個人發表的文章或撰寫的公文等資料進行報名和資格審查。
3、報名者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虛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報名者本人承擔。所留聯繫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繫。
(三)組織考試
採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方式進行,由市民政局統一組織。
(四)組織考察
由市民政局組成考察組前往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進行考察。
(五)確定選調人選
由市民政局黨組根據考試綜合成績、考察結果、個人綜合素質、崗位需求等綜合情況,按照1:1比例研究確定選調人選,並根據我市公務員交流有關規定辦理商調手續。
三、其它事項
此公告由本局負責解釋。
附:深圳市民政局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
深圳市民政局
二○○九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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