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商務局

深圳市商務局,是深圳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是將市投資推廣署的行政職能,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市保稅區管理委員會)的外經貿商業、保稅區管理職責整合組建的。

2019年2月1日,正式掛牌運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擬訂商務領域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研究國內外貿易、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總勢並提出政策建議。
(二)擬訂商務發展戰略、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市場體系建設、內外貿易發展、投資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加快推進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推進內外貿融合發展,最佳化商貿流通產業布局和結構。
(三)負責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協調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監測分析商務運行態勢、商品供求,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促進商貿流通體制改革,協調解決商貿流通中的重大問題。推進流通標準化。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
(四)擬訂並組織實施會展、電子商務、商務服務等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會展業管理。促進貿易增長方式轉變,指導和協調貿易促進體系建設,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指導商品貿易結構調整。
(五)擬訂流通業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負責流通行業發展工作。推進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推進流通業品牌建設。指導和管理再生資源回收相關工作。依法對拍賣、租賃、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業等進行監督管理。
(六)組織實施進出口商品目錄。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除糧食、棉花外)進出口計畫以及進出口商品配額、關稅配額計畫。擬訂並組織實施最佳化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結構和對外技術貿易的政策措施。負責監督協調機電產品國際招投標。指導加工貿易工作,推動加工貿易轉型升級。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統籌協調國際貿易“單一視窗”和電子口岸建設工作。組織實施科技興貿戰略和國際品牌建設。
(七)牽頭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計畫,負責商貿服務業(含批發、零售、家政、餐飲、住宿業等)管理、發展相關工作。指導服務貿易領域的對外開放。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服務進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業發展。
(八)組織協調實施“走出去”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對外經濟合作的規劃、政策、管理辦法和對外投資計畫。依法管理、監督和服務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本市承擔的對外援助相關工作。
(九)指導外商投資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外商投資戰略和最佳化外商投資環境的政策措施。依法管理外商投資企業和項目有關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指導和協調投資推廣工作,建立和完善投資推廣機制。擬訂招商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各區、重點區域、重點產業園區開展招商工作。推進海外經貿網路的建設和管理。牽頭開展境內外投資推廣活動。承擔重大項目招商和跟蹤服務工作。
(十一)負責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統籌、規劃,制定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相關政策和產業目錄。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各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工作。協調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相關工作。各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工作。協調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相關工作。
(十二)指導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指導產業損害調查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相關貿易救濟措施。指導協調國外對本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
(十三)負責市駐海外經貿代表處(市駐海外高層次人才聯絡處)有關管理工作。
(十四)指導協調商務領域的人才隊伍建設、行政審批和安全生產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機構名稱機構職能
    1.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
    2.承擔信息、保密、信訪、應急、安全、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
    3.承擔機關財務、信息化、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
    綜合法規處(公平貿易處)
    1.編報和組織實施商務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指導性計畫,監測分析商務巨觀運行情況。
    2.組織研究商務發展趨勢和重大問題,擬訂商務領域改革創新及相關政策建議。
    3.負責綜合材料、對外協定的起草或審核工作。
    4.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5.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査工作。
    6.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7.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涉外智慧財產權和貿易糾紛。
    8.指導進出口公平貿易及產業損害調查工作。
    9.組織開展全市商務系統績效考核工作。
    10.牽頭開展歸口的各項財政專項資金的計畫、監管、評審和績效評價等工作。
    流通市場處
    1.承擔商貿流通行業管理。
    2.牽頭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健全和規範商品市場體系、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
    3.指導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
    4.推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
    5.擬訂物流業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6.推進流通標準化。
    7.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
    8.依法對批發、零售、拍賣、租賃、汽車流通、舊貨流通業等進行監督管理。
    9.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10.監測分析市場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
    11.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和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
    12.承擔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相關工作。
    13.推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指導和管理再生資源回收工作。
    對外貿易處(市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
    1.擬訂並組織實施對外貿易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
    2.指導協調全市對外貿易促進體系建設,最佳化對外貿易發展環境。
    3.牽頭協調國際貿易“單一視窗”和電子口岸建設工作。
    4.調整對外貿易商品結構,促進對外貿易發展方式轉變。
    5.負責對外貿易運行監測及統計分析。
    6.協調促進加工貿易創新發展。
    7.指導、協調推進外貿品牌建設工作。
    8.組織實施進出口商品目錄。
    9.依授權簽發各類進出口許可證,承擔企業申請限制類商品進出口經營資質相關工作。
    10.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除糧食、棉花外)進出口計畫以及進出口商品配額、關稅配額計畫,協調、落實供應港澳的配額商品工作。
    11.承擔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貿易促進工作。
    12.監督協調機電產品國際招投標工作。
    13.實施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管制。
    14.協調處理涉外貿易糾紛。
    服務貿易處(會展業管理處)
    1.擬訂並組織實施服務貿易、商貿服務及服務外包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
    2.承擔技術進出口和軟體出口管理工作。
    3.承擔服務貿易進出口管理、統計工作。
    4.推動服務外包業發展。
    5.承擔商貿服務業(含家政、餐飲、住宿業等)管理、發展相關工作。
    6.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
    7.管理會展業。
    電子商務處(審批服務處)
    1.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電子商務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措施,促進電子商務推廣與套用。
    2.促進網路零售、電子商務服務業等多業態發展。
    3.承擔跨境電子商務、電商統計分析相關工作。
    4.承擔政務服務改革和行政審批服務事項標準化工作,統一承擔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受理、證書發放、業務諮詢工作。
    5.牽頭商務領域服務企業工作。
    保稅經濟處
    1.承擔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統籌、規劃和園區申報工作。
    2.擬訂並組織實施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推動保稅區域轉型升級。
    3.制定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產業目錄,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工作。
    4.負責海關特殊監管區情況匯總、評價工作。
    5.協調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相關工作。
    6.承擔市保稅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外資管理處
    1.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外商投資規劃、計畫和政策措施。
    2.擬訂年度外商投資指導計畫並組織實施。
    3.承擔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變更及後續管理、服務工作。
    4.依法對外商投資項目相關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5.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法律法規和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6.承擔外商投資統計工作。
    7.承擔國家有關外商直接投資的政策性專項工作。
    投資推廣處
    1.擬訂並組織實施招商引資規劃、計畫和政策措施。
    2.協調和指導投資推廣工作,建立和完善投資推廣工作機制。
    3.指導各區、重點區域、重點產業園區開展招商工作。
    4.承擔營商環境宣傳及監測工作。
    5.牽頭承擔外事工作。
    6.牽頭推進全球經貿網路的建設和管理。
    7.籌劃境內外大型投資推廣活動。
    8.承擔國際投資推廣平台的運作管理工作。
    重大項目招商處
    1.牽頭戰略性新興產業等重點產業重大項目招商工作。
    2.擬訂並組織實施重點產業年度重大招商項目引進計畫。
    3.承擔重大項目招商和跟蹤服務工作。
    4.籌劃重點產業投資推廣活動。
    對外合作處
    1.組織協調實施“走出去”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對外經濟合作的規劃、政策、管理辦法、對外投資計畫和國際市場開拓計畫。
    2.依法管理、監督和服務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
    3.承辦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權益保護相關工作監測、分析對外經濟合作運行情況,承擔有關統計工作。
    4.指導對外援助業務的開展,監督檢查本市承擔的對外援助項目實施工作。指導企業防範和應對境外突發事件。
    5.牽頭組織境外展覽。
    機關黨委(人事處)
    1.負責黨群工作,承擔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
    2.承擔商務領域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黨組書記
      主持市商務局全面工作。
      副局長、黨組成員
      分管辦公室、服務貿易處(會展業管理處)、電子商務處(審批服務處)、保稅經濟處,分管安全生產工作。
      副局長、黨組成員
      分管流通市場處、投資推廣處、重大項目招商處、機關黨委(人事處)。
      副局長、黨組成員
      分管綜合法規處(公平貿易處)、對外貿易處(市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外資管理處。
      黨組成員、市公平貿易促進署署長
      全面負責市公平貿易促進署工作。
      二級巡視員
      分管對外合作處、市駐海外經貿代表處(市駐海外高層次人才聯絡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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