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信訪局

深圳市信訪局

深圳市信訪局,是深圳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由將深圳市委市政府信訪局(市信訪大廳、市人民建議徵集辦公室)更名而成。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擬訂相關地方性信訪工作法規、規章和政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負責指導、協調、督辦全市信訪工作,處理市委、市政府及上級單位交辦的來信、來訪、來電和網路信訪事項。負責組織協調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接訪活動,處理市領導電子信箱有關信訪件。按《信訪條例》對有關行政機關及工作人員提出改進工作、行政處分建議。
(三)處理信訪人向市政府提出的複查、覆核信訪事項;組織指導對重大信訪案件的公開聽證。
(四)負責人民建議的徵集、整理、交辦、辦理和督辦。
(五)負責市信訪大廳駐廳視窗單位的管理、協調和服務。
(六)組織指導我市信訪民眾越級上訪的勸返工作。協助有關執法機關做好非接待場所上訪行為的依法處置。
(七)建立和完善信訪信息報送制度,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信訪情況分析和研判報告。組織開展政策性、全局性信訪事項和熱點、難點信訪問題調研,掌握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的情況和動態。組織指導信訪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
(八)負責信訪法規政策宣傳。組織開展信訪系統人員培訓。負責信訪系統信息化建設的規劃和指導。指導信訪系統來訪接待場所標準化建設。
(九)組織實施信訪工作績效考評和信訪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十)負責市信訪穩定備用金的管理使用。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市信訪局應當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強“智慧信訪”建設,從源頭研判、預防信訪問題的產生。推動依法、及時、就地化解矛盾糾紛,充分發揮信訪工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維護民利、凝聚民心”的作用,更好地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內設機構

辦公室(機關黨委)
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調研、綜合文稿起草、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外事等工作。承擔財務、信息化、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黨群工作,承擔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擬訂市領導接訪、包案以及市信訪督查專員掛職鍛鍊的工作計畫。組織開展信訪工作考核評比與經驗交流。負責市信訪穩定備用金的管理使用。指導全市信訪系統的法制建設。
接訪轉交處
對民眾通過有關形式提出的投訴請求或者建議、意見進行登記,並依法轉送、交辦。對中央及省、市領導批示的信訪事項,上級機關單位轉送交辦的信訪事項,信訪人提出的複查、覆核信訪事項進行登記、移送。管理市信訪大廳,接待民眾來訪,協助公安機關維護信訪秩序。反映民眾來信、來訪中的重要情況。牽頭開展信訪數據統計,分析研判信訪形勢,通報信訪情況。協調處理民眾到省進京上訪和異常、突發性上訪事項,指導、協調駐省、駐京信訪工作。
協調化解一處
指導羅湖區、鹽田區、龍崗區、坪山區、大鵬新區、深汕特別合作區信訪工作,督辦已轉送、交辦的信訪事項。協調重要信訪事項,會同做好民眾到市信訪大廳重要來訪事項的接待工作,處理相關信訪事項的複查、覆核,指導重大疑難信訪問題案件的信訪聽證工作。辦理國家信訪局、省信訪局,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市領導交辦的相關信訪事項。協調開展涉相關區的市領導接訪、包案以及市信訪督查專員掛職鍛鍊等工作。
協調化解二處
指導福田區、南山區、寶安區、龍華區、光明區信訪工作,督辦已轉送、交辦的信訪事項。協調重要信訪事項,會同做好民眾到市信訪大廳重要來訪事項的接待工作,處理相關信訪事項的複查、覆核,指導重大疑難信訪問題案件的信訪聽證工作。辦理國家信訪局、省信訪局,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市領導交辦的相關信訪事項。協調開展涉相關區的市領導接訪、包案以及市信訪督查專員掛職鍛鍊等工作。
協調化解三處
指導市直單位信訪工作,督辦已轉送、交辦的信訪事項。協調重要信訪事項,會同做好民眾到市信訪大廳重要來訪事項的接待工作,處理相關信訪事項的複查、覆核,指導重大疑難信訪問題案件的信訪聽證工作。辦理國家信訪局、省信訪局,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市領導交辦的相關信訪事項。協調開展涉市直單位的市領導接訪、包案以及市信訪督查專員掛職鍛鍊等工作。

現任領導

深圳市政府副秘書長,市信訪局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深圳市信訪局全面工作
深圳市信訪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黨群、人事、財務、宣傳、安全、保密、信訪業務建設、信息化以及信訪工作考核工作;分管辦公室(機關黨委)
深圳市信訪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福田區、南山區、寶安區、龍華區、光明區信訪事項協調化解工作;分管協調化解二處。
深圳市信訪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羅湖區、鹽田區、龍崗區、坪山區、大鵬新區、深汕特別合作區信訪事項協調化解工作;分管協調化解一處。
深圳市信訪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民眾來訪處置以及信訪形勢研判工作;分管接訪轉交處。
深圳市信訪局一級調研員
分管市直單位信訪事項協調化解工作;分管協調化解三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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