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嘉德瑞碳資產投資諮詢有限公司

深圳嘉德瑞碳資產投資諮詢有限公司

深圳嘉德瑞碳資產投資諮詢有限公司 (GDR Carbon)是一家設立在深圳的獨立的投資諮詢顧問機構,專門致力於清潔發展機制項目開的諮詢、服務、投資公司。公司發展定位於《京都議定書》政策所催生、正在日益興起並不斷完善的全球“碳減排額交易市場”。秉承“促進雙贏的CDM合作機制”的宗旨,專注於為國內外企業開展清潔發展機制(CDM)項目活動提供專業化的全面諮詢服務,中國的能源及環境領域,專職於CDM項目信息傳播和CDM項目開發服務,努力搭建一個國內企業與國際氣候變化領域投融資機構的資本合作平台,並致力於成為這一領域的領頭企業。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深圳嘉德瑞碳資產投資諮詢有限公司
  • 外文名稱:GDR Carbon
  • 總部地點:深圳
  • 經營範圍:投資諮詢顧問
時代背景,市場背景,公司理念,公司業務,

時代背景

2.1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
1988年,為了給各國決策者提供權威性的有關氣候變化的科學信息,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Programme, UNEP)和世界氣象組織(World Meteorological Organization ,WMO)成立了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PCC)。
旨在制定一個保護全球氣候的國際協定的談判開始於1991年,至1992年5月談判圓滿結束,達成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The United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UNFCCC,以下簡稱《公約》)。
《公約》已經於1994年生效,目前己經成為國際環境與發展領域中影響最大、意義深遠的國際環境公約之一。
2.2 《京都議定書》
京都議定書》(英文:KyotoProtocol,又譯《京都協定書》、《京都條約》;全稱《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京都議定書》)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UNFCCC)的補充條款。是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由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參加國三次會議制定的。其目標是“將大氣中的溫室氣體含量穩定在一個適當的水平,進而防止劇烈的氣候改變對人類造成傷害”。
《議定書》所列出的這三種市場機制,使溫室氣體減排量成為可以交易的無形商品,為碳交易市場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2.3 CDM(清潔發展機制)
清潔發展機制,簡稱CDM(CleanDevelopment Mechanism),是《京都議定書》中引入的三清潔發展機制(cdm)研討及項目個靈活履約機制之一。按其規定,已開發國家締約方為實現溫室氣體減排義務,從2005年開始至2012年間必須將溫室氣體排放水平在1990年的基礎上平均減少5.2%,由於已開發國家減排溫室氣體的成本是開發中國家的幾倍甚至幾十倍。已開發國家通過在開發中國家實施具有溫室氣體減排效果的項目,把項目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減少的排放量作為履行京都議定書所規定的一部分義務。一方面,對已開發國家而言,給予其一些履約的靈活性,使其得以較低成本履行義務;另一方面,對開發中國家而言,協助已開發國家能夠利用減排成本低的優勢從已開發國家獲得資金和技術,促進其可持續發展;對世界而言,可以使全球在實現共同減排目標的前提下,減少總的減排成本。因此,CDM是一種雙贏(Win-Win)的選擇。
CDM規則當中包含的溫室氣體有:CO2(二氧化碳)、CH4(甲烷)、N2O(氧化亞氮)、HFCs(氫氟碳化物)、PFCs(全氟化碳)、SF6(六氟化硫)。在CDM項目中主要減排氣體為CO2(二氧化碳),其它氣體減排額換算成CO2減排額進行交易。

市場背景

3.1 市場需要
碳交易市場屬於一個新興的行業,它有別於其它國內成熟的行業,在國內大多數人都不了解CDM(清潔發展機制)、碳交易這個概念,甚至有人認為這個市場就是已開發國家在做慈善,幫助開發中國家發展。為了在國內推動碳交易的發展、提高國民低碳意識、促進CDM項目的開發,,需要對業主做大量的啟蒙工作,這都需要諮詢公司來初步完成,因此國內出現了許多像嘉德瑞公司一樣的CDM諮詢服務公司。
3.2 買家需要
買家大多是國外投資公司,他們所需求的只是CERs(核證的溫室氣體減排量),不可能在國內花大量的時間和成本尋找項目、開發項目,同時買家在國內通過自身能力難以獲得項目,因而買家需要諮詢機構為其服務,幫助其獲得項目、取得CERs。
3.3 業主需要
首先CDM項目開發過程複雜、專業性強,而國內業主大多數不具備開發能力,其次CDM項目收益來自於國外,而業主沒有國際溝通能力,因而業主需要CDM諮詢服務公司為其提供信息諮詢、項目開發及申報、聯繫買家、議價、獲取收益。

公司理念

4.1 我們的宗旨:以人為本,組建最優秀團隊 嘉德瑞公司管理企業一切活動的基石和方針是:以人為本,本固興業。員工是公司最後要的財富;員工素質和專業技能水平的提高,是公司財富的增長。
公司營造優良、和諧的企業發展環境,讓員工充分發揮聰明才智,以開放的姿態讓每位員工施展才華。讓員工與企業團結攜手、共同進步,創造美好的未來。4.2 我們的使命:以生命和諧共存為目的,致力於保護人類環境 在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大背景下,公司依託國際碳交易市場,公司大力促進國內碳交易市場的完善、推動低碳經濟的發展、傳播低碳環保的概念、提高國民低碳意識,從而改善人類的生活環境。公司口號:讓生命有愛,讓自然和諧。4.3 我們的願景:成為中國能源環保行業領先並受人尊敬的投資服務公司 自成立之初,嘉德瑞公司即以高屋建瓴的姿態,致力於整個碳資產產業鏈的整合,確立了以項目諮詢、碳資產收購、碳中和、政府政策研究為主導的四個業務領域。目前,嘉德瑞公司業務已基本覆蓋碳資產的整條產業鏈。嘉德瑞公司積極進取、開拓發展,在未來的公司發展中,將逐步實現中小企業的併購及項目收購。從而使公司成為中國能源環保、低碳領域領先企業,引導中國清潔能源、環保節能、低碳領域的發展。4.4 我們的目標:讓合作夥伴最終獲得最大碳收益 公司一直秉承客戶的滿意與成功,是衡量我們工作成績最重要的標尺。公司為項目業主提供諮詢、顧問及全程開發的“一站式”服務模式。

公司業務

5.1 碳資產技術諮詢服務
嘉德瑞公司為項目業主提供專業的CDM開發服務,包括PIN、PDD編寫與審核、新方法學開發、買家諮詢與洽談、CDM其他各環節的開發服務。提供專業的VER(自願減排量)服務。
公司已成功開發多個CDM項目,申報過程中的項目七個,正在開發的項目十幾個,項目包含水電、風電、餘熱發電、沼氣發電、填埋氣發電、植樹造林等,幾乎涵蓋了大多數CDM項目類別。
5.2 碳資產管理業務
嘉德瑞公司為碳資產買家提供包括CERs、ERUS、和EAU的組合業務,保證買家以合理價格按期得到碳資產。
為碳資產賣家提供一整套的碳資產招標、尋找買家、碳資產交付等業務,以保證業主的碳資產保值、增值。
5.3 碳金融業務
嘉德瑞公司針對風險低、收益高的項目,我們和國際、國內的戰略合作夥伴為項目業主提供融資及投資服務業務。
5.4 碳中和業務
隨著中國經濟發展和自然環境的過度開發,越來越多的人們開始關注環境,以減排CO2、保護生存環境的新趨勢已經在中國起步。嘉德瑞順應形勢,推出了碳足跡網站,並提出了以植樹造林、和購買碳指標方式的自願減排業務。嘉德瑞在國內第一家開發了適合中國國情的碳計算器,同時也是國內第一個專業的自願減排電子商務平台,可在網上實現個人、家庭、企業和項目活動的碳排放測量、購買、電子支付。
5.5 低碳經濟政策諮詢及課題研究
嘉德瑞下屬的深圳低碳經濟研究會為政府部門提供低碳經濟的政策建議,為企業提供低碳經濟形勢下的風險分析及對策建議。
5.6 碳資產法律事務諮詢服務
嘉德瑞公司客戶提供國內、國際相關法律、政策方面的支持,對企業與國際買家洽商減排量購買協定等提供法律諮詢。
從法律層面來說,有的企業可能對CDM相關國際、國內政策了解不多,對相關規定也不是很清楚,嘉德瑞為企業提供法律、政策方面的支持,比如對企業與國際買家洽商減排量購買協定等提供法律諮詢,從而降低企業風險,為企業順利實施CDM項目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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