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嚴防創業板啟動初期市場過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證券交易所
  • 簡稱:深交所
深圳證券交易所訊息,該所將採取包括全力做好創業板推出後的市場監管、嚴防啟動初期的過熱等舉措,進一步強化自律監管工作。
在今日發布的《深圳證券交易所2007年自律監管工作年度報告》中,深交所提出了強化自律監管的六項舉措。一是全力做好創業板推出後的市場監管,嚴防啟動初期的過熱;二是進一步完善監管制度和監管機制,重點加強規則建設、誠信檔案、分類監管、所內實時化綜合監管平台、系統聯合監管機制等監管基礎建設;三是加強信息披露監管,加大對上市公司大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的監管力度,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和規範運作水平;四是進一步強化實時和專項監控,重點防範和打擊內幕交易、市場操縱和利益輸送等違法違規行為;五是強化會員的自律監管,增強會員風險管理能力,促進會員規範經營和創新發展;六是繼續深入開展投資者教育,培養合格的投資人,將投資者教育納入日常監管的重要內容。
該報告從自律監管制度建設、上市公司監管、會員監管、交易監管和投資者教育等方面概括了2007年深交所自律監管的主要工作。其中,在自律監管制度建設方面,深交所共發布指引、通知、細則等彈性規則30餘件,形成了以上市、交易、會員三大基本業務規則為核心,以細則、指引和其他規定為補充的較為完善的自律監管規則體系,充分發揮了交易所對市場規範運作的指導作用。
在上市公司監管方面,主機板以給投資者一個真實、透明的上市公司為目標,以強化信息披露為重點,建立了股價異動和信息披露聯動監管快速反應機制,對上市公司大股東、高管、關聯方實施嚴格監管,並將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相關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買賣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的行為納入應公開披露的範圍;中小企業板緊緊圍繞“誠信”和“規範”兩個核心,全面實施“中小企業板臨時報告實時披露制度”,建立了違規公開致歉和彈性保薦制度,傾力打造“誠信規範之板”。
在交易監管方面,深交所將“嚴防新風險形成”作為交易監管的核心任務,著力提高對異常交易的“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和“及時查處”能力,進一步加強實時監控和風險核查,不斷創新調查手段和綜合干預措施,強化對異常交易的及時制止,防止風險的擴大和蔓延;針對新股上市首日和認沽權證的過度炒作現象,深交所從交易監控、風險控制和投資者教育等方面著手,多管齊下,全力抑制新股和權證的過度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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