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山彝族自治州市場監督管理局

涼山彝族自治州市場監督管理局,是涼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2019年2月20日,新組建的涼山州市場監督管理局正式掛牌成立。

工作職責,現任領導,

工作職責

根據省委、省政府批覆的《涼山州機構改革方案》,新組建州市場監督管理局,作為政府工作部門,掛州知識產權局、州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州民營經濟發展局牌子,不再保留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州質量技術監督局、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州質量技術監督局、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職責整合,並劃轉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執法職責、州商務和投資促進局反壟斷相關職責、州科學技術和知識產權局智慧財產權相關職責。
(一)負責全州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工作。起草市場監督管理有關立法草案,擬訂行政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質量強州、食品藥品安全、標準化和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州食品藥品安全等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全州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負責全州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全州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全州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和督辦大案要案、疑難案件、跨區域案件。規範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行為,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裁決和行政賠償等工作。負責本部門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
(四)負責全州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依授權承擔全州反壟斷調查及執法工作,負責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指導在涼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五)負責監督管理全州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依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州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負責全州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州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貫徹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全州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控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八)負責全州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產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組織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指導特種設備應急能力建設。
(九)負責全州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統籌指導全州食品安全工作。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執行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州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全州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指導督促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的許可、檢查和處罰,以及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安全監測、檢查和處罰,參與省藥監局組織的監督檢查。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全州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計量行為。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全州標準化工作。依法承擔地方標準立項、編號和發布等工作,依法對標準制定和實施情況開展監督。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全州檢驗檢測工作。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五)負責統一管理全州認證認可工作。監督管理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工作。
(十六)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
(十七)負責全州智慧財產權戰略、規劃的制定,負責智慧財產權的保護,負責組織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
(十八)負責促進全州民營經濟發展。負責全州民營經濟發展工作的任務制定、調查研究、統籌協調、督促落實及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維護。在州委組織部指導下,指導全州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
(十九)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監管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完成州委、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一)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全州質量標準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辦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標國際提高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州建設。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業名稱核准、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後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加快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社會化改革。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減少行政審批事項,按國家要求大幅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促進最佳化營商環境。 3.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藥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和失信聯合懲戒,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提高服務水平。大力推行一個視窗對外服務,加快整合消費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智慧財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民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6.完善市場監管和執法體制。改革和理順市場監管體制,整合監管職能,加強監管協同,形成市場監管合力。深化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統籌配置執法職能和資源,相對集中行使處罰權,整合精簡執法隊伍,解決多頭重複執法問題。加快推進市場監管執法稽查機制建設,加大跨區域、跨部門、跨行業大案要案查處力度。7.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推動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為民營經濟發展營造更好環境,幫助民營經濟解決發展中的困難,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加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保護,鼓勵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鼓勵民營企業守法經營、做強做大。
(二十二)有關職責分工: 1.與州經濟和信息化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州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全州鹽業行業管理,承擔食鹽專營管理工作,組織編製鹽業發展規劃,制定、組織實施產業政策。州市場監管局負責全州食鹽生產經營質量安全管理和監督執法。 2.與州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州市場監管局與州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3.與州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州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州市場監管局監督管理。州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4.與州衛生健康委的有關職責分工。州衛生健康委負責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工作,會同州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州衛生健康委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安全風險論證,並及時向州市場監管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論證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州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州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的,應當及時向州衛生健康委提出建議。州市場監管局會同州衛生健康委組織執行國家藥典,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5.與州金融工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州金融工作局負責監管智慧財產權交易場所。州市場監管局負責擬訂智慧財產權規範交易的制度措施。

現任領導

涼山彝族自治州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人:王正
涼山彝族自治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盧立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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