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志願者大隊

消防志願者大隊

中國消防志願者重慶科技學院消防志願者大隊,通常簡稱為“消防志願者大隊”,成立於2010年6月,隸屬於校團委下設的學生社團,由保衛處指導日常工作,是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力量。消防志願者大隊以理事會為核心,下設辦公室、宣傳部、應急部、組織部四個部門以及13箇中隊,志願者來自全校各二級學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消防志願者重慶科技學院消防志願者大隊
  • 外文名:ChongQ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Fire Volunteer Association
  • 簡稱:消防志願者大隊、消防協會
  • 成立時間:2010年6月
  • 類別:校級學生組織
  • 宗旨:“人人參與消防、共建美好校園”
簡介,章程,第一章 總 則,第二章 管理準則,第三章 例會規定,第四章 請假規定,第五章 幹部換屆,第六章 大隊納新,第七章 考核與獎懲,第八章 退隊規定,第九章 附 則,照片牆,

簡介

中國消防志願者重慶科技學院消防志願者大隊,通常簡稱為“消防志願者大隊”,在保衛處、校團委關心支持下,經過歷屆幹部、隊員的共同努力,不斷發展壯大,現有隊員380餘名。
消防志願者大隊
主要工作職責:
一、消防宣教通過宣傳展板、橫幅、校報、廣播、講座及新媒體等途徑,普及宣傳消防工作方針、政策,消防法律法規,火災預防知識,火災撲救、人員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識。同時,在新生入校及安全宣傳活動月等重點時期組織開展系列消防宣傳活動。
二、消防檢查
制定校園消防安全檢查工作計畫,採取定期與不定期、分散與集中相結合的檢查方式,對校園內重點部位、消防設施設備進行檢查,對消防違規行為予以糾正,並將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及時上報保衛處。
消防志願者大隊
三、疏散救援
學習和掌握應急疏散和救援的基本知識,遇緊急情況及時報警,並熟練使用滅火器材;協助組織師生進行安全疏散;掌握徒手心肺復甦、創傷救護等初級急救技能,對傷員進行緊急救護。
消防志願者大隊每周對應急部隊員開展一次應急訓練,每學期開展一次應急疏散演練。

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重慶科技學院學生手冊》、《安全知識學習手冊》及學校相關規章制度的規定,為規範消防志願者大隊日常工作秩序,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有與法律、法規、學校規章等不符的,以法律、法規、學校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二章 管理準則

第三條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校規校紀;
第四條 熱愛消防志願者大隊工作,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質及工作作風;
第五條 堅持良好工作作風,團結互助,服從組織,顧全大局;
第六條 實事求是,服務他人,忠於職守,不得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人利益;
第七條 認真學習消防知識,提升消防意識,鍛鍊逃生疏散技能;
第八條 理事會負責制定每學期工作計畫,並對各部門、中隊日常工作及活動進行組織和監督。

第三章 例會規定

第九條 消防志願者大隊例會分為理事會會議、部門會議、全體隊員大會。理事會會議由理事會及各部門幹部參加;部門會議由部長及幹事參加;全體隊員大會則大隊全體隊員參加;
第十條 全體隊員大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各部門幹部做好本部門隊員簽到事宜,簽到情況報理事會,辦公室做好會議記錄;
第十一條 部門會議每兩周召開一次。應嚴格簽到,並做好會議記錄;
第十二條 理事會會議每兩周召開一次。辦公室做好籤到和會議記錄;
第十三條 例會必須如期舉行,如遇緊急或特殊情況可延期;
第十四條 部門會議如有需要,可邀請理事會或其他部門成員進行交流討論;
第十五條 參會成員須攜帶筆記本和筆,禁止穿拖鞋進入辦公室,不得玩手機,手機調至靜音或者關機;
第十六條 各類會議形成的會議記錄需交理事會,並由辦公室做好存檔工作。

第四章 請假規定

第十七條 任何人不得無故缺席值班、例會和活動。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者,應請假;
第十八條 隊員提前一天向本部門幹部請假並提交請假條,緊急情況下須提前一個小時請假。幹部請假需理事會同意;
第十九條 請假條使用規定模板,按規定填寫姓名、部門、請假事由、時間。辦公室做好存檔;
第二十條 未請假、無故缺席三次以上者,自動解聘,不發與其聘書及義工時間認證表;
第二十一條 每人每學期請假次數不得超過四次。

第五章 幹部換屆

第二十二條 消防志願者大隊於每年6月份開展幹部換屆工作;
第二十三條 以自願報名、競聘上崗的原則進行。報名者需通過大隊面試考核,合格者經保衛處審核批准後,進行為期一周的公示和一個月的試用期;
第二十四條 試用期內如因違反校規校紀受到處分者,予以撤職;
第二十五條 通過試用期的幹部,任期一年,由辦公室存檔備案;
第二十六條 換屆後,上一屆幹部應與新幹部做好交接工作;
第二十七條 留任一位理事長,指導下一屆理事會工作。

第六章 大隊納新

第二十八條 消防志願者大隊於每年9月中旬組織招新工作;
第二十九條 新幹事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內如受到校級處分或工作態度不端正者,一經查證,予以退隊處理;
第三十條 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轉正,任期一年,並頒發聘書。辦公室做好存檔備案;
第三十一條 各部門負責對本部門隊員進行培訓。

第七章 考核與獎懲

第三十二條 消防志願者大隊每月考核一次;
第三十三條 以隊員每月值班、例會、出勤情況的綜合考核結果為評優依據。綜合考核結果優良的隊員,授予其“優秀消防志願者”、“積極工作者”稱號;
第三十四條 對工作懶散,不遵守消防志願者大隊章程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警告、撤職、退隊等處分。

第八章 退隊規定

第三十五條 隊員在任期內如需退隊,須提前半個月向本部門遞交辭職信,經理事會和本部門批准後方可退隊。幹部退隊需經指導教師同意。無故離開者,將給予全隊通報;
第三十六條 退隊申請未批准之前,申請人必須做好本職工作,申請批准後,認真做好工作交接;
第三十七條 入隊未滿一年者,不頒發聘書或任何工作證明。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 大隊日常工作須按照規章制度認真執行,任何人不得例外。

照片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