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嘯災害

海嘯災害是指因海嘯對人類生命、財產所造成的災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嘯災害
  • 外文名:tsunami disaster
  • 學科:自然災害與防治
  • 日本稱其為津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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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嘯災難

學科:自然災害與防治
詞目:海嘯災害
英文:tsunami disaster,tide bore disaster

海嘯釋文

海嘯是由海底火山海底地震海底滑坡塌陷等活動引起的波長可達數百千米的巨浪。日本語稱海嘯為津浪(tsunami)。海嘯每小時傳播速度達幾百千米,周期一般為幾分鐘。一般海嘯在廣闊大洋傳播過程中波高很小,波長很大,所以不易被人們察覺;但傳播到淺海地區時,發生能最集中,形成巨浪、狂浪或狂濤;到濱岸地帶時,海浪進一步陡漲,瞬間形成10~30米巨大的水牆,以排山倒海之勢摧毀堤防,湧上陸地,吞沒城鎮、村莊、耕地。隨即海水驟然退出,往往再次湧入,有時反覆多次,在濱海地區造成巨大的生命財產損失。

海嘯分類

海嘯分為遙地海嘯和本地海嘯(又稱局地海嘯)兩類,以本地海嘯為主。國際上一般用渡邊偉夫海嘯級表示海嘯的大小,分為-1、0、1、2、3、4,共6級(對應的海嘯波幅分別為≤0.5、1、2、4~6、10、≥30米)。當海嘯為1級時,就可能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故1級和1級以上的海嘯屬於破壞性海嘯或災害性海嘯。其中,2級以上海嘯常造成人員傷亡,3級海嘯可能會嚴重成災,4級海嘯可能成為毀滅性災害。

海嘯危害

世界近80%的海嘯發生在太平洋沿岸,遭襲擊最多的是夏威夷,其次是日本。1498年9月20日,日本東海道地震引發海嘯,浪高20米,入侵內陸2000米,造成2萬人喪生。1792年5月21日日本有明海附近山崩引發海嘯,最大波高50米,死亡1.5萬人。1883年8月27日,印尼巽他海峽火山爆發引發海嘯,最大海嘯波高35米,死亡3.6萬人。1896年6月15日日本三陸海嘯,浪高25米,死亡2.7萬人。據統計,1900~1983年問,太平洋沿岸發生海嘯405次,其中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達84次,大約死亡18萬人。20世紀以來重大海嘯災難有:1908年義大利墨西拿地震引發海嘯,死亡8.3萬人;1933年3月2日日本三陸北海地震引發海嘯,死亡3000多人;1960年5月22日智利西海岸發生芮氏8.5級地震引發海嘯,最大波高25米,使半座城市變成瓦礫場,死亡數萬人,海嘯波以每小時700千米的速度橫掃太平洋,越過夏威夷,把海堤十幾噸重的玄武岩塊拋出百米以外,一座鋼質鐵路橋被推離橋墩200多米,毀壞建築物500多座,死亡61人,海嘯波繼續向西,能量仍未減低,在智利地震發生22小時後,海嘯波登入日本,10米多高的海浪衝上海岸,將船隻拋到建築物之上,造成日本800人死亡,1.5萬人無家可歸;1992年印度尼西亞發生芮氏7級地震,在印度尼西亞東南部福洛斯島附近引發海嘯,死亡2500人;1998年巴布亞紐幾內亞海底地震引發海嘯,巨浪高達49米,致使2200人死亡;2004年12月26日印度尼西亞蘇門答臘島西北海域,在大洋深處發生芮氏8.5級地震引發的海嘯,襲擊了蘇門答臘及周圍島嶼、泰國南部沿海,一個半小時之後,39米高的巨浪席捲了斯里蘭卡、印度東南部、馬爾地夫等地,巨浪還波及非洲東海岸一些國家,給塞席爾、索馬里等國帶來了災難,聯合國稱之為“近幾個世紀以來最嚴重的自然災害”。這次海嘯造成死亡人數超過21萬人,還有13萬多人失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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