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東新區農業委員會

浦東新區農業委員會

根據《中共上海市委辦公廳、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上海市浦東新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滬委辦[2009]98號)的規定,設立上海市浦東新區農業委員會,為區政府工作部門,與中共上海市浦東新區委員會農村工作辦公室合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浦東新區農業委員會
  • 主任:蘇錦山
  • 內設機構:7個
  • 行政編制:53名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或停止已由市、區政府公布取消或停止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三)劃入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職責。
(四)將林業(經濟果林除外)行政管理職責劃至浦東新區環境保護和市容衛生管理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區實際,研究起草“三農”相關工作的政策性檔案和規章草案及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對本區“三農”工作的指導。
(二)根據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會同區有關部門研究編制統籌本區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農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國家農業產業政策和上海市建設都市型高效生態現代農業的要求,研究提出本區農業現代化發展戰略的建議;制定種植業、畜牧業、漁業發展的規劃、計畫和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農業產業和品種結構最佳化調整及農業機械化推廣套用;參與研究制定農產品價格、農村金融保險、財政扶持、農業引進外資和農產品進出口等政策和措施。
(四)研究制定農業向規模經營集中、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農業中介服務組織的發展規劃與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農產品加工體系、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和發展;參與指導農業綜合開發,推進農產品市場建設,促進農業產加銷一體化。
(五)制定農業科技創新、科研成果的套用、技術推廣、人才培養、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及其相關政策;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科技興農重點攻關項目和技術引進、消化、吸收、推廣項目的遴選和實施;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管理;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指導和協調農業信息化工作,推進數字農業建設。
(六)組織協調農業資源合理配置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負責本區基本農田保護建設管理的有關工作;指導與推進糧田、菜田基礎設施等生產示範基地建設,協調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農業生物質產業的保護和管理工作;指導農業機械化發展工作;負責水產品養殖、捕撈的行業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參與指導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工作。
(七)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信息發布;組織實施農業各產業產品、綠色食品及轉基因動植物產品的質量監督、認證工作和農業動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並依法開展生產加工體系的質量監測、鑑定和監督管理工作;協助區有關部門處理由食用農產品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組織監督動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組織農機安全監理工作;指導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和漁船安全管理。
(八)參與提出農村經濟綜合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經濟的結構調整、資源配置,指導農業園區和農村村莊改造及村級經濟建設。
(九)研究提出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經營管理、農村土地承包、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
(十)協調推進農村社會發展工作。參與制定城鎮體系建設規劃;參與推進小城鎮建設工作;參與指導農村教育、衛生、文化、社會管理等社會事業的發展。
(十一)協助管理農村基礎設施和農村生態環境建設。負責推進畜禽污染、化肥農藥減量等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協同區有關部門推進農村綠化建設、農村生活垃圾處置工作。
(十二)負責指導增加農民收入工作;會同區有關部門參與制定農民非農就業和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政策;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利益的來信來訪工作,維護農村社會穩定。
(十三)負責承辦農業系統的涉外事務;協調組織有關農業的對外經濟技術交流和合作;指導創匯農業工作。
(十四)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五)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主 任:蘇錦山
主持區委農辦和農委全面工作,負責農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農村改革發展重要政策、計畫目標的貫徹執行。主管綜合計畫、財務、審計、幹部人事、行政監察、辦公室工作。黨組成員、副主任:汪陵君 分管本系統黨務工作、精神文明建設、作風建設、組織工作、紀檢監察工作;協管農村工作指導及新農村建設、村莊改造工程建設、幹部人事、行政監察、辦公室日常事務。負責推進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和農村基層民主管理等,辦理落實人大代表書面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等工作。分管事業單位:農民中等專業學校;協管事業單位:農村改革發展服務中心、水產技術推廣站。黨組成員、副主任:唐龍輝 分管畜牧業、水產業、獸醫管理、動物疫病防控、農業行政執法、農業行政許可等;協管種植業(花卉、果蔬)、現代農業示範區建設、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灘涂墾復開發推進等。負責安全生產、防汛防台、灘涂圍墾促淤等。分管事業單位: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大隊、農業服務中心、水產技術推廣站、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協管事業單位:農業技術推廣中心、農機技術推廣站、農產品安全檢測中心。黨組成員、副主任:龔重蘇 分管種植業(花卉、果蔬)、現代農業示範區建設、農村工作指導及新農村建設、村莊改造工程建設、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等;協管畜牧業、水產業、獸醫管理、動物疫病防控等。負責聯繫農業園區、灘涂墾復開發推進。分管事業單位:農業技術推廣中心、農機技術推廣站、農產品安全檢測中心;協管事業單位: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黨組成員、副主任:黃曉峰 分管綜合配套改革、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二輪土地延包和流轉土地仲裁及糾紛化解等;協管綜合計畫、農民增收、涉農政策等。負責農村社會穩定、信訪、協助辦理落實人大代表書面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等工作。分管事業單位:農村改革發展服務中心、農村經營管理指導站;協管事業單位:農民中等專業學校、農委財務結算中心。總經濟師:喬國平 分管農民增收、涉農政策;協管財務、審計、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農業行政執法、農業行政許可等。負責落實主任交辦的相關事項。分管事業單位:農委財務結算中心;協管事業單位:農業行政執法大隊、農業服務中心、農村經營管理指導站。

內設機構

上海市浦東新區農業委員會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信訪辦公室)
(二)組織人事處
(三)綜合發展處(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管辦公室)
(四)種植業管理辦公室(蔬菜辦公室、農業機械化管理辦公室)
(五)畜牧水產辦公室
(六)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處(浦東新區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辦公室)
(七)農村工作指導處(政策法規處)
按有關規定設定紀檢監察機構。

人員編制

上海市浦東新區農業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53名。其中,部門領導職數4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13名。非領導職數按《公務員法》有關規定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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