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關於促進絲綢行業發展的通知

該通知旨在幫助絲綢企業克服困難,早日走出困境,促進浙江省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政府關於促進絲綢行業發展的通知
  • 發布單位:81102
發文背景,通知全文,

發文背景


【發布文號】浙政發[1995]186號
【發布日期】1995-10-16
【生效日期】1995-10-16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絲綢行業發展的通知
(浙政發[1995]186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麗水地區行政公署,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絲綢是我省的傳統優勢產業,長期以來為國家積累資金、出口創匯、擴大就業、促進工農業生產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自去年(1994年)下半年以來,主要由於受國內外市場疲軟和絲綢原料價格大幅度上升等因素影響,加之絲綢行業自身存在的生產總量過剩、產品結構不合理、技術含量不高等問題,絲綢行業經濟效益嚴重滑坡,出現了全行業虧損的嚴峻局面,已直接影響到我省的外貿出口、財政收入和經濟發展。為幫助絲綢企業克服困難,早日走出困境,促進我省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現就絲綢行業有關政策和措施通知如下:

通知全文

一、搞好行業發展規劃,積極推進技術進步
1、針對絲綢行業面臨的形勢和發展趨勢,絲綢行業制定“九五”規劃要把重點放在印染後整理技術的提高上,並以此帶動繅絲、絲織和服裝工業水平的全面提高。要大力推廣已有科研成果,特別是最新而且成熟的科研成果,認真做好技術的引進和消化吸收工作,加強對關鍵技術的研究、開發和推廣套用,提高產品質量檔次,增加產品對市場的適應性,促使絲綢骨幹企業的技術經濟指標接近和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2、對“九五”期間全省絲綢行業改造計畫,省計經委要會同省絲綢公司認真做好項目的安排落實工作。對需要列入國家計畫的項目,要抓緊上報立項。各級財政、銀行和其他有關金融單位要在資金、貸款等方面予以積極支持。
3、為鼓勵絲綢骨幹企業加快技術改造,省政府常務會議[1992]8號紀要確定的對全省絲綢行業技術改造實行資金貸款及貼息支持政策要確保落實到位,省財政要從1996年到期收回專項用於絲綢行業的技改貸款中,再安排1億元1年期貸款資金,專項用於解決絲綢行業流動資金周轉困難。同時,要積極向國家有關部門申報和爭取1995年至1997年帶專項貸款的絲綢技改項目,對爭取到的項目,省財政部門要酌情予以貼息支持。
二、切實落實有關政策,幫助企業排憂解難
4、要把支持絲綢企業解困和調整絲綢行業產業結構、產品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緊密結合起來,把解困看成是絲綢行業扶優限劣的機遇,選擇一批發展前景好的重點骨幹企業加以扶持。金融部門要選擇一批企業從資金上重點予以支持,並努力降低資金成本。財政部門要在一定時限內,通過採取財政返還、貼息等政策形式,支持絲綢骨幹企業調整結構。外經貿部門要在出口配額方面,給絲綢行業多一點傾斜。外貿出口退稅,要優先照顧絲綢企業。
5、鼓勵處境困難的絲綢企業轉產和發展第三產業。對絲綢轉產和搞第三產業所需資金,各有關銀行要擇優扶持,積極安排。各級政府對絲綢企業結合城區改造所搞的轉三產項目,在徵收地方各項配套費用和所得稅方面給予優惠。對絲綢企業在轉三產項目中所應補交的地塊出讓金,經縣級以上政府批准,可全部返回企業用於發展再生產。
6、在國有大中企業絲綢企業清產核資中,對企業歷年各種呆帳、虧損掛帳和潛虧等問題,要如實反映;各級絲綢主管部門、財政、銀行要積極配合,按國家有關政策,抓緊處理。
7、對離退休職工多、經營困難的絲綢企業,在確實難以按規定繳納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費時,經當地養老保險基金委員會批准後,可以採取分期分批或緩交的辦法處理。
8、考慮到許多國有老企業的現狀和負擔,對因兼併行為引起經濟效益下降的兼併企業,被兼併企業所欠銀行的貸款利息可實行減息;兼併資不抵債的企業,被兼併企業所欠銀行貸款可實行停息;對停產整頓企業所欠流動資金貸款,可實行停緩計利息。
三、強化絲綢行業管理,加快轉換企業經營機制
9、千方百計降低蠶繭收購和加工費用,特別是流通方面的費用要下決心壓縮。供銷、絲綢部門都要作出一定讓利,能減的費用儘可能減掉,把一部分利益讓給企業和農民。
10、認真執行浙政辦[1995]5號檔案,整頓小絲廠,嚴格控制繅絲生產規模的擴大。省計經委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部署落實全省繅絲行業的調查、整頓工作,從實際出發,按照國家產業政策的有關規定,深入清理和整頓,確保抓出成效。
11、大力加強行業管理工作。省絲綢公司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為目標,積極推動企業改革。實行改制、改組、改造和加強管理相結合,著力進行企業制度創新;最佳化重組存量資產,深入挖掘內部潛力,提高我省絲綢行業的組織化程度和規模效益,努力使絲綢行業儘快走出困境,恢復生機。
浙江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五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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