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興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低收入農戶奔小康工程的若干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嘉興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低收入農戶奔小康工程的若干意見
  • 發布時間:2008-12-2
  • 發布機構:浙江省嘉興市人民政府
  • 類型:意見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浙江省嘉興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低收入農戶奔小康工程的若干意見
嘉政發98號
浙江省嘉興市人民政府
2008-12-2

法規內容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加快建設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會,切實提高低收入農戶的收入和生活水平,決定在全市範圍內實施“低收入農戶奔小康工程”,並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實施“低收入農戶奔小康工程”的重大意義
近年來,隨著現代新農村建設的逐步推進,我市農村經濟快速發展,農民生活水平有了明顯提高。但也必須清醒地看到,低收入農戶增收的難度很大,已成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特別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亟待解決的突出問題。實施“低收入農戶奔小康工程”,加快低收入農戶奔小康步伐,是我市今後一個時期全面建設惠及全市人民小康社會的重大任務;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是貫徹落實市委“創業富民、創新強市”工作要求的實際行動;是鞏固“作風建設年”成果,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的有效途徑。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深刻認識實施這項工程的重要性,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進一步明確任務、落實責任、改進工作、提高實效,加快低收入農戶奔小康的進程。
二、實施“低收入農戶奔小康工程”的總體要求
1.指導思想。以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全面建設惠及全市人民小康社會的目標,不斷提高低收入農戶自我致富能力和社會保障水平。以統籌城鄉發展的思路,進一步健全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長效機制和以縣為責任主體,上下聯動、分工協作的工作機制。加大組織領導、政府扶持、結對幫扶和社會參與的力度,進一步改善低收入農戶的生產生活條件。建立健全低收入農戶的幫扶機制,開發特色產業,促進勞動就業,改善基礎設施,擴大社會救助,加快低收入農戶奔小康步伐。
2.主要目標。“低收入農戶奔小康工程”的主要對象是:2007年全市家庭人均純收入4000元以下的農戶,重點扶持家庭人均純收入2500元以下的農戶。2009年,把家庭人均純收入2500元以下的農戶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做到應保盡保。到2012年,基本消除家庭人均純收入4000元以下的農戶,並努力扶持一批有潛力的低收入農戶逐年增加收入奔小康。教育救助全面覆蓋低收入農戶,家庭人均純收入4000元以下農戶的子女普遍接受免繳學費的高中段(包括職業高中)教育;醫療救助全面覆蓋家庭人均純收入低於當地農村“低保”標準1.5倍的農戶;住房救助全面覆蓋低收入農戶中的困難民眾。低收入農戶的人均教育、醫療消費支出占生活消費支出的比重基本達到當地農村居民的平均水平。有勞動力和就業願望的低收入農戶至少有一人實現非農就業或從事產業化經營的特色農業。
3.基本原則。
(1)自主發展、戶戶行動。廣泛動員低收入農戶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奮鬥精神,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依靠自身努力,積極發展生產,就業創業,不斷提高收入水平。
(2)全面惠及、戶戶受益。堅持以人為本,突出主體,以提高低收入農戶的收入水平為目標,把幫扶措施落實到戶、濟困保障落實到人,讓幫扶成果惠及最廣大的農民民眾,確保全市所有低收入農戶都能增加收入,改善生活。
(3)分級負責、分工協作。市里主要抓好總體部署、組織協調、指導服務、檢查督促、評估考核。縣(市、區)政府是責任主體,要制定規劃,落實措施,加大投入,推進實施,確保完成任務。各級政府部門要根據自身職能,制定扶持的具體措施並認真加以落實,形成各部門全面參與、分工協作、合力幫扶的工作格局。
(4)分類指導、整體推進。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根據每戶的具體情況分別確定相應措施,落實專門幫扶單位和人員,確保各種幫扶和救濟措施到戶到人。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以點帶面,點面結合,積極探索多種途徑和方式,分層次推進工程建設,促進低收入農戶的增收。
(5)城鄉互促、統籌發展。堅持以城帶鄉、以工促農,促進城鄉協調發展。不斷增強城市對農村人口的集聚能力和對農村的帶動能力,加快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和城市文明向農村延伸,為低收入農戶就業創業創造條件,豐富他們的精神文化生活。
(6)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不斷加大對低收入農戶的扶持力度和公共資源配置力度。廣泛動員機關事業單位、工商企業、慈善組織、社會團體、愛心人士以多種形式積極參與結對幫扶,不斷壯大社會援助力量,推動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社會事業發展和低收入農戶奔小康。
三、實施“低收入農戶奔小康工程”的工作重點
1.大力發展農村經濟,拓寬低收入農戶的收入渠道。充分發揮農村的自然資源和生態優勢,扶持低收入農戶發展具有當地資源優勢和市場競爭力的特色種養業。進一步完善政策措施,鼓勵農業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通過“訂單”等形式幫扶、帶動低收入農戶發展高效生態農業,使低收入農戶有穩定的增收渠道。高科技種子種苗、特色種養殖項目,要通過專業合作社等載體,優先提供給低收入農戶。提高對低收入農戶政策性農業保險的扶持力度。落實優惠政策,完善服務體系,鼓勵低收入農戶發展來料加工業,支持發展農村家庭工業,促進來料加工業拓展延伸到貧困人口相對集中的地區。鼓勵發展綠色農業、特色農業和農家樂等農村三產服務業,以點帶村,以村帶面,帶動低收入農戶增加收入。推行扶貧小額信貸制度,安排一定的財政資金提供貼息小額貸款,開展建立農村社區資金互助組織的試點,支持低收入農戶創業發展。
2.加強勞動力培訓轉移,提高低收入農戶致富能力。加強對低收入農戶勞動力的技能培訓和證書培訓,到2012年,低收入農戶勞動力普遍接受一次以上技能培訓,中學畢業而未繼續升學的低收入農戶子女普遍接受6個月至1年的職業技能培訓。實施低收入農戶家庭就業援助政策,有勞動力和就業願望的低收入農戶至少有一人實現穩定就業或從事產業化經營的特色農業。鼓勵工商企業吸納低收入農戶勞動力就業,凡招收農村低保家庭勞動力就業的工商企業,按規定享受相關扶持政策。
3.積極推進農民集聚,改善低收入農戶的生存發展環境。結合當前正在開展的“兩分兩換”試點,切實做好在集聚過程中低收入農戶安置房建設,規劃一定比例的小戶型住宅,鼓勵建設多層公寓式住宅,對選擇小戶型住宅和多層住宅的低收入農戶適當提高補助標準。交通、水利、電力、通信、廣電等有關部門要對農村新社區的基礎設施建設給予重點支持,對涉及的各種收費予以優惠。國土資源部門要優先考慮安排集聚小區建設用地需要。抓好搬遷農戶原宅基地的退宅還耕還林工作。鼓勵搬遷農戶承包的土地、山林等資源以租賃、轉包、入股等形式進行使用權流轉。
4.加快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改善低收入農戶的生產生活條件。結合“百千工程”,全面實施農村環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完善農村垃圾集中收集處理長效機制,因地制宜地加快推進農村生活污水綜合治理。進一步推進“清水河道工程”和“農民飲用水工程”等系列工程建設。加快推進農村信息化,全面實現廣播電視村村通、電話手機通訊全覆蓋,積極實施寬頻入戶工程,對低收入農戶接入和使用有線電視實行免除接入費、減免使用費政策,對無電視機的低收入農戶由政府或社會贈送電視機。加大農業綜合開發力度,增強農村防洪防災能力,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改善低收入農戶生產生活條件。
5.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提高低收入農戶的保障水平。加快推進城鄉一體的養老保險進程,全面建立低收入農戶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低保標準,做到應保盡保。切實重視農村老黨員和生活困難黨員、老幹部的生活保障。進一步完善農村社會救助體系,在就醫、就學和社會救助等方面加大對低收入農戶的政策扶持力度。紮實推進“農民健康工程”,提高新型合作醫療籌資標準和報銷比例,對低收入農戶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個人繳費部分實行補助。進一步改進和完善醫療救助方式,對低收入農戶及時提供醫療救助。進一步鞏固農村“五保”對象集中供養成果。採取新建、改造、修繕、置換、配租等方式,全面實施對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住房救助,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將救助範圍擴大到低收入農戶。
四、加強對“低收入農戶奔小康工程”的領導
1.落實責任主體。實施“低收入農戶奔小康工程”,基礎在村,關鍵在鄉鎮,責任在縣(市、區),市里做好統籌協調工作。縣(市、區)政府要切實承擔起責任主體的職責,堅持一把手負總責、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市、縣各有關部門要明確職責,調整工作思路和力量配置,做到齊抓共管,合力共建。各縣(市、區)要抓緊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和配套政策,加大財政投入,健全管理和考核機制。
2.制訂實施規劃。各縣(市、區)要根據省、市提出的實施“低收入農戶奔小康工程”的總體框架和要求,研究提出今後一個時期的目標任務、工作思路及政策措施,統籌安排各項任務,明確年度目標,強化工作職責,紮實分步推進。各縣(市、區)要及時上報年度計畫和完成情況,工作進展情況要列入崗位目標責任制考核。
3.最佳化政策扶持。整合市、縣已經出台的有關惠民富民政策,最佳化政策保障,努力發揮政策效應。從2009年起,市和各縣(市、區)都要安排一定的資金,扶持農村發展特色農業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加大對發展來料加工業的扶持,提高對低收入農民培訓的補助標準,提高對經濟薄弱村的村莊整治建設、飲用水工程建設等補助標準。
4.健全工作機制。各級各部門要切實轉變作風,深入調查研究,改進工作方法,完善和創新幫扶低收入農戶的思路和政策。在抓好低收入農戶狀況調查並建立低收入農戶檔案的基礎上,區別情況,加強引導。要實行與低收入農戶的結對幫扶制度,全面建立“一戶一策一幹部”幫扶機制,落實幫扶人員,做到分類指導、分戶決策、幫扶到戶、責任到人。各級領導幹部要帶頭聯繫低收入農戶,抓點做樣,幫助他們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市、縣(市、區)級機關幹部主要聯繫本部門聯繫村的低收入農戶,幫助有勞動能力的低收入農戶理清發展思路,明確發展項目,落實幫扶措施。農村工作指導員和科技特派員派出單位要加大對指導員、特派員所駐鎮村的幫扶,組織機關幹部、科技人員結對幫扶低收入農戶。建立健全社會化幫扶機制。廣泛動員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愛心人士與低收入農戶開展多種形式的結對活動,有關部門要組織開展教育、文化、衛生、科技下鄉等活動;鼓勵民營企業參與農村的產業開發和培訓吸納勞動力;發揮慈善基金會、扶貧基金會的扶貧功能,引導各類社會力量捐資捐贈扶貧,落實各項稅收減免政策;建立扶貧志願者制度,發展扶貧志願服務組織,引導高等院校學生和社會各界愛心人士為低收入農戶增收致富服務。嘉興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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