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信息經濟的指導意見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當前,以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移動網際網路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術廣泛套用,帶來了生產方式、生活方式、消費方式的深刻變革。以發展信息產業、推進信息化套用、擴大信息消費、深化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為主要內容的信息經濟,正成為全球搶占未來發展制高點的戰略選擇。加快發展信息經濟,是我省在已經具備良好的發展條件和先發優勢的基礎上,進一步抓住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機遇,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建立現代產業體系,促進經濟社會轉型升級的重要途徑。為加快發展信息經濟,現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信息經濟的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二、加強信息基礎設施建設,三、優先發展信息產業,四、提升發展電子商務,五、擴大信息消費,六、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七、最佳化發展環境,

一、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以全面深化改革為動力,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優先發展信息產業,提升發展電子商務,擴大信息消費,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促進信息經濟加快發展,不斷提高信息經濟的綜合實力和國際競爭力,建設信息經濟大省,為打造浙江經濟“升級版”,實現經濟社會轉型發展注入新的動力。
(二)主要目標。通過五年的努力,信息產業成為全省重要的支柱產業,信息經濟在全省經濟中的主導地位初步確立,實現從製造大省向信息經濟大省的跨越;基本建成特色明顯、全國領先的電子商務、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網際網路金融創新、智慧物流、數字內容產業中心,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國家示範區建設紮實推進,成為長三角地區乃至全國信息經濟發展的先行區。
——國際電子商務中心。電子商務產業規模和競爭力保持全國領先,國際市場輻射力和商業模式創新不斷增強,配套體系健全,成為在全球具有重要影響力的電子商務中心。
——全國物聯網產業中心。物聯網技術創新和集成套用深入推進,基本建成集研發製造、系統集成、示範套用、標準推廣於一體的物聯網產業體系,物聯網產業規模和套用水平全國領先,並在數字安防等領域形成全球產業中心。
——全國雲計算產業中心。國家雲計算服務創新發展試點城市建設紮實推進,建成國內領先的雲計算服務平台,智慧城市、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數字媒體、電子商務等多個領域雲工程與服務創新模式及套用成效全國領先,培育一批國際一流的雲工程與服務企業。
——全國大數據產業中心。公共事務、社會管理、電子商務、金融服務等領域大數據挖掘分析技術、服務模式和套用成效全國領先,建成國內商用大數據營運中心,成為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大省。
——全國網際網路金融創新中心。信息技術在金融領域廣泛套用,基於網際網路的金融產品、技術、服務和平台持續創新、規範發展,第三方支付等網際網路金融服務全球領先,探索建立網路銀行。
——全國智慧物流中心。智慧物流體系基本形成,智慧物流全國領先,供應鏈信息系統全面融入國家交通運輸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成國內重要的智慧物流樞紐並投入使用。
——全國數字內容產業中心。打造全國一流的數字媒體基地、數字閱讀基地、數字家庭套用示範基地、新媒體著作權內容庫和新媒體內容加工製作雲平台,實現數字內容、技術、產品、服務和運營全產業鏈一體化發展。
——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國家示範區。深入實施產品與裝備智慧型化開發、“機器換人”、重點行業與區域綠色安全製造、“電商換市”及相關產業發展、中小微企業信息化服務、骨幹企業信息化提升、智慧城市建設示範試點、雲服務產業培育、專用電子及軟體產業基地建設、網路信息產業技術創新等十大專項行動,企業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信息技術在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中的作用顯著增強,工業發展質量和效益持續改善,全省信息化發展指數、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指數位列全國省區前三位。

二、加強信息基礎設施建設

(三)加快寬頻網路建設。大力推進骨幹網、城域網和接入網升級改造,提升網路容量和智慧型調度能力。加快下一代網際網路的部署和商用。實施城市百兆光纖工程和寬頻鄉村工程,加快發展第四代移動通信。實現全省寬頻無線網路全覆蓋,公共服務場所等重點區域無線區域網路廣泛覆蓋。構建全程全網、互聯互通、可管可控、基於雲平台技術架構的下一代廣播電視網路。最佳化無線電頻譜資源利用。
(四)全面推進“三網融合”。統籌新一代移動通信網、下一代網際網路和下一代廣播電視網路建設,強化信息基礎設施標準規範,促進共建共享和互聯互通,實現網路的高效利用。加快全省廣電網路“一省一網”整合提升和數位化、雙向化高速寬頻改造。推進電信、廣電業務雙向進入,鼓勵發展互動式網路電視(IPTV)、手機電視、有線電視寬頻服務等融合性業務,確保省IPTV集成播控平台和傳輸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五)最佳化提升雲計算中心建設。以杭州、寧波、溫州、金華為區域核心節點,增加網際網路數據中心(IDC)與國家骨幹網的互聯頻寬,擴大內容分發容量和覆蓋範圍,提高數據計算、存儲、智慧型處理和安全管控能力。制訂數據中心能耗標準,推動傳統數據中心最佳化升級成彈性可擴展、高效節能、分散式的雲數據中心。

三、優先發展信息產業

(六)加快發展電子信息製造業。加快發展積體電路產業,大力發展高端通信及網路設備製造業,提升新一代移動通信設備和系統的研發與產業化水平。重點發展智慧型手機、智慧型電視、平板電腦、智慧型家居等新型信息終端產品,促進終端、內容、服務一體化發展。著力培育高端伺服器、新型顯示、新型電子元器件及材料等新興產業,加強產品研發和系統集成,推進市場規模套用。
(七)大力發展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大力開發行業套用軟體,優先發展支撐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的工業軟體、智慧城市專項業務作業系統軟體。大力發展信息系統集成、信息技術諮詢、積體電路設計、網路中介服務等信息技術服務業,積極發展網路支付、位置服務、社交網路服務等基於網路的信息服務,加快培育下一代網際網路、移動網際網路、物聯網等環境下的新興服務業態。發展基於北斗導航系統的產品與服務。積極推進在岸和離岸信息服務外包,培育和拓展外包服務市場。
(八)著力發展套用電子產業。依託錯位布局的裝備高新區,建設一批裝備電子及軟體產業基地。重點促進產品與裝備智慧型化所需的感測器、晶片、線上可視化定位檢測器等的研發製造,著力發展“機器換人”所需的機器人與網路控制軟體。加快汽車電子、船舶電子、家電電子、電力電子、醫療電子、物流裝備電子、環保裝備電子等專用電子技術的開發和產業化。
(九)加快發展大數據和雲服務產業。出台鼓勵政府、企業、居民購買雲服務的政策措施,培育發展雲工程與服務企業;突破一批大數據等關鍵核心技術,創新運營和服務模式,實施一批公共事務、社會管理、行業套用等領域的示範項目;重點支持公共雲、工業雲、政務雲、健康雲、安居雲、教育雲、商務雲、媒體雲等套用服務,形成若干個在全國有示範意義的大數據、雲服務的商業模式。支持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創建以網路信息技術與產業為主攻方向的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引進和培育一批骨幹企業,推進產業集聚,形成在全國有重要影響的大數據、雲服務產業集群。
(十)大力發展數字內容產業。支持數字出版關鍵技術研發,加快傳統文化內容的數位化。以大眾文化信息消費需求為導向,重點發展數字出版、互動新媒體、文化創意、數字音樂、數字閱讀、動漫遊戲等數字內容產品及服務,支持電影電視、互動娛樂產業的原創生產,鼓勵企業生產和提供健康向上的信息內容。創新視聽服務商業模式,建設全國最大新媒體著作權內容庫和功能強大的新媒體運營服務雲平台,面向全國拓展渠道,形成數千萬級終端服務。加大套用推廣力度,提升移動、電信數字閱讀基地和杭州國家數字出版產業基地套用服務水平。
(十一)積極發展網路安全產業。圍繞自主的技術、自主的產品、自主的企業,規劃建設信息安全產業基地。大力推進網路安全、入侵檢測、身份驗證、可信計算、數據安全等網路和信息安全產品的自主研發與產業化,重點突破下一代網際網路、物聯網、雲計算、移動網際網路等領域的安全核心技術,提升信息安全服務保障能力,促進安全、自主、可控信息技術產業體系的建設。

四、提升發展電子商務

(十二)推進電子商務套用和模式創新。爭取開展國家電子商務綜合發展試點。全面實施“電商換市”,深化電商興農、電商拓市、跨境電商、電商便民等工程,促進電子商務在浙貨銷售、居民消費、文化繁榮、對外貿易、農村發展、政府採購等領域的廣泛套用。探索建設符合電子商務特點的產業發展、行業管理、網路信用和政策法規體系,完善電子商務行業管理、統一監測和市場監管方式,創新跨境電子商務管理機制,推進電子口岸等數據平台整合。
(十三)加快發展電子商務產業體系。推進電子商務領域重大項目建設,加大電子商務企業引進和培育力度,支持電子商務龍頭企業做大做強。提升第三方電子商務平台發展水平,支持有條件的企業電子商務平台向行業平台轉化,推動電商平台國際化,打造一批國際知名電子商務平台。有序推進專業市場發展電子商務,創新發展移動電子商務、線下線上互動、個性化定製等新型電子商務模式。
(十四)加快智慧物流體系建設。大力發展快遞、倉儲和物流規劃諮詢、物流信息系統、供應鏈管理等智慧物流,重視培育領軍企業。加快智慧物流和服務平台建設,支持發展國家交通運輸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跨境電子商務平台等重大現代物流項目,完善中心商務區、居民社區、大專院校、產業園區網購商品投送公共設施和農村網路代購網點,推進寧波“智慧物流”建設,推進舟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的發展。加強物流標準化建設,加快全省物流信息整合,推進物流大數據套用,完善以基礎設施和信息平台為重點的物流支撐體系。
(十五)促進網際網路金融規範發展。加快信息技術在金融領域的套用,支持網際網路企業與金融機構合作,支持基於網際網路的金融產品、技術、平台和服務創新。推進商業模式創新,探索建立網路銀行,拓展第三方支付、網路支付、網路借貸、小額信貸、網路眾籌、網路理財、網路保險等相關業務,探索跨境電商支付和結算業務。建立並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利用大數據等技術加強網際網路金融的監管與服務,防範網際網路金融風險。

五、擴大信息消費

(十六)激發居民信息消費。加強資費監管,實現電信資費合理下降和透明收費,加強網路購物、電子銀行、互動媒體、網路閱讀、電子政務等信息消費套用示範,改善居民信息消費體驗,增強居民信息消費意願,釋放居民信息消費需求。加快關鍵核心信息技術和產品研發,鼓勵業務模式創新,培育發展新型業態,提升信息產品、服務、內容的有效供給水平。營造有利於擴大信息消費的政策環境,加強對信息服務、網路交易行為等的監管,依法打擊網路欺詐等違法犯罪行為,規範信息市場秩序,建設安全誠信有序的信息消費環境。
(十七)務實推進智慧城市建設。加強信息技術在社會保障、市場監管、環境監測、信用服務、應急保障、治安防控、公共安全等社會治理領域集成套用,促進社會治理精細化,提高城市科學管理水平。大力推進智慧交通、智慧電網、智慧水務、智慧健康、智慧安居等建設,按照“一攬子”解決問題的要求,開發雲、管、端一體化的專項業務作業系統,不斷提升套用質量和水平,擴大城市套用的覆蓋面,實現城市基礎設施智慧型化和公共服務智慧化。制訂和實施智慧城市建設政策制度和標準化建設行動計畫,加快形成智慧城市建設政策法規體系和一批技術、業務與監管流程融合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
(十八)加快電子政務建設。加快信息技術在政務領域的套用,順應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的總體要求,建設基於雲計算的全省統一電子政務公共服務平台,加快建設集行政審批、便民服務、政務公開等功能於一體、省市縣三級聯動的政務服務網,實現全省政府行政審批等服務事項“一站式”網上辦理與“全流程”效能監督。研究制訂公共信息資源開放共享管理辦法,建立跨部門、跨地區信息共享、業務協同的公共服務體系,創新推進政府信息資源的深度開發和社會化利用。

六、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

(十九)提升企業信息化水平。以“三名”企業特別是協同製造的龍頭企業、總部型企業為重點,開展貫徹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管理體系國家標準試點,形成示範帶動效應。實施千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登高計畫”,推進企業信息化從基礎套用、單項套用向集成套用、創新套用、產業鏈協同套用轉變,確保骨幹企業基本實現裝備智慧型化、設計數位化、生產自動化、管理現代化、行銷服務網路化。針對中小微企業多樣化、個性化需求,重點抓好中小微企業公共網路服務平台、工業設計供需對接信息化商務平台、網際網路融資中介服務平台、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創業上市信息化服務平台建設,幫助中小微企業深化研發設計、生產製造、經營管理、市場行銷等核心環節的信息化套用。
(二十)突出重點抓好行業信息化。深入推進傳統行業“機器換人”,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建設“機聯網”“廠聯網”,提高企業自動化、智慧型化、網路化製造水平。推動裝備製造業智慧型化升級,促進裝備電子與裝備設計和製造的結合,大力開發智慧型成套裝備。在易污染、高耗能和安全風險高的行業大力推廣套用物聯網技術,實現信息化的計量供料、自動化的生產控制、智慧型化的過程計量定位檢測、網路化的環保與安全控制、數位化的產品質量檢測保障、物流化的包裝配送,確保全過程、各環節的精準生產與管控,實現綠色安全製造。
(二十一)分類抓好各類園區信息化工作。支持產業集聚區和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打造信息化公共服務平台,加快產業鏈關鍵共性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提升信息的支撐服務能力,建設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先行區。強化高新區特別是裝備高新區信息產業的集聚功能,以產業鏈為紐帶,狠抓招大引強、招才引智,建成與信息技術緊密融合的裝備集成製造基地、關鍵零部件製造基地、核心技術創新基地和高端創新人才集聚基地。

七、最佳化發展環境

(二十二)強化組織保障。省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國家示範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與省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對信息經濟發展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進一步明確各地、各部門工作職責,形成牽頭部門抓總落實、相關部門分工協作,共同推進我省信息經濟快速發展的工作格局。加強輿論宣傳引導,提高公眾對信息經濟的認知與實踐水平,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
(二十三)最佳化要素保障。鼓勵各地優先保障信息經濟重點項目的資源要素需求。省級產業集聚區、高新區要把發展信息經濟作為重點任務,明確主攻方向和目標,規劃發展空間,保障區內企業對資源要素的合理需求。
(二十四)加大財稅金融支持。全面落實國家鼓勵信息經濟發展的有關政策,積極爭取國家在產業基地(園區)建設、項目布局、資金安排等方面的政策支持,落實中央財政資助項目明確需地方配套的政策。省工業和信息化、戰略性新興產業、商務促進等專項資金和財政科技經費應重點向支持信息經濟傾斜。建立和完善信息經濟發展的金融服務體系,引導信貸資金、各類投資基金重點投向國家和省級信息經濟重點項目、優勢企業、產業基地以及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拓寬直接融資渠道,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債券和上市。設立省信息經濟創業投資基金。
(二十五)強化人才創新支撐。加強信息經濟高層次人才和團隊引進,重點引進國際行業優秀領軍人才。大力培養信息技術研發人才、套用人才和營運人才,重點培養高水平複合型人才。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按照“補短板”要求,支持信息經濟龍頭骨幹和重點優勢企業設立省級重點企業研究院;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建立行業共性技術和關鍵技術研發中心、測試中心、服務中心,積極參與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研究與制(修)訂工作。
(二十六)著力引進項目。積極組織國內外信息經濟合作交流活動,著力開展以商招商、主題招商、展會招商、委託招商、網路招商以及產業鏈招商等多種形式的招商,加快引進一批技術水平高、帶動性強、市場前景好的重大項目,重點引進信息經濟世界500強、國內行業百強及央企等行業龍頭企業。發揮浙江產業優勢和市場優勢,組織舉辦國內外有重要影響的電子商務、雲計算、智慧城市等領域專業展會,打響我省信息經濟品牌。
(二十七)加強信息安全保障。建設電子政務安全雲平台,加強黨政機關重要信息系統、基礎信息網路以及涉及國計民生的重要套用系統的信息安全防護,加強對工業控制系統、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電子商務等經濟領域的信息安全監管,強化信息化項目信息安全風險評估和定期檢查。積極推進網路信息安全、個人信息保護等方面的地方立法,研究制定標準規範,加強基礎信息資源和個人信息保護,強化網際網路信息安全管控。
(二十八)健全評價機制。建立全省信息經濟統計調查制度,強化統計、監測、分析和預警工作。定期由第三方機構對各市、縣(市、區)信息經濟發展情況進行綜合評價。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意見精神,抓緊制訂加快信息經濟發展的具體政策措施,並抓好貫徹落實。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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