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性建設投資計畫

流通性建設投資計畫是為聯結社會再生產過程中生產和消費,對用於流通過程直接為物質生產服務的各類建設項目投資的具體安排。流通性建設通常分為運輸郵電建設和商業物資供應建設兩大類型。運輸郵電建設包括:鐵路、鐵路專用線、專用鐵道、公路、鐵路和公路橋樑及涵洞、航道、碼頭、以及車輛、船舶、飛機等設備的購置、郵政局(所)房屋、設備和工具、器具的建造與購置;長途電纜、長途明線、微波、電台、市內電話和電信用房的建設,以及設備、工具、器具的購置。但沒有獨立運輸組織的單位購置少量汽車,企業生產區內聯繫生產的鐵道建設及其相應的設備購置(如鋼鐵廠用於聯繫生產的專用鐵路,森林採伐企業從儲材場至採伐場之間的鐵路建設)以及企業的生產調度電訊設備等建設,均不列入運輸郵電建設項目之內。

商業和物資供應建設包括:商店、石油庫、冷藏庫和倉庫的建設,以及貿易採購用的其他固定資產的購置。但各企業、事業單位附屬的公共食堂則不列入本項目而列為非生產性建設中服務性項目內。就其性質而言,流通性建設投資屬於生產性建設投資。因此,流通性投資計畫也是固定資產投資計畫的重要組成部分,提高流通性投資計畫的編制水平,有利於加強整個固定資產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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