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區民政局

洪山區民政局

洪山區民政局是武漢市洪山區有關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主要負責專項社會行政事務管理、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社會救助與福利、雙擁優撫等方面的工作。民政工作事關民生、民權、民利,與人民民眾的利益息息相關。我們將牢記“民眾利益無小事”、本著“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的原則,切實為廣大人民民眾辦實事,解難事,做好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洪山區民政局
  • 地域:武漢市洪山區
  • 實質:有關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
  • 主要負責:專項社會行政事務管理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全區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監察責任。
(三)負責落實優撫政策及退役軍人等人員的傷殘評定工作,負責全區烈士褒揚工作,承辦報批烈士的審報工作,指導優撫事業單位管理工作,指導全區擁軍優屬工作。
(四)負責落實退役士兵、復員幹部安置政策,組織協調安置計畫的實施,指導全區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工作。
(五)貫徹執行救災工作政策,負責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並統一發布災情,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
(六)組織實施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落人員救助工作。
(七)貫徹執行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政策,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指導村(居)民委員會開展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八)組織指導街鎮鄉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地名命名、更名、銷名登記工作。
(九)參與擬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標準及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孤寡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和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十)貫徹執行婚姻管理、殯葬管理和兒童收養政策,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福利彩票的發行與銷售工作,籌集福利基金。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按規定擬訂民政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擬訂實施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民政基礎設施建設規劃;負責民政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統計工作,指導、監督基層民政事業費的管理和使用。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新農村建設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新農村建設工作的指導、協調、督辦和考核,指導開展新農村建設示範活動;承擔區實施農村家園建設行動計畫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局辦公室
會同有關科室籌備召開全區性業務會議;做好各級機關及部門批轉的信訪處理與接待;審閱全局性檔案、材料;做好車輛管理工作;做好福彩工作;起草全局性工作計畫、檔案、材料,做好信息報導;跟蹤督辦人大、政協定、提案、重要建議案;協助做好全局安全、節能、消防、綜治工作;檔案收發、傳閱、歸檔管理和文稿列印、校對、分發;協助做好普法教育工作。
黨群科
負責局屬單位黨的建設、宣傳思想工作;認真做好黨委會召開的準備、會議記錄,組織承辦民主評議黨員和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黨委中心組學習,起草黨委檔案以及黨組織的請示報告及批覆,做好黨組織的建設和黨員學習培訓、幹部管理、黨員發展、入黨積極分子培訓和考核等工作;按照收繳上交黨費,負責黨內刊物征訂、分發;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組織協調各部門完成精神文明建設任務;負責幹部管理工作,辦理全局幹部的考核、評聘、職務任免和人事調配、工資審核、人事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組織協調各部門完成紀檢監察工作任務;負責落實保密工作責任制,做好保密機密管理工作;負責機構編制申報、調整和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管理、組織機構代碼證管理等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統戰、老乾、婦委會、共青團、機關支部等工作;負責辦理全局幹部職工醫療保險、醫療報銷等工作;負責開展全局計畫生育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各部門完成計生目標任務;負責管理局綜合檔案室,完成檔案達標管理工作任務;貫徹落實局黨委及上級有關部門的工作部署,完成局黨委和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財審科
民政事業、行政經費預算的編報、執行、匯總上報工作,局預算外資金及各項專款的收取、管理與使用,承辦局領導交辦的事宜,協調有關科室的計財工作;認真測算、合理分配,及時下達各項民政經費的預算指標,檢查各科室財務的使用與管理;負責現金出納工作,按時發放工資及各項補助,按標準進行各種費用的財務報銷工作;監督、檢查各類民政事業費的使用情況;負責登記局內固定資產,每年按要求核定帳目,核對資產情況,以防遺漏丟失;負責核算社區服務中心、工會、婚姻登記、慈善會、雙擁基金、優待金等帳目的收支情況;對財務檔案資料進行管理,防止出現整理歸檔不及時、管理不嚴,出現損壞、遺失等現象。
婚姻登記中心
辦理婚姻登記;補發婚姻登記證;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撤銷受脅迫的婚姻;辦理收養登記;辦理解除收養登記;撤銷收養登記;補發收養登記證和解除收養關係證明;出具收養關係證明;宣傳婚姻、收養法律法規和倡導文明婚俗;做好婚姻、收養登記檔案立卷管理和移交工作。
優撫科
負責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和保護工作;負責革命烈士的申報工作;負責“三屬”、老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參試退役人員、農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補助、烈士子女定期撫恤審批和每月撫恤補助金社會化發放工作;負責傷殘軍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民警察評殘申報及換證、補證、提升等級、傷殘關係轉移、接收工作;負責傷殘人員傷殘撫恤補助金社會化發放工作;負責代管退休人員工資調資、檔案管理、住房補貼申報、醫保等工作;負責無軍籍職工接收、工資調資、檔案管理、醫保等工作;負責重點優撫對象的醫療補助工作;負責代管退休人員、無軍籍職工、軍隊病故人員的一次性撫恤金髮放工作;負責企業老復員軍人困難生活補助發放及醫療申報工作;負責優撫對象“八一”、“國慶”、春節等節日慰問金髮放工作;負責在職在崗參戰、參試補齊社平工資審核工作。
老齡辦
全區80—90周歲高齡津貼、90—100周歲高齡津貼和100周歲以上老年人高齡津貼的審批、發放;社區志願者協會日常工作;老年教育工作;老年證的年審及辦證工作;老年群體活動的組織和開展;居家養老護理服務審批及經費劃撥。
安置科(雙擁辦)
負責接收審理退役士兵檔案,並予登記統計,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拋檔負責接收審理大學生退役士兵檔案,並予登記統計,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拋檔;負責為本區退役士兵申請落戶;負責審查退役士兵自主就業一次性經濟補助資格並報批、發放;負責審查退役士兵自謀職業一次性經濟補助資格並報批、發放;負責聯繫、協調轉業士官接收單位,妥善安置轉業士官;負責集中移交自主就業和自謀職業退役士兵檔案;負責審核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機構資質並簽訂培訓協定;負責審查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負責組織協調培訓機構舉辦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負責報批並發放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生活補助;負責審查並發放轉業未安置志願兵一次性經濟補助,報批並落實公益性崗位;負責2000年前退役士兵遺留檔案的查詢;負責及時向區雙擁領導小組匯報上級業務部門的指示精神和工作任務;負責認真完成區雙擁領導部署的各項工作任務;負責按時上報各項雙擁工作報表和材料;負責指導基層雙擁組織開展好雙擁活動;負責收集整理好雙擁工作資料;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共同搞好全區性的雙擁活動;負責局領導交辦的義務兵家屬優待金的審核及發放工作;負責省市區涉軍維穩接訪,並回復相關上訪信件;負責按月上報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相關數據;負責整理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相關資料,並撰寫各類檢查、會議的相關材料;負責完成市局、區政府交給的其他任務。
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
指導、協凋街道開展社區群乾管理教育,協助組織社區工作者培訓;貫徹居委會組織法,組織、指導、推動指導居委會民主政治建設;社區建設目標及相關工作的運轉、推進;按時完成社區群乾工資調整、發放;按時完成社區群乾、專乾五險統計、申報;做好社區相關工作及建設經費統計、申報工作;貫徹村委會組織法,組織、指導、推動指導村委會民主政治建設;組織村幹部培訓工作。救災救濟科(低保中心)
負責全區城鄉低保、大病救助、臨時救助、救災減災、保障性住房審核、殯葬工作;負責低保專乾工資社會化發放;負責醫療救助即時結算;負責低保信息系統的核對及資金髮放。
民間組織管理科(社會事務科)
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監察責任;負責城市生活無著落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指導石門峰公墓管理處工作。
社會福利科(區劃地名科)
負責轄區養老機構申辦的審核、年審、變更、註銷、培訓和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和社區養老院的建設工作;指導街道、社區開展 “一鍵通”養老信息服務系統;4、負責轄區內孤兒生活費的申報、審核、變更、年檢、取消和資金髮放等工作;負責轄區內城市“三無”人員申報、審核、取消,醫療費發放工作,“三無”老人入住福利機構補貼資金的發放工作;負責轄區福利企業申辦的初審、管理、年審和註銷工作;宣傳和貫徹實施國家、省、市區劃地名方針、政策;負責統籌協調本區地名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協調各地名管理部門及時妥善處理地名管理工作問題;負責定期組織地名命名清理檢查,並及時開展已建和在建道路名稱擬定及申報工作;負責做好街鄉(鎮)設立、撤銷、調整、更名、界線變更以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報批工作做好界線聯檢及與相鄰區域邊界勘界、協商工作;配合行政區域界線爭議的調處工作;牽頭負責對實地行政區域界線認定不一致的爭議,配合其它有關部門解決邊界資源爭議。

辦公地址

民政局辦公地址:武漢市洪山區雄楚大道193號
婚姻登記中心辦公地址:武漢市洪山區文治街499號老政務中心二樓(洪山區人民政府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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