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泰安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簡稱泰安檢驗檢疫局)成立於1999年11月,前身為原泰安進出口商品檢驗局,成立於1994年7月。機構規格為正縣級,隸屬山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分支機構,實行由山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直接領導的垂直管理體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泰安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 成立於:1999年11月
  • 類型:政府機構
  • 下設機構:辦公室
機構概況,機構職責,工作內容,內設機構,聯繫地址,

機構概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泰安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簡稱泰安檢驗檢疫局)成立於1999年11月,前身為原泰安進出口商品檢驗局,成立於1994年7月。機構規格為正縣級,隸屬山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分支機構,實行由山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直接領導的垂直管理體制。
檢驗檢疫局徽章檢驗檢疫局徽章

機構職責

泰安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泰安地區出入境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和進出口商品檢驗檢疫與監督管理、鑑定等工作。執法依據主要是“四法三條例”:即《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境衛生檢疫法》及其《實施細則》、《食品衛生法》。根據法律規定,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出入境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和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實施細則、辦法及工作規程,負責所轄區域的出入境檢驗檢疫、鑑定、認證和監督管理等行政執法工作。

工作內容

1、負責實施出入境衛生檢疫傳染病監測和衛生監督;負責出入境人員預防接種傳染病監測體檢的管理工作。
2、負責實施出入境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他檢疫物的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負責動植物疫情監測、調查等工作,實施動植物疫情的緊急預防措施。
3、負責實施進出口商品(含食品)的法定檢驗和監督管理,負責實施一般包裝和出口危險品貨物包裝檢驗。
4、負責進出口商品鑑定管理工作,負責實施外商投資財產鑑定。
5、負責實施對進出口食品、動植物及其產品等的生產(養殖、種植)、加工和存放等單位的檢疫衛生註冊登記,負責實施進口安全質量許可和出口質量許可工作。負責實施國家實行進口許可制度的民用商品的入境驗證,負責出口、轉口商品的有關出境驗證。
6、負責執行國家有關部門和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簽署的有關檢疫、檢驗的國際協定、協定和議定書等,負責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和檢疫協定的實施工作。
7、負責簽發出入境檢驗檢疫證單和標識、封識,並進行監督管理。
8、負責出口商品普惠制原產地證書和一般原產地證的簽證工作。
9、負責所轄區域的出入境檢驗檢疫業務統計,調查和收集國外傳染病疫情、動植物疫情和國際貿易商品質量狀況,提供有關信息。
10、負責對所轄區域內各類涉外檢驗檢疫、鑑定和認證機構以及衛生除害處理機構的監督管理等。

內設機構

泰安檢驗檢疫局下設辦公室、檢務與綜合業務科、動植物檢驗檢疫科、輕紡機電檢驗檢疫科4個行政科室和山東檢驗檢疫局機關服務中心泰安分中心、山東國際旅行衛生保健中心泰安分中心2個事業單位。

聯繫地址

泰安市東嶽大街16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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