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縣十五號地事件

泗縣十五號地事件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違法違規拆遷已成為籠罩在城市農村上空的一片巨大陰霾,揮之不散,從而引發諸多衝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泗縣十五號地事件
  • 發生時間:2012年
  • 發生地點:泗縣
  • 所屬類型:征地拆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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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背景

2010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進一步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民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要求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民眾合法權益。其中,對於程式不合法、補償不到位、被拆遷人居住條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訂相關應急預案的,一律不得實施強制拆遷。然而,就是在新拆遷條例出台後,侵犯公民合法權益,違法強拆的勢頭在泗縣卻依然沒得到真正有效的遏制。

事件開始

泗縣醬品廠職工宿舍位於泗縣東關大街19號,在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分給拆遷戶,只有居住權,因為沒有房改所以沒有產權證。在2012年春節前,拆遷戶張某回醬品廠給母親辦理養老金等相關手續時,該廠廠長彭國友告訴他,醬品廠宿舍不久就要拆遷了,家裡有什麼物品趕快搬走。2012年3月初,他回到泗縣醬品廠職工宿舍準備把家中貴重物品帶回合肥時,發現居住多年的房子已被拆除,房子內所有的財產都不見了。隨即他撥打110 報警,並在公安機關說明情況和備案。3月12日的早上,張某向住建局分管局長柏副局長反映房子被拆和屋內的貴重物品丟失一事時,柏副局長推脫說,這個事情他不知道。
2012年3月12日下午,拆遷戶張某帶領記者來到醬品廠宿舍被拆現場,看到被拆後的房子一片狼藉,磚頭、瓦片到處都是。拆遷戶張某在他家被拆後的地上,一隻棉拖鞋內找到一個玉鐲,又在牆邊找到他家人的照片。在該拆遷戶的西面還有幾間沒有被拆的房屋,牆面貼有幾張拆遷通知,其中有“十五號地拆遷指揮部”的拆遷通知,內容要求拆遷時間定於2012年1月14日須搬遷完畢,如三日內不搬遷,拆遷造成的損失後果自負,可通知的落款並沒有加蓋“十五號地拆遷指揮部”公章。(十五號地拆遷指揮部是個貌似嚴肅實則不知為何物的單位)

事件過程

聞訊而來的記者在泗縣住建局找到該項目分管領導柏副局長,向他了解事情的前因後果時,他首先調侃記者一番,然後他告訴記者,醬品廠宿舍這塊地是在2005年進行招、掛、拍的,德世宇房地開發有限公司和其他三個公司通過競拍獲得醬品廠宿舍這塊地的產權,法人只知道是外地人,好像是南京的。這塊地是在新拆遷條例出台前辦理的拆遷許可證,由開發商自己拆除。至於,被拆遷戶的房屋具體什麼時候拆的以及屋內都有什麼物品,建設局也沒有參與,他也不知道。拆遷辦成立了調查組正在調查。具體情況要問拆遷辦的負責人。記者向他質疑“十五號拆遷指揮部”張貼的拆遷通知,並且為什麼沒有加蓋公章時,他告訴記者說“十五號拆遷指揮部”有開發區負責,會同建設局、土地部門等多家單位共同成立的責任單位;該拆遷通知是開發商自己寫的並貼上上去。記者再次詢問德世宇房地產公司辦公地點以及他與開發商柏基磊是否存在親戚關係(柏副局長的老家在江蘇省泗洪縣青陽鎮,而泗縣和泗洪縣交界,1955年3月22日,泗洪縣才從安徽劃江蘇省)。他支支吾吾地告訴記者,德世宇房地產公司是租的房子,具體在哪裡他也不太清楚;柏基磊是泗縣人,而他家是江蘇省泗洪縣的,根本就不認識。
一片狼籍一片狼籍
在記者結束對柏副局長採訪後,約30多分鐘,該縣住建局拆遷三所徐所長來到柏副局長辦公室,據徐所長講,醬品廠宿舍的房子,在兩三個月前由開發商找社會上的民工來拆的,這塊地大約有10畝。記者詢問他拆遷時如果聯繫不到房主,房子內的物品應該怎么處理。他告訴記者,按照規定必須通知到被拆遷戶,如果實在通知不到,有公證處的人員來對每戶屋內的物品登記造冊登記造冊時還要攝像,登記造冊後的物品更要妥善保管隨後記者問他開發商在拆遷時可有合法的手續,徐所長含糊其辭、無從作答。最後記者問他泗縣拆遷管理辦地址和哪家開發公司開發的、法人代表是誰時。他說泗縣拆遷管理辦公室具體在哪也不太清楚;開發公司可能是德世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人不是柏吉樂,就是柏吉磊。

事件發展

結束對泗縣住建局柏副局長和徐所長的採訪後,記者們來到住建局拆遷辦。當時,記者敲615室門沒人應答,,同時記者又聽到613室內有說話聲,推開613室房門看到兩名工作人員正在對著桌子上的檔案商量著什麼(後來記者看到桌子上面的檔案全是泗縣醬品廠宿舍那塊地的檔案,記者們錄下視頻為證)。看到記者的到來,那兩名工作人員還在小聲商量。記者出示完證件並說明來意後,在裡面椅子上坐著的工作人員,什麼也不說站起來就走。在辦公桌外面的工作人員還說這不是拆遷辦,他也不是拆遷辦的人,是過來玩的,說著就向門外走。記者在拆遷辦辦公桌子上看到,上面全是泗縣醬品廠宿舍那塊地的相關資料,上面有塗改和劃線痕跡。過了一會兒,站在辦公桌外面的那名工作人員要求記者到他的辦公室,記者堅持在613辦公室採訪,工作人員無奈只好讓剛才雙腳翹在桌面上的那位工作人員帶記者到7樓的703室了解情況。隨後記者跟隨拆遷辦工作人員來到7樓的樓梯口,該工作人員藉口說到廁所去一下,從安全通道走了。隨後記者把這一情況向柏副局長作以反饋,無果。
更為奇怪的事還有,記者們正在採訪拆遷戶張某時,拆遷戶張某收到了一個自稱是柏某某的泗縣當地資深習武者的威脅、恐嚇電話(又是姓柏)。
這一現象讓記者們憤慨,加上泗縣住建局柏副局長開始時的的態度,於是,事情開始向深處發展。

事件影響

記者在泗縣商務局約訪了該局郭局長,郭局長講醬品廠職工宿舍構築物合計1410.82平方米,開發商是柏基磊。2009年縣政府讓商務局、住建局、拆遷三所和開發商共同協商,協商好後,有商務局和拆遷三所簽訂協定,協定簽訂後開發商付給商務局搬遷費2700000元。商務局在沒有簽協定前,就安排代表通知,每位代表負責幾戶,通知的形式主要是電話通知,如果實在聯繫不到戶主,就在戶主家門前貼張通知單。郭局長還撥通了彭廠長的電話核實。彭廠長在電話里給郭局長說,我們在2011年12月15日牆上貼上醬品廠通知 。隨後,記者訊問郭局長醬品廠宿舍的拆遷時間以及是否接到相關單位和部門提供的拆遷資質拆遷許可證, 彭廠長說商務局和住建局簽訂協定開發商付給錢後,這塊地已歸開發商所有,至於開發商有沒有拆遷許可證和拆遷資質,管不了了。開發商拆房也沒有必要通知他。
彭廠長還講張某家的房屋是在2012年春節後被拆的。當時有他爸媽、他弟弟和他,共7間房屋
十幾畝好地和其他固定資產等〔醬品廠在泗縣老城區〕才賣了270萬,還包括了各種搬遷和補償費用,構築物面積合計明顯不正常,遷許可證和拆遷資質還不明不白,記者們仿佛知道了張某家的房屋被拆的其他幕後新聞的重要性,記者們口碑之間開始傳開,國際商報和中華建築報的記者們更是從專業的角度分別採訪了包括泗縣政府及住建,土地,公安,開發區,拍賣公司,紀檢,檢察等多個部門,從行政違規行政不作為,從事件本身責任問題,從民事刑事,事情開始有了質的變化。

事件後果

記者逐漸調查開來,據居住在十五號土地(醬品廠和東關村)上的村民反映,醬品廠的土地和東關村的土地都是在開發區內,而醬品廠的土地屬於國有土地,東關村的土地屬於集體土地,然而,東關村的集體土地掛靠醬品廠的國有土地進行非法出讓。
2012年3月14日,記者們來到該縣開發區管委會並採訪分管領導劉副主任。劉副主任講他剛調來不久,只知道開發區是十五號土地的責任單位,開發區只是協助拆遷,溝東是醬品廠的地,溝西是東關村村民的地,至於這兩塊土地是國有土地集體土地,這他就不清楚了,建議記者可以到住建局向柏副局長了解情況。隨即,劉主任還撥通了柏副局長的電話,說明情況後,讓記者和柏副局長通話,然而,當記者接過劉副主任的電話和柏副局長通話時,柏吉良副局長立刻掛斷了電話,再次撥通柏副局長的電話,已無法接通。
拆遷辦始終沒有把泗縣醬品廠職工宿舍和廠房拆遷許可證和德世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拆遷資質和拆遷許可證拿出來。
拆遷考驗地方官員拆遷考驗地方官員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什麼性質的土地可以出讓,首先要看該土地的劃撥屬於什麼性質,如果已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是可以買賣;其次是地方的集體土地有沒有獲得土地使用證的都不可以進行買賣或出讓。能進行買賣的簽署的契約(協定)自然有效,反之則無效。
泗縣有關部門在處理這起事件上互相推諉,泗縣政府領導對這件事情不理不睬,(泗縣宣口單位的一位知情者透漏,安徽泗縣拆北宋近千年古寺建商品房等多起事件均是開始時領導不重視才釀成大事件,致使多人受處理。)加上泗縣多起拆遷和土地違規問題紛紛因記者深入採訪而爆出,安徽泗縣:拆遷之亂象,安徽泗縣15號地拆遷涉嫌違法和安徽泗縣官員:一跑了之 要不得這幾篇稿件被數百家網站轉帖,從外省到本地,事情影響開始擴大,相關部門開始注意並且啟動相應程式,泗縣十五號地問題終於形成有影響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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