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漢語辭彙,借指教坊或法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法部
- 含義:借指教坊或法曲

法部,漢語辭彙,借指教坊或法曲。
法部系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官制改革中由刑部改制而成,主管全國司法行政、監獄管理及刑罰執行,兼具監督審判機關職能。機構設尚書、侍郎等職,後於宣統三年(1911年)改制為大臣、副大臣。下設承政廳統籌要務,參議廳負責規...
法部為唐代六部中刑部的別稱,主要職責包括:管理全國司法事務;與漢代廷尉職能相似,但職權範圍有所變化;體現唐代中央行政機構分工的專業性。梨園法部 唐代法部為皇宮梨園中訓練和演奏法曲的部門,屬於教坊機構;《新唐書·禮樂志十二》記載其設定有小部音聲三十餘人。據《新唐書》記載,法部設有"小部音聲"三十...
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是主管全國司法行政工作的國務院組成部門,為正部級。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法務部。法務部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集中統一領導。新中國成立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於1949年10月3...
明代刑部擴權至十三清吏司,分理各省刑案及專項事務,與都察院、大理寺並稱“三法司”。清代增至十七清吏司,增設秋審處等機構完善審判體系,主導全國刑獄審核。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清末改制中,刑部更名為法部,傳統刑部體制終結。歷史沿革 隋唐時的刑部其職權範圍最小,基本只限於對平民及七品以下官員(嚴格來...
法部會計司 機構名。法部所屬八司之一。掌法部財用出入,辦理預決算及接收贖罪銀錢、充公贓物財產及習藝所的產品收入,並管理各項統計書表報告。設郎中三人、員外郎四人、主事四人。下設籌議股、審核股、收支股。
法部尚書,官名。清末法部長官。光緒三十二年(1906)設。一人,從一品,特簡。掌總理本部事務,監督所屬各官。宣統三年(1911),改為大臣。沿革 官名。清末法部長官。光緒三十二年(1906)設。一人,從一品,特簡。掌總理本部事務,監督所屬各官。宣統三年(1911),改為大臣。光緒三十二年(1906)七月十三日,清政...
法部 法部,漢語辭彙,借指教坊或法曲。法部,借指教坊或法曲。
法部副大臣 法部副大臣是清朝末年設定的官職,為法部的副長官。宣統三年(1911)由侍郎改稱,定員一人,主要職責為協助法部大臣處理部門事務。宣統三年(1911)由侍郎改稱,額設一人,協助大臣管理部務。
部院之爭,即 清末部院司法許可權之爭 ,是指清末“預備立憲”之初進行官制改革過程中,新設立的法部和大理院在司法許可權劃分上出現的一場大的爭論。狹義部院之爭發生於為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四月初三到四月二十日,廣義的部院之爭始於官制改革之初、終於《死罪施行詳細辦法》的正式頒布。丙午改制後,新設立的大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