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衝突

法律衝突,是指涉外民事關係中所涉及的外國法的規定與處理該關係的法院地法對同一問題規定歧異的情況。產生法律衝突的條件為:有關國家的法律對同一問題作了不同的規定;處理該關係的法院所屬國家承認外國規定的效力。解決法律衝突的方法有:(1)在國內法或國際條約中規定衝突規範,指明某種關係應適用何國法;(2)國家之間以條約或公約的形式制定締約國之間共同遵守的統一實體規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法律衝突
  • 外文名:conflict of laws
  • 別稱:法律牴觸
  • 產生原因:司法權的獨立與平等等
法律衝突產生的原因:
1、在現實生活中出現大量含有涉外因素的民事關係。
2、所涉各國民法上的規定不同。
3、司法權的獨立與平等。
4、國家為了發展對外民商事關係,必須承認內外國法律的平等,即在一定範圍內承認外國法的域外效力。
法律衝突的解決方法:
1.間接調整方法。
通過衝突規範調整法律衝突。即通過制定國內或國際的衝突規範,只指出適用哪個國家的法律來調整某種涉外民事法律關係當事人的權利義務,而不直接規定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係。
2.直接調整的方法。
指通過統一實體法調整的方法,即有關國際間通過雙邊或多邊的國際條約和國際慣例來直接確定當事人權利義務,從而避免或消除法律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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