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固有論

法律固有論,法學名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法律固有論
  • 類型:名詞
法律固有論主張法是人類社會從來就有的一種理論。這是法學中久已存在,並廣泛流傳、影響頗大的一種看法。儘管具體說法不盡相同,但基本觀點都在於說明:只要人類社會存在,法就自然存在,法是人類社會所固有的。如社會連帶主義法學創始人萊昂·狄驥(1859—1928年)說:“客觀法是整個人類社會所固有的;只要人類社會存在,客觀法就存在”。(萊昂·狄驥:《憲法論》第1卷,第382-383頁)這種理論顯然是建立在唯心史觀的基礎上,採取超歷史、超階級、超經濟的觀點去考察法這一社會現象,把法與原始社會的行為規範混為一談,它掩蓋了法與國家權力的內在聯繫,掩蓋法的階級性,因而不能對法的起源作出科學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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