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史

法律史

法律史是法學領域內的一個重要學科,該學科已經經歷了近50年曲折艱辛的發展歷程。1948年,著名歷史學家范文瀾先生出任中原大學首任校長,這是學校歷史上“法”與“史”相關聯的最早例證。1955年,法律史教學群體正式形成,該學科的學術發展史翻開第一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法律史學
  • 草創與磨難期:1948—1977年
  • 恢復與發展期:1977—1998年
  • 傳承與升華期:1998—2003年
學科分類,專業介紹,學科概述,發展歷程,草創與磨難,恢復與發展,傳承與升華,

學科分類

0301 一級學科:法學
030101 法學理論
030102 法律史
030104 刑法學
030105 民商法學(含:勞動法學、社會保障法學)
030106 訴訟法學
030107 經濟法學
030109 國際法學(含: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
030110 軍事法學
法律史學是法學領域中的一個重要基礎學科,屬於法學二級學科,在中國政法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等眾多高校,設有碩士及博士學位授予點。

專業介紹

法律史專業的研究方向有中國法制史、外國法制史、中國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比較法律文化等。
中國法制史是研究中國傳統法律制度的內容、形式、本質、特點及其發展規律的科學。
它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為指導,運用歷史唯物主義基本原理,對中國歷史上各種具有代表性的法律制度進行闡述、分析和對比,揭示其產生、演變和發展的規律。
中國法制史是法律史學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門重要的法學基礎學科,同時又是歷史學與法學的交叉學科。中國法制史對於正確認識中國傳統法律制度文明的形成、發展、演變具有重要意義。
它與法學的各個分支學科都有著密切的聯繫,它不僅為法學基礎理論等學科提供原始資料,也為各部門法學科提供理論指導。
學習中國法制史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它有助於我們批判地吸收和借鑑歷史上的一切法治文明成果,特別是為我國現行立法提供基於歷史真實的長遠視角,使法律移植與比較法研究更加合乎國情,為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提供經驗和教訓。
外國法制史是研究世界上不同類型的,具有代表性的法律制度的內容、形式、本質、特點及其發展規律的科學。它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為指導,運用歷史唯物主義基本原理,對世界歷史上各種具有代表性的法律制度進行闡述、分析和對比,揭示其產生、演變和發展的規律。
外國法制史是法律史學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門重要的法學基礎學科,它與法學的各個分支學科都有著密切的聯繫,它不僅為法學基礎理論等學科提供原始資料,也為各部門法學科提供理論指導。學習外國法制史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它有助於我們批判地吸收和借鑑人類一切法治文明成果,為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提供經驗和教訓。
中國法律思想史是研究中國歷史上各個學派及代表人物的法律理論和主張,並為現實法律提供借鑑和解釋的一門學科,其與中國法制史、外國法制史及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等是相鄰的學科,作為法學的基礎學科,形成於20世紀初期。
學界一般將中國法律思想史的發展分為四個階段,即三代萌芽時期、春秋戰國百家爭鳴時期、帝制時代的儒家正統時期、近代中西融合時期。
隨著研究的深入發展,中國法律思想學科的研究亦向多學科領域發展,其對我們全面地認識中國古代法,認識中國法律傳統的影響有著無可替代的作用。對增加法學的學術性也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

學科概述

此後近50年間,法律史學科群體及法律史教學科研事業,隨著學校多次分合撤併,走過了一條漫長而坎坷的發展道路。因此,該學科的發展史,包含中原大學政法學院時期、中南政法學院(前)時期、原湖北大學時期、湖北財經專科學校時期、湖北財經學院時期、湖北財經學院(後改稱中南財經大學)和中南政法學院(後)並立時期、中南財經大學和中南政法學院合併組成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時期七個時期的法律史學教學科研的歷史。

發展歷程

草創與磨難

法律史學科點的發展源頭,為中原大學政法學院法律教研室。1949年,中原大學自河南遷至武漢,教學活動逐漸正規化、專業化,“政治教研室”和“法律教研室”在中原大學政法學院成立。1953年院系調整後,中南政法學院於“法律教研室”下設“法理組”,開設《國家與法的理論》課程,其中亦講授法制史部分內容,主要由游紹尹、張夢梅老師承擔教學任務,是為法制史學科的開端。1955年,“法律教研室”下設“法史組”,正式增開《國家與法權通史》(即外國法制史)、《中國國家與法的歷史》和《蘇聯國家與法的歷史》等課程,均為108課時。授課教師有盧乾東、張夢梅、游紹尹、楊堪、吳傳太、李啟欣等。
1958—1960年前後,由於“反右”、“四清”、“文革”等政治運動不斷,教師隊伍變動頻繁,新生的法律史教學科研事業瀕臨絕境。但此間,游紹尹、張夢梅先生等人克服重重困難,主持編寫了法律史類各門課程的講義或教學大綱,並增開了《政治學說史》、《外國國家與法的歷史》、《外國法制史》等課程。
1961年《學校工作暫行條例》(即“高教60條”)頒布後,正常的教學秩序剛剛恢復,“四清”運動隨即開始,幾年後“文革”又接踵而至,法律史教學科研再次被打斷。1970年,湖北大學撤銷,法律史教師多調離或下放。
直到1972年在湖北大學原址上復建“湖北財經專科學校”,教師部分回歸,法律史教學科研方有部分恢復。1977年,湖北財經專科學校更名為湖北財經學院,並成立法律系,教師大多重回崗位,法律史學科的教學科研方才得到全面的恢復。
這一時期,法律史學科建設的成就主要體現為一系列教材的編著。50年代中期至60年代中期,盧乾東、游紹尹、張夢梅等教師分別主持編著了《國家與法的理論》、《中國國家與法的歷史》、《國家與法的通史》、《蘇聯國家與法的通史》、《中國政治法律思想史大綱》、《外國法律思想史》、《毛澤東論國家與法》等教材和有關教學參考書,成為學校和其他政法院系法律史教學的重要參考資料。
這一時期,成為法律史學科群體的主要成員並作出一定貢獻的有:盧乾東教授、游紹尹講師、張夢梅講師、章若龍講師、楊堪講師、吳傳太講師、李啟欣講師等。本期參加法律史學科教學活動的教師還有:劉燕谷教授、徐鑄教授、余勁魂講師、胡秋安老師、管典熙老師、楊華朝老師、王亞瑾講師等。

恢復與發展

1977—1998年,是法律史學科發展史上的另一個重要時期。這一時期,在改革開放的新形勢下,在黨和國家重新重視法制和法律教育事業的大背景下,法律史教學和科研事業得到了全面恢復,並有了相當程度的發展。這一時期可分為三個發展階段。
第一階段為1977—1983年。這一階段的教學和科研重點是:恢復法律史教學的知識體系和教學安排體系,完善本科系列教材和教學參考資料,調整課程的設定,並為研究生層次的教育作適當準備。
1977年恢復高考制度時,湖北財經學院成為當時全國僅有的3所招收法學本科生的高校之一。游紹尹、張夢梅、章若龍、吳傳太、楊勘等先生為法律系學生講授《法學基礎理論》、《中國法制史》、《外國法制史》、《中國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等課程,還參加了改革開放後由法務部主持的第一套全國高校統編法學教材(1982年前後由法律出版社、民眾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編撰,如游紹尹先生作為副主編與政法大學張晉藩先生共同主持了《中國法制史》的撰寫;章若龍先生作為副主編與北京大學張宏生先生主持了《西方法律思想史》的編寫,張夢梅先生參加了《外國法制史》的編寫。這些教材的面世,是建國以來法律史學科教學和研究成就的集中體現。
這一階段,法律史研究生教育已經開始。1979年,章若龍先生主持建立了法學理論碩士點,招收西方法律思想史方向的研究生。這是學校法律史研究生教育的預備。1982年,學校選擇應屆本科畢業生鄭祝君、袁建勇、吳新耀3人留校任教,擴大了法制史教師隊伍。
第二階段為1983—1996年。1983年,在游紹尹、張夢梅、楊勘、吳傳太等先生的努力下,學校正式成為法律史碩士學位授權點。當時全國僅有北京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國人民大學、西南政法大學設有法律史碩士學位點。至此,以游紹尹、張夢梅、章若龍、楊勘、吳傳太等組成的法律史學科點,成為南中國法律史學重鎮之一。這一階段,該學科點不僅在專業布局、課程結構、教材建設等方面作了廣泛而深刻的改革,還著力於優秀人才的培養。例如,從學校優秀本科生或碩士畢業生中先後選擇鄭祝君、袁建勇、蕭伯符、滕毅、春楊、趙翔、陳麗蓉等留校任教。同時,江山、夏勇、武乾、李艷華、饒艾、侯淑雯、朱新華、吳剛等分別從西南政法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復旦大學畢業分配進入中南政法學院工作,充實和壯大了法律史教研隊伍。
第三階段為1996—1998年夏。1996年前後,游紹尹、章若龍、張夢梅、吳傳太等先生先後退休(此前幾年,朱新華、江山、夏勇、袁建勇、吳新耀、饒艾、侯淑雯、趙翔等一些教師紛紛調離學校)。1996年,學校在全國性學位點檢查評估中,出於申報或保住其他碩士學位點的策略性考慮(即所謂“下一換二”),主動申報停辦法律史碩士點。因此,直到1998年底,學校印製的對港台地區發放的繁體字招生簡章中,仍只有7個碩士點,而沒有法律史專業,但實際上仍在法學理論專業中招收法律史方向研究生。
這一階段,該學科點的研究生招生規模較小,年度增減不一,但堅持在首重教學質量的宗旨下逐步發展。
在教學全面恢復和發展的同時,該學科點十分重視科學研究,取得了一系列成果。首先是主持完成了一系列重要課題。如章若龍教授主持、李艷華副教授等參與完成了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二戰後美國的人權與法制》(1992年);楊堪教授主持完成了財政部科研項目《中國社會主義財經法規體系研究》(1993年)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立法研究》(1995年)等,又參與張晉藩先生主持的國家社科重點項目《中華大典·法律典》的工作,主持《經濟法分典》;張夢梅、鄭祝君教授主持完成了法務部“七五”重點科研項目《戰後日本經濟發展與經濟立法研究》(1987年);鄭祝君主持完成了湖北省教委項目《中國法制建設現狀及其對策研究》(1995年),等等。
其次是一些科研成果獲得了科研獎勵榮譽。如游紹尹作為副主編主持的《中國法制史》獲法務部優秀教材獎(1995年),楊堪等著《中國近代經濟思想史稿》獲湖北省第二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一等獎(1987)及國家教委全國高等學校優秀教材獎(1988 年);張夢梅、鄭祝君主編,李艷華等參編的《新編外國法制史》獲法務部優秀教材二等獎(1995),張夢梅參編的《外國法制史》獲安徽省優秀社會科學成果一等獎(1994),游紹尹、吳傳太等合著《中國政治法律制度簡史》獲湖北省社會科學聯合會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1984),游紹尹主編、吳傳太副主編、蕭伯符、武乾等參編的《中國法制通史》,獲湖北省首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著作類三等獎(1995),游紹尹著《試論中國法的產生規律——兼論中國古代法律文化的若干特點》,獲湖北省法學會優秀科研成果獎(1987年),蕭伯符撰寫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法制建設若干問題試探》一文獲中國法學會優秀論文紀念獎(1988 年)。
再次,該學科點成員在科研方面成績顯著,推出了一批重要的研究成果(含教材)。如游紹尹教授、吳傳太教授合著《中國政治法律制度簡史》(湖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游紹尹主編、吳傳太副主編,蕭伯符、武乾等參編的《中國法制通史》(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0年版),張夢梅教授、楊堪教授合著的《中國刑法通史》(李光燦主編多卷本,第八分冊,遼寧大學出版社1987年版),楊堪教授與張晉藩教授合著的《中國近代法律思想史略》(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4年版),楊堪教授等合著的《中國近代經濟思想史稿》(三卷本,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82—1984年出版),張夢梅教授主編的《外國法律文獻介紹與研究》(1987年版)和《國家與革命研究》(由湖北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
這一時期,為該學科點的建設和發展作出過重要貢獻的有:游紹尹教授、張夢梅教授、章若龍教授、楊堪教授、吳傳太教授等;其他主要成員有:鄭祝君副教授、蕭伯符副編審、李艷華副教授、王亞瑾副教授、武乾講師、滕毅講師、張德淼講師、春楊講師、李文祥助教、陳麗蓉助教等。本期在該學科點從事法律史教學作過一定貢獻,現已調離的主要教師有:江山講師和夏勇講師。其他曾在該學科點任教的教師有:袁建勇講師、饒艾講師、吳新耀講師、侯淑雯副教授、趙翔講師、朱新華講師、吳剛講師等。

傳承與升華

1998年至今,是法律史學科點的傳承與升華時期。老一輩法律史學者開創的事業,在這一時期得到發揚光大。其最為典型的標誌是:較大規模地引進人才和加強教師進修,學科隊伍重整旗鼓並有所壯大;法律史教研室正式成立,法律史研究所成立並主辦《中西法律傳統》年刊和“法律史學術網”;法律史博士學位點通過評審。
在中南政法學院院長(後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校長)吳漢東教授、副院長(副校長)李漢昌教授和法學院院長齊文遠教授的直接督辦下,法律史學科點在本期較大規模地引進了法律史教師,使法律史學科點的面貌發生根本的轉變。先後從蘇州大學河南大學山東師範大學南京大學、北京大學引進范忠信博士、陳景良博士、程漢大教授、李培鋒博士、孔慶平博士等,2001年又爭取了屈永華博士回校任教。此外,本期學科點成員積極進修,先後有蕭伯符、李艷華、滕毅、武乾通過在職攻讀獲本校法學碩士學位,鄭祝君、陳敬剛、春楊分別考取武漢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博士研究生,攻讀法律史。至此,法律史學科點的教師隊伍構成發生了根本的變化。學科點成員增至15人,其中正教授5人,副教授4人,講師6人。教師中有博士學位者5人,正在攻讀博士學位者3人。從而使該學科點成為學校綜合實力最強的法學學科群體之一。
1999年5月初,在范忠信、鄭祝君、李艷華等的推動下,法律史學科成員脫離法理教研室,單獨成立法律史教研室。這是學校成立51年來第一次單獨設立法律史教研室。李艷華、武乾任教研室正副主任。自2001年起教研室有了正式辦公室。
2001年3月,在陳景良、范忠信等的推動下,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律史研究所正式成立,成為合併組建新大學後成立的第一批43個研究所之一。陳景良教授出任第一任所長。2002年12月,范忠信教授出任法律史研究所所長。
自2001年9月起,研究所正式主辦《中西法律傳統》年刊(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每期30萬字左右,專門發表有關中外法律史研究的論文、譯文和資料。現已成為國內法律史學界的重要學術陣地,影響力可與中國法律史學會主辦(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法律史論集》相媲美,且發行量更大。年刊由范忠信、陳景良任主編,鄭祝君、蕭伯符、程漢大、李艷華、武乾等為編委。截至目前,已經出版3期(卷)。年刊得到了著名法學家張晉藩、曾憲義等先生的支持,也受到學界同行的歡迎。
自2002年10月起,研究所正式開辦了全國法律史學界的第一個學術網站——“法律史學術 。該網由范忠信教授負責,武乾副教授參與管理,由該專業研究生輪流作編輯,“新青年”網站提供技術支持。網站設有學者文集、法律史料、學術論壇、熱門話題、學術基地與人物等專欄,旨在成為法律史學界的學術交流論壇和信息交換中心。網站已經受到了法律史學界的歡迎和好評。目前,網站正在為進一步充實內容而努力。
2002年秋,該學科點以1998年以來的教學科研成果及人才梯隊為依據,初步提出法律史專業博士學位授權點的建點申請,並順利通過湖北省學位委員會的評估。2003年春,學科點正式向國務院學位辦申報博士學位點,先後通過同行專家評審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法學學科評議組評審,7月通過了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的評審。學位點建設由范忠信教授牽頭,范忠信、陳景良、程漢大教授分別為中西法律文化比較、中國法律傳統、西方法律傳統3個研究方向的帶頭人。其他梯隊成員有蕭伯符、鄭祝君、楊澤偉、李艷華、武乾等等。該學位點將成為繼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之後的第5個法律史博士學位點。學位點將於2004年正式招收博士生。
1998年以來,該學科點的教學科研事業有了長足進步。先後主持和參加國家、省部級和校級科研課題22項,出版專著、教材58本,發表論文300餘篇,獲得各級獎勵30餘項,使學校法律史科研事業在全國接近領先地位。這一時期,該學科點教研活動呈現以下三大特徵:
其一,學術研究側重營造有自身特色的整體風格。學科點成員在這一時期的科研活動整體風格是:注重中西法律傳統的闡釋性研究,注重中西法律傳統的比較研究。如范忠信教授自1987年以來就以中西法律觀念、法律制度的同異為研究主攻方向,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刊物發表《中西法律傳統中的“親親相隱”》、《“親親尊尊”與親屬相犯:中西刑法的暗合》、《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的哲學基礎》、《中西倫理合壁與法治模式的中國特色》等重要論文,並有專著《中國法律傳統的基本精神》(山東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中西法文化的暗合與差異》(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問世;其著作《情理法與中國人》於此期被譯為韓文在韓國一潮閣出版(1998年),列入該國“中國學”課程的基本參考書。他一直試圖在通常被認為是中西兩大法律傳統最有衝突的領域尋求法律原則和制度的內在相通屬性,揭示人類法制文明發展中的無可迴避的共同選擇、尋求未來中西法文化融合的可行道路。1999年,他主持的國家社科基金課題《中國近代法治思想與法制建設》(1999—2002)的研究,旨在反省中國法律近代化的成敗得失,也已經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受到了學界的關注。陳景良教授致力於中國法律傳統的解釋,特別是對宋代法律傳統的闡釋尤其是宋代法制的近代因素的研究解釋,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主持教育部社科基金項目《訟師與律師:中西訴訟文化比較研究》(2001—2003)等重要課題,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刊物上發表了《試論宋代士大夫的法律觀念》、《訟師與律師:中西司法傳統的差異及其意義》、《訟學、訟師與士大夫》、《試論宋代士大夫司法中的人文主義批判精神》等一系列學術論文,作為副主編主持了《中國法制通史》多卷本(張晉藩教授總主編,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宋卷”的編寫。他最早提出“訴訟於元律獨立成篇”的觀點,且作了深入的考證,現已成為訴訟法學界的通說。此外,他還主持編寫了《當代中國法律思想史》(河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並對新中國以來的法律思想規律有較深的研究,還參與了《中國法律思想通史》多卷本(山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宋卷”的編寫。范忠信、陳景良教授還作為主要成員參與了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地(吉林大學,法理學)重點課題《中西法律文化比較研究》(2001—2004年),並已有初步成果。蕭伯符教授在先秦法思想研究方面也有多篇論文發表,他尤其注重法家思想的內容及其現代借鑑。在《中國法學》等刊物上發表了《儒法兩家的治國主張與現代法治方略比較》、《儒家義利觀與市場經濟論綱》、《商鞅的法治思想及其現代借鑑》等論文,這對於認清中國傳統學說理論與今日中國特有問題之間的內在聯繫有一定的理論和現實意義。武乾副教授關注的中國近代法制史尤其是經濟法制史和地方制度史的研究,主持了教育部社科基金課題《國家法與民間法的衝突及其實踐》(2002—2004年),也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在西方法律傳統研究方面,程漢大教授、鄭祝君教授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他們的研究偏重研究西方主要國家中具有普遍意義、恆久價值的法律傳統,如英美憲政傳統、司法獨立傳統、判例法形成與更新傳統、法律體系建構技術等的研究。他們的研究,尤以英美法為重點,注重闡明英美法制的基本倫理支柱、基本原則及基本精神。程漢大著《英國政治制度史》(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5年版)、《英國議會制度》(遼寧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英國法制史》(齊魯書社2001年版),有良好的影響。他的英國法制史研究,將系統性與專題性方法相糅合,提出“法治含量”概念,頗有創見,引起了史學界和法學界的重視;他主持的山東省社科基金課題“中英傳統政治文化比較研究”(2001—2004年),也已經取得了初步成果。鄭祝君著《英美法史論》(武漢出版社1998年版),從歷史與邏輯統一的視角探討了英美法制主要特徵;主持完成了法務部“九五”科研規劃項目《法治現代化進程比較研究》(1998—2001年),另外還發表了《從西方公司制的變遷看公司的特徵和功能》等論文。李艷華副教授關注中西司法制度與文化的比較研究,主持了湖北省教委科研項目“西方司法制度與中國的司法改革”(1999—2001年),“歐美律師與法律傳統”(2001—2003年)等的研究。滕毅副教授關注西方各民族的民族特性與其法文化特色的研究,主持了2001年度法務部科研基金課題“法律與民族精神”(2001—2003年)的研究。他們的這些課題研究均已取得一定的成就。其他如春楊副教授,李培鋒、孔慶平、屈永華、陳敬剛等博士,均有良好的學術發展勢頭。總的看來,本階段學科點研究的重點,在於對中西法律傳統的深層要義的揭示,以及對跨越古今之變的人類法制文明共同規律的探尋。這一研究路徑,與以往法律史學界及現今部門法領域所採用的通常思路迥異。
其二,注重本科和研究生教學質量,特別是注重研究生培養質量和管理督促。在本科教學方面,范忠信、陳景良、鄭祝君等教授走上本科講台,接受學生自由選擇課堂,大大加強了本科教學。李艷華、武乾、滕毅、春楊等長期在本科教學中探索,取得了較多經驗。為了配合本科教學改革,2000年,范忠信、武乾等對本科期末試卷的模式作了較大改革,以實際或虛擬的古代案例來生動演繹和考查古代法律文化知識。2001年,在吳漢東教授等校領導的直接支持下,范忠信、陳景良等法律史教師還組織了“我們生活中的中華法律傳統”徵文競賽活動,吸引了245位本科生、研究生投文參賽,並評出一、二、三等獎51名,舉行了正式表彰儀式頒獎表彰。2002年,該學科點的《法律史學術網》還專門開闢了“教學探討”專欄,供師生就法律史教學中的具體問題進行交流。這一切改革,使學生對法制史課程的了解進一步加深。教研室正擬自編《法律史類課程教學綱要彙編》、《法律史類課程試卷及參考答案彙編》、《法律史課程教學參考論著選編》等參考資料,為重點學科建設作準備。在研究生教學方面,陳景良、范忠信等教授也進行了一些新的探索。如,陳景良教授主講《中國法律史文獻史料學》、《唐宋律研究》課程時,經常帶領學生參觀博物館觀摩文物,熟悉珍貴史料實物。還經常用自己的課題經費複印古籍資料發給學生,從版本、目錄、校讎、典藏4個方面進行初步的知識教育。范忠信教授、陳景良教授、鄭祝君教授在研究生教學時,幾乎每周指定特定的書籍資料,組織研究生就一種原著進行專題討論,讓每個同學就特定問題作準備後發言。發言稿則收集考查作為研究生平時作業。范忠信、陳景良等教授還打破長期形成的研究生期末考試“交篇文章打個分”的慣例,多次對研究生實行書面開卷考試,給學生豐富的文字材料,讓學生閱讀分析其中的法律文化特徵規律等等。程漢大老師給研究生和本科生開設的《西方憲政史》、《英美法制與憲政》等也以其內容的新穎受到了學生的歡迎。
此外,在研究生教學方面,該學科點以碩士學位論文撰寫答辯過程為中心,大體形成了堅持基本標準不放鬆的傳統。具體的做法有以下幾方面:一是加強平時課外布置讀書督促和檢查讀書心得論文寫作。分別給中、外法制史兩個方向的研究生開列了《中法史閱讀書目》、《外法史閱讀書目》(也給本科生開列了《中國法制史閱讀書目》),要求學生針對書目閱讀,交讀書筆記或小論文,定期檢查學生的閱讀和思考效果。現規定每個研究生每學期至少要嚮導師交讀書筆記或論文3篇。二是嚴格進行學位論文的開題答辯。導師組現規定,第四學期開學初,學生必須提交選題論證報告,供全體導師審閱。然後正式舉行答辯,要求學生在答辯中向老師介紹寫作構思和資料準備情況。在答辯中,老師們及時發現問題、糾正錯誤,幫助學生明確主題、理清思路。該專業5—8名學生的論文開題論證答辯,通常花大半天時間。此舉比較有效地阻止了學生在論文寫作中的抄襲(老師就文章主題、寫作提綱、基本思路、史料運用等問題對學生進行反覆質問、切磋批評,迫使其完善,使學生已經無法直接找到思路和內容相同相近的文章進行抄襲)。有的學生一次答辯不能通過,進行兩次或三次答辯才獲通過。開題報告均存檔備查。三是在學位論文答辯過程中,堅持基本要求,廣泛提問,決不走過場,5—8名學生的答辯時間常常是十個小時左右。四是論文指導不限於直接責任導師,在學生論文寫作過程中各導師也閱讀本專業其他學生的論文初稿或二稿,並提出具體修改意見。五是在答辯後表決上不搞無原則的全票通過。每年都有一二名學生在有一二棄權或反對票的情形下勉強通過,不怕引起學生“向隅而泣”;並對論文通過的學生進行優秀、良好、合格的等級評定,對學生有相當的促動。同時,導師組成員以身作則,注意用自身人格力量“潤物細無聲”地薰染學生,塑造與“庸俗化”的師生關係截然不同的新型師生關係。除畢業時的師生聯歡以外,沒有老師受禮和吃請。自1983年以來,該學科點招收法律史碩士生20屆,畢業19屆,從現有反饋信息看,對上述基本做法,諸生均引為自豪,莫不熱望其發揚光大。
其三,教師的科研成果(含教材)獲得較高社會評價,如范忠信教授主持合著的《情理法與中國人》,獲得第二屆全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成果三等獎(1998),其論文《“親親尊尊”與親屬相犯:中西刑法的暗合》,獲第三屆全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成果三等獎(2001),論文《中西法律傳統中的“親親相隱”》,獲第二屆湖北省政府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2001),論文《中西倫理合璧與法治模式的中國特色》,獲第三屆湖北省政府哲學社會科學成果三等獎(2003)。他的《中國古代道德教化之法制與慣例》、《地理環境與中國法律文化的特徵》、《大陸法系對中國法律的影響》三文分別獲2000、2001、2002年度中國法律史學會優秀論文一等獎。陳景良教授主編的《當代中國法律思想史》,作為“當代中國思想史”系列著作之一,獲河南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2000)和河南省新聞局優秀圖書二等獎(2000)。其《宋代士大夫法律批判意識論略》一文,獲2001年度中國法律史學會優秀論文一等獎。程漢大教授的論文《12—13世紀英國法律制度的革命性變化》,獲2001年度山東省政府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二等獎及2001年度山東省高校人文社科優秀成果獎二等獎。鄭祝君教授的《英美法史論》,獲2001年度湖北省政府哲學社科優秀成果獎三等獎和2001年度武漢市政府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三等獎,其論文《現階段法律和法制建設的重心及法學和法理學的任務》,獲1999年度法務部優秀科研論文獎。蕭伯符的論文《儒法兩家治國主張與現代法治方略比較研究》,獲2001年度法務部優秀論文獎。鄭祝君參編的教材《外國法制史》,獲2000年度上海市優秀教材獎和2001年度教育部優秀教材二等獎。范忠信作為第一副主編的教材《中國法律思想史》,2002年獲法務部優秀教材獎。
其四,加強學術交流,既將國內外法學名家“請進來”講學,又積極“走出去”參與國內外學術交流活動,以提升該學科的科研水準,並擴大該學科點的學術影響。近5年間,該學科點先後主持邀請了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江平、張晉藩、郭成偉,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劉海年、劉瀚,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孫國華、張希坡、趙曉耕,吉林大學教授張文顯,北京大學教授朱蘇力、賀衛方,重慶社科院院長俞榮根,南京大學教授張中秋,湘潭大學教授胡旭晟,法律史文獻學家田濤,首都師範大學教授邱遠猷等十餘學者來本校講學,使學校研究生、本科生獲得了來自校外法史法理同行的學術雨露滋潤,也使該學科點教師獲得了與校外同行切磋學術的寶貴機會。同時,范忠信、陳景良、蕭伯符、鄭祝君等教師先後出席多次國際學術討論會,或到境外著名大學進行學術訪問,包括德國薩爾大學、法國埃維里大學、法國巴黎第十大學美國西北大學、希臘雅典大學義大利比薩大學丹麥哥本哈根大學、俄羅斯聯邦最高檢察院進修學院、白俄羅斯國立格羅德諾大學、香港大學台灣淡江大學等。其中,2000年和2002年范忠信、陳景良教授分別在義大利比薩大學德國薩爾大學作過“中國的傳統刑法與今天中國的刑事政策”、“中國法律近代化的三條道路”、“人生智慧與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等學術講座。此外,范忠信、陳景良教授先後接受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武漢大學、廈門大學、中山大學、吉林大學、華中科技大學等學校的科研處、法學院或學生社團的邀請,作過關於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的精神、中國與西方訴訟文化比較、宋代法律文化、中西法律文化比較等多場學術講座,受到學生的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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