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服

法官服

法官服是法官的工作制服,法官服樣式主要有:春秋裝、男式風衣、女式風衣、男式夏裝、女式夏裝、法官袍(男女一致),上班時間和外出執行任務時,夏季時穿夏裝,冬季時穿風衣,開庭一律穿法官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法官服
  • 服飾簡介法官的工作制服
  • 主要樣式:風衣、春秋裝、夏裝、法官袍
  • 使用對象:法官
法官服樣式,男、女式風衣,男、女式夏裝,法官袍,男、女式春秋裝,新式法官袍制度,法官袍穿著規定,

法官服樣式

法官服是法官在上班時間和執行任務時穿的制服
身著中國法官統一工作服的首席大法官身著中國法官統一工作服的首席大法官

男、女式風衣

法官在秋、冬季上班時間和執行任務時穿的制服。

男、女式夏裝

法官在春、夏季上班時間和執行任務時穿的制服。

法官袍

法官袍為黑色散袖口式長袍,黑色代表莊重和嚴肅;紅色前襟配有裝飾性金黃色領扣,與國旗的配色一致,體現法院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法官穿法官袍審理案件,象徵著思想的成熟和獨立的理性判斷力,象徵著法官恪守始終遵循法律並對國家和社會負責的承諾。西方國家頭戴假髮、身披法袍的法官形象明顯渲染著一種類似於神職人員的神聖色彩和“法權神授”的權威感。
法官服

男、女式春秋裝

法官在春秋季上班時間和執行任務時穿的制服。

新式法官袍制度

2000年5月1日起,全國法官開始大換裝,中級人民法院以上法官統一換著黑色凝重的法官袍,基層人民法院的法官改著西裝。法官換裝雖不是第一次,但這一次卻有著非同尋常的意義。
法徽是法官的身份標誌法徽是法官的身份標誌
溫和的服飾與被動的法官
大蓋帽軍警式法官制服是計畫經濟時代的產物,是與職權主義訴訟模式相適應的一種著裝模式,它意味著法官主動、積極代表國家追究犯罪、打擊犯罪,法官與檢察人員、公安人員處於懲治犯罪的同一戰壕。而現代訴訟理念要求法官被動、消極、中立地進行審判,法官是裁判員而不是運動員。法官只負責審理案件,偵查、控訴、辯護的職能分別由警察、檢察官、律師行使。特別是自我國刑事訴訟法頒布以來,我國的刑事訴訟模式已由職權主義向當事人主義轉化,當事人主義的訴訟模式要求法官被動、中立、消極,消極並不是無為,而是為了公正。同時,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人們是自己利益的最佳裁判者,當事人不希望國家機關主動進一步他個人事務,法官也沒有必要代替當事人行使權利,他只應憑法律理論、內心確信來裁斷是非,做個消極的的裁判者,而不應成為主動的執法者。這就決定了代表暴力、主動的軍警式制服在現代訴訟體制下難以在法官系列中再展風采。
黑色的法官袍與孤獨的裁判人
法官袍與尋常人所穿服裝大有差異,它是由國家統一製作、配發給有一定身份、從事特定職業之人。法官袍主要體現的不是國家對法官的福利待遇,而主要是表征法官的職業地位與常人不同。從袍的涵義看,袍就是用衣把人包起來。法官袍就是國家用黑色的袍子把法官包起來。從其實質層面透視是國家希望法官所處的環境相對封閉,不與案件當事人在庭外接觸,與其他不應接觸的人也保持一定的距離。距離可以產生權威,距離也可促進公正。法院有許多的生效判決難以執行,這和法官與一方當事人過於親密接觸,導致另一方當事人的反感不無關係。國家配置給法官黑袍,希望他能認真執行有關迴避的規定,既要遠離原告,又要等距離地遠離被告。法官雖是世俗之人,當他披上法官袍之後,就應與世俗世界保持一定的距離,國家希冀能用法官袍來束住法官那顆勃勃跳動嚮往塵世的心。
封閉的環境與獨立的人格
在黑袍營造的封閉環境裡,法官是獨立的。他不受外界的侵擾,只有獨立的法官,才能實現獨立思維,獨立裁判,最終實現公正正義。身著黑袍的法官,既獨立於行政上的領導又獨立於業務上的領導,既獨立於上級法院的法官,又獨立於同級法院的法官。只有法官獨立才能實現公正裁判,如果發生冤假錯案,讓其承擔法律責任才有其理性的基礎。黑袍裹住的不僅是法官的肉體,它更重要的是要鑄造一顆對虔誠的心。法官是法律之下的法官,除了法律他別無主人。法官之袍能培育法官獨立的人格,陶冶其法律理論與法治信仰,最終實現公正裁判。
黑色與理性
從心理學理論看,黑色代表凝重、理性、沉鬱,它與紅色的奔放、熱情、衝動相對應,審判更多的依靠理性 非依賴於激情,黑袍有助於陶冶法官理性的情懷,培養理性心態,法官在裁判時必須時刻警惕激情對理性的衝擊,偏見與成見對公平正義的侵蝕,他必須用平常心去酌情酌理,他的思維必須同時符合法律要求與邏輯規範,是建立在證據基礎上的法律思維與邏輯思維的統一,他要嚴密推理,小心求證,正如培根所說:“為法官者應當學問多於機智,尊嚴多於一般的歡心,謹慎超於自信。”
法官袍的文化品位與法官的行為模式
法官袍是法官的儀表,它不僅反映法官的職業特點,更反應他的興趣、愛好與文化品位。湘潭大學的胡旭晟博士認為:法官袍與碩士、博士服最為接近,具有較高的文化品位。法官袍意味著文明、和平、冷靜,它要求身著法官袍者應具有豐富的知識、高深的情操,以及對法治的堅定信仰,同時更要求法官對社會、民眾一種終極的人文關懷。同時它預示著今後法官職業門檻的不斷提高,不是任何人都能身著此袍瀟灑走一回的。不信請看當今西文國家法官大多擁有唬人頭銜的學歷與高深知識。黑袍既代表知識更表征經驗,法官審理的對象是人之錢財、人之生死,審理過程是迷津重重,他需析疑解難,審理的結果事關國運民心。法官審判無小事,他是社會公正的最後一道防線,如果沒有經驗和睿智是難以做到公正裁判,這也是法官制服由軍警式改為法袍的深層原因之一。這就要求改革法官來源渠道,推進法官的職業化。審判是知識與經驗的一融合,不是任何人都能伸進槽子裡吃上一口的。
法官夏式工作服法官夏式工作服
服飾影響行為,著袍應是文質彬彬溫文爾雅之士。它要求身著法官袍的法官注重立言立行,言談舉止與法官袍相協調。那種吃了原告吃被告、那種呼七喝八、上管天、下管地、中間還要管空氣的山西姚小紅之徒的法官,不應也不配穿上這聖潔的法官袍。這就要求我們的法官不僅要在服飾上換裝,更應在知識結構、能力結構、道德修養上換裝,做到袍如其人。
法官袍面料
現有的法官袍一年四季僅為一身,面料使用的是單面華達呢,該面料的優點在於抗皺、不起球、不變形、懸垂性好,穿起來比較挺括,缺點就是透氣性差,觸感較硬。

法官袍穿著規定

(2002 年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08次會議通過)
為增強法官的職業責任感,進一步樹立法官公正審判形象,現就法官袍穿著問題規定如下:
第一條 人民法院的法官配備法官袍。
第二條 法官在下列場合應當穿著法官袍:
(一)審判法庭開庭審判案件;
(二)出席法官任命或者授予法官等級儀式。
第三條 法官在下列場合可以穿著法官袍:
(一)出席重大外事活動;
(二)出席重大法律紀念、慶典活動。
第四條 法官在本規定第二條、第三條之外的其他場合,不得穿著法官袍,其他人員在任何場合不得穿著法官袍。
第五條 暫不具備條件的基層人民法院,開庭審判案件時可以不穿著法官袍,具體辦法由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當地的具體情況制定。
第六條 法官袍應當妥善保管,保持整潔。
第七條 有關法官袍穿著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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