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最早大約起源於公元前6000年左右,在黑海與裏海間的外高加索區。傳播路線,一般被認為是由外高加索區傳到土耳其與美索不達米亞,然後再由腓尼基人與希臘人將葡萄帶往西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法國葡萄酒分級
- 起源於:公元前6000年左右
- 優良地區餐酒:VDQS
- 法定葡萄酒:AOC
起源與發展
等級分類
地區餐酒(vinsdepays),這些是由於產地來源不同而個性化的普級餐酒。一種地區餐酒必須產自於它所標示其名的那個產區。它必須符合由法令所規定的嚴格的產品條件,譬如,每公頃最高產量、最低酒精度、葡萄品種以及嚴格的分析標準。
法定產區葡萄酒(AOC),這些酒必須滿足由全國法定產區名稱管理局所規定並由法令正式宣布的所有生產條件。法定產區葡萄酒建立在尊重“地方的、忠誠和不變的習俗”的基礎之上,它們都產自那些最享有盛名的地區。這些酒的生產規定比優良地區餐酒還要嚴格,包括以下這些標準:原產地區,最高限產量,葡萄品種,最低酒精含量,種植方法,分析標準,有時甚至還要加上老化成熟的條件。所有這些稱之為法定產區葡萄酒都要經過分析和品嘗檢驗。它們要經由全國法定產區名稱管理局正式批准。
品質管制
-INAO法國國家葡萄酒及烈性酒控制命名管理局
-ONIVINS法國國家葡萄酒行業管理局
-DGCCRF法國國家競爭、消費、反欺詐管理局
-DGI法國國家稅務總局
生產管制
法國所有有關葡萄的栽種和酒的生產的許可都是由農業部所發給;而農業部則是受到INAO和ONIVINS的協助和指導的。DGI則受理有關葡萄的栽種,葡萄品種,採收,庫收和釀酒程式等的申報,然後進行相關的查核。
如果是法定產區的葡萄園,INAO就會很嚴格地監督以確保各種生產條件如葡萄品種,培植方法和產量等是符合規定的。ONIVINS管制葡萄樹和繁殖材料的流通。DGCCRF的專家們則在生產和銷售等階段採樣做分析,以確定該酒是真的,沒有任何欺詐的地方,如果發現在酒的品質方面有欺詐的行為,DGCCRF就會訴諸法律追究,法定產區餐酒,優良地區餐酒和地區餐酒等在冠上其產區名稱推廣銷售前都必須經過分析和品嘗。
流通的管制
葡萄酒流通該付的稅必須在產品出售前就繳交,大批交易的葡萄酒所附帶的公文提供了酒流通的細節(發貨人,收貨人,運輸人,出發日期和時間,最遲送達日期和時間等),以及產品的身份,這些檔案是由DGI授權證明的;它們也顯示是否已繳交運輸稅。
瓶裝的葡萄酒必須要有標籤和封條才能運輸,通常那封條表示稅已撤交,或是一種出港許可封條(稅收條紋印在封條上);而且上面顯示裝瓶者,經銷商或生產者的名稱,由DGI授權製造和發給的封條證明運輸費已繳交。
每一位商人必須保留以酒名(Domaine,Chateau等)排列的每一類葡萄酒的記錄簿,進貨出貨的完整記錄簿,處理記錄簿及裝瓶記錄簿,DGI和DGCCRF的官員們會將記錄簿上的項目與庫存加以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