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

《泉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是2007年10月10號泉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泉州市人民政府
基本信息,發文內容,

基本信息

【發布單位】泉州市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2007-10-10
【生效日期】2007-10-10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福建省

發文內容

泉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2008年5月5日起施行。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施行〈條例〉準備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7〕54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施行〈條例〉準備工作的通知》(閩政辦〔2007〕185號)精神,為確保《條例》全面、及時、有效施行,結合我市實際,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見。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認真貫徹施行《條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依法獲得政府信息,是行政機關的重要職責。實行政府信息公開是一項政治性、政策性和技術性很強的系統工程,施行《條例》要做大量的準備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各級各部門務必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把《條例》的施行作為建設廉潔、勤政、務實、高效政府的一項重大任務,作為施政的一項基本制度,加強組織領導,狠抓工作落實。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主要領導要切實負起主抓責任,親自過問、親自抓,分管領導要落實措施具體抓,把施行《條例》的準備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做到統籌考慮,周密安排,從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保障準備工作,促進任務的落實。
二、明確工作任務,精心組織實施
(一)明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指定機構負責本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
按照《條例》規定,市政府已經確定市政府辦公室作為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成立了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在市政府辦公室內設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管委會要確定本地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抓緊成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市政府各工作部門應明確本單位負責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專門機構,並確立由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的工作機制。各級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要儘快啟動工作,實行每月工作例會制度,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研究解決準備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
(二)抓緊編制或修訂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公開目錄
編制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公開目錄是行政機關的法定職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管委會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門要抓緊制定開展此項工作的方案,分解任務,落實責任,按時間節點分階段,按程式要求分步驟進行。當前,要按照由近及遠的原則,重點對本屆政府以來的政府信息,特別是涉及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摸清底數,全面清理。應當根據《條例》第二條規定,逐一甄別與梳理本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加以分門別類,確保政府信息準確完整。在此基礎上,依據保守國家秘密法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職責和法定程式,科學界定公開和不能公開的政府信息。各級保密工作部門要加強對界定政府信息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凡屬於應當公開的必須按照政府信息模式和規定的程式納入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清理、界定政府信息和編制公開指南、公開目錄的工作,政策性強,技術難度大,任務繁重,時間緊迫,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管委會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門要組織專門力量儘快開展工作,加強技術研究,節約行政成本,實現政府信息資源共享、便民利民的目的。此項工作於2008年2月底完成。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
一要抓緊建立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機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的主動公開制度,明確職責、程式、公開方式和時限要求。健全政府新聞發布和新聞發言人制度,市政府各工作部門分管領導為部門新聞發言人,由市政府新聞辦牽頭組織培訓,增強政府新聞發布的主動性和權威性。二要抓緊建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受理機制,制定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工作規程,明確申請的受理、審查、處理、答覆等各個環節的具體要求。三要抓緊建立政府信息發布保密審查制度,明確有關保密審查的職責分工、審查程式和責任追究辦法,確保不發生泄密問題。四要抓緊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制度、社會評議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年度工作報告制度、舉報受理制度等,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和保障。此項工作由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有關部門配合,於2008年2月底完成。
(四)認真落實和制定相關配套措施
1、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管委會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門要利用政府網站開設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並建立和暢通連結。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管委會要儘快在本地的檔案館、公共圖書館設定政府信息查閱場所,根據需要設立相應的場所或設施。政府網站要開設政府信息公開意見箱,及時聽取公眾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和建議。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管委會和市直政府工作部門、各地檔案館、公共圖書館,要按時連結和公布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公開目錄。此項工作於2008年2月底完成。
2、市縣兩級政府價格管理、財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時收取成本費用的管理,嚴格規範收費行為。
3、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和公共企事業單位要按照國務院有關部門將要制定的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實施辦法,積極推動公共企事業單位的信息公開工作。教育、醫療衛生、計畫生育、供水、供電、供氣、環保、公共運輸等主管部門要負責指導檢查公共企事業單位的信息公開工作。此項工作於2008年2月底完成。
4、各級財政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給予必要經費保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管委會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門要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經費保障機制,特別是施行《條例》準備工作期間要給予人力、物力、財力的支持。
(五)抓緊做好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管委會及其普法教育部門要制定《條例》宣傳教育方案,通過各種載體和渠道,採取多種有效形式,引導民眾了解《條例》、學習《條例》、熟悉《條例》、使用《條例》。要加大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培訓力度,提高《條例》的執行能力。市人事局、泉州行政學院以及各級人事部門、公務員培訓機構,要把《條例》列為領導幹部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學習培訓的重要內容,把《條例》的要求融入業務工作之中,提升工作的質量和水平。要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工作機構工作人員的培訓作為重點,培訓內容包括政府信息清理、保密知識、編制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處理依申請公開、編制年度工作報告以及政策諮詢等。各級各部門要制訂切實可行的教育培訓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
三、加強督促檢查,推動工作落實
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準備工作的監督檢查,確保各項準備工作和措施落實到位,定期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要通過聽取匯報、監督檢查等形式,及時了解和通報各級各部門準備工作情況,加強對各級各部門準備工作的督查指導,對於措施不力的地方和單位,要按照規定嚴肅追究責任,促進準備工作有序、有效開展。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管委會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門應於2007年10月25日以前將本地區、本部門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分管領導、主管部門和工作機構的姓名、名稱、負責人、聯繫人、聯繫電話等,按附屬檔案格式要求報送市政府辦公室信息技術科。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將適時對各級各部門貫徹施行《條例》的準備工作情況進行指導、檢查。
二○○七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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