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未病聯盟

治未病聯盟

治未病戰略聯盟,是中國中醫藥科技開發交流中心、炎黃東方(北京)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與崑崙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發起成立,並與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師資格認證中心合作組建了“治未病戰略聯盟管理總部”,負責在全國創立“治未病戰略聯盟”分支機構,實施“治未病”健康工程,提供一體化服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治未病聯盟
  • 成立單位:中國中醫藥科技開發交流中心等
  • 特點:規範化
  • 創立時間:2010年1月16日
摘要,簡介,性質,特點,組成,總部,三種分部,三類支部,內涵,工程內涵,聯盟內涵,治未病聯盟-措施,設立組織機構,明確隸屬關係,建立協作關係,形成開放系統,

摘要

2010年1月16日,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主辦的第三屆“治未病”高峰論壇在北京釣魚台國賓館召開。本屆論壇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吳剛副局長主持,衛生部副部長、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局長王國強發表了主旨講話,他在回顧總結“治未病”健康工程實施所取得的成績基礎上,重點強調了“維護提升健康狀態”的內涵和創立“治未病戰略聯盟”,加快推進中醫特色預防保健服務體系建設的新思路。

簡介

戰略聯盟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有共同戰略利益和對等經營實力的特定事業部門、職能部門、企業等機構,為達到發展事業、創造產業價值、共同使用資源等戰略目標,通過各種協定、契約而結成的優勢互補、風險共擔、生產要素水平式雙向或多向流動的一種合作模式,核心是戰略目標趨向的一體化或一致化。
中國中醫藥科技開發交流中心於2009年12月2日,與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師資格認證中心、崑崙—炎黃公司共同簽署了創立“治未病”戰略聯盟協定。
2010年1月16日,為探索中醫特色的健康保障服務模式,實施“治未病”健康工程,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組織宣布成立“治未病戰略聯盟”,鼓勵民間資本投入中醫預防保健服務,構建中醫預防保健服務體系。

性質

“治未病”戰略聯盟是中醫特色預防保健服務體系的載體;是實施“治未病”健康工程的組織系統;是統一於《關於中醫特色健康保障-服務模式服務基本規範(試行)》,及其系列規範指南等,集服務、研(究)發、生產、推廣、市場於一體的非法人聯合體。

特點

1、規範化:高起點、規範化和高效;
2、一體化:“建設規範、計畫及其運行規範”一體化;組織、落實和執行主體一體化;圍繞創立組織,行動和相應的管理一體化。
3、多元化: 組織內持續參與的主體多元化。

組成

聯盟由總部與持續加盟的“供需機構”合作設立和運行的三種分部、三類支部組成。
高峰論壇

總部

是由落實“治未病”健康工程實施的主要機構和法人組成的聯合體,是聯盟的最高管理機構,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治未病”工作領導小組的引導下,負責與加盟的供需機構共同落實“治未病”健康工程的各項任務。

三種分部

1、是由總部與區域政府及其部門指定機構合作設立的治未病網點機構(簡稱:區域分部);
2、是總部與中醫醫院、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實體)健康管理機構,以及療養院等合作設立的治未病網點機構【簡稱:(實體)醫構分部】;
3、是由總部與(中介)健康管理機構、企事業機構等合作設立的治未病網點機構【簡稱:(中介)醫構分部】。

三類支部

1、是由三種管理分部向總部推介的(中介)健康管理機構、企事業機構等與總部合作設立的治未病網點機構【簡稱:(中介)醫構支部】;
2、是總部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合作設立的治未病網點機構(簡稱:社衛服務支部);
3、是總部與“五類社區”【包括企業社區、事業社區、社團社區、複合社區和政府機構(社區)】的機構合作設立的治未病網點機構(簡稱:五類社區支部)。

內涵

工程內涵

1、“治未病”健康工程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
2、工程目標:初步形成中醫特色明顯、技術適宜、形式多樣、服務規範的“治未病”預防保健服務體系框架,中醫特色預防保健服務的能力和水平明顯提高,基本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多層次多樣化的預防保健服務需求。
3、主要任務:一是構建服務提供體系; 二是完善服務技術(產品)體系;三是建立服務支持體系。
4、核心價值:為所有人群提供全面防範疾病發生、促進人的健康、經濟上可持續的健康保障服務;改變民眾以疾病為中心的健康理念,樹立管理個體人健康狀態風險的“治未病”理念,滿足民眾多元化、多層次的健康需求。

聯盟內涵

1、實現機構優勢互補,形成綜合優勢。
2、有利於處理專業化和多樣化的生產關係。
3、通過機構間的聯盟合作開創新產業,可以有效地調整產業結構,提高社會效益和產業效益,可以有效地創造綜合效益。
4、通過構建聯盟,擴大規模,產生協同效應,提高機構的效率,降低成本,創造規模經濟,以追求機構的長遠發展。
5、通過實行聯盟戰略,從事多元化經營,有利於機構尋求成長機會,避免經營風險

治未病聯盟-措施

成立時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領導講話

設立組織機構

1、根據“聯盟”的性質、結構,其組織機構的原則:以“政府引導”為前提,以“落實主體”為聯合法人,以總部為龍頭,以成員樣板為中心和基礎,以“供需機構”為目標,所發起、組建和發展的、事業和產業統一的戰略聯盟。
2、“聯盟”的組織機構,是三部在業務上所形成分工協作與指導的、上下級關係的、互利共贏的戰略聯盟;即總部與(M+N)個成員,通過踐行各自的功能,實現各自的目標,持續互動融合,集服務提供方、服務方、需求方於一體的開放系統。其職能是完成“發展與服務”這一中心任務。

明確隸屬關係

1、總部下屬業務合作成員,是其所發展的分部和支部。
2、分部下屬業務合作成員,是其所發展的支部。
3、支部下屬業務合作成員,是其所發展的新支部。

建立協作關係

圍繞“發展與服務”這一中心任務,三部通過錯落有序的功能定位,業務上形成了總部為龍頭,分部和支部依託總部,以及三部交叉依託,“發展上協助,服務上協同”的分工協作關係,全面開展互利共贏的業務

形成開放系統

含有交叉隸屬關係和分工協作關係的三部,通過履行各自的職能,完成任務、實現目標,形成持續互動融合的工作機制綱要和有序持續發展的開放系統,也即“治未病”戰略聯盟的組織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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