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國家稅務局

河南省國家稅務局

河南省國家稅務局是河南省主管國家稅收工作的職能部門,為正廳級全職能局,對全省國稅系統實行垂直領導

2018年6月15日,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掛牌儀式在鄭州舉行,標誌著原河南省國家稅務局、河南省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國家稅務局
  • 地理位置:河南省
  • 等級:正廳級全職能局
  • 稅源:商業、捲菸、電力等行業
基本信息,簡介,部門領導,職能介紹,工作狀況,機構設定,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處,貨物和勞務稅處,所得稅處,收入規劃核算處,納稅服務處,征管和科技發展處,財務管理處,督察內審處,人事處,巡視工作辦公室,教育處,監察室,國際稅務管理處,直屬機構,事業單位,信息中心,機關服務中心,稅收科學研究所,

基本信息

簡介

全省下轄18個省轄市局,183個縣(市、區)局,742個稅務分局、53個基層稅務所;現有幹部職工31190人,其中在職人員21590人;共管理納稅人67.8萬戶,其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5.2萬戶,小規模納稅人3.9萬戶,個體55.1萬戶,稅源主要集中在商業、捲菸、電力、煤炭、有色金屬、機械製造、化工產品等行業,分別占2005年全省國稅收入總量的12.36%、11.36%、10.08%、8.56%、7.2%、4.13%、3.71%。

部門領導

孫榮洲局 長
王淑君副局長
魏正武副局長
席七萬 副局長李廷廷總經濟師
王建平總會計師焦平增助理巡視員
王春生助理巡視員王樹忠助理巡視員
蘇學玉助理巡視員

職能介紹

河南省國家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結合河南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切實可行的實施辦法。
(二)根據河南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全省國稅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經濟稅源和國家稅務總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和下達全省國稅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監督檢查全省國稅系統稅收執法情況;負責稅收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
(六)負責全省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管理工。
(七)負責全省國稅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工作。
(八)負責全省國稅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
(九)負責全省國稅系統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省國稅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省國稅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
(十二)負責全省國稅系統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十三)研究稅收到理論和稅收政策,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
(十四)承辦國家稅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狀況

進入新世紀新階段,全省國稅系統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執行省委省政府、國家稅務總局的一系列方針政策和對稅收工作的各項要求,堅持聚財為國、執法為民的稅務工作宗旨,大力推進依法治稅,全面強化科學管理,切實加強隊伍建設,充分發揮稅收籌集財政收入和調節經濟、調節分配的作用,確保稅收收入隨著經濟發展而穩定增長,為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十五”期間,全省國稅幹部職工開拓創新,奮力拚搏,共組織稅收收入1875億元,年均增長15.6%,2005年共組織國稅收入515.24億元,收入總量比2000年翻了一番多;2006年,組織入庫稅收637.65億元,同比增長25.2%,增收128.36億元,實現了"十一五"國稅工作的良好開局。依法治稅深入推進,提高了稅收法治水平。全面貫徹執行各項稅收法律法規。認真落實依法徵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防止和制止越權減免稅的組織收入原則。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強化稅收執法監督,大力整頓和規範稅收秩序,深入開展稅法宣傳教育活動。稅收改革取得重要進展,稅收制度和征管體制進一步完善。完善稅收征管模式,逐步規範內外部機構設定和職能配置。幹部人事、勞動分配、財務、後勤等方面內部管理改革力度不斷加大。稅收政策有效落實,促進了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積極實施科學化、精細化管理,不斷提高稅收征管的質量和效率。加強稅收經濟分析,建立健全稅收管理員制度,開展納稅評估,推行稅控機和有獎發票,提高稅源控管水平。針對薄弱環節,採取加強各稅種管理的一系列措施。最佳化納稅服務,納稅人辦稅更加方便快捷。推進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提高信息套用水平。加強隊伍建設,提高了幹部隊伍素質。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加大教育培訓力度,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大力弘揚求真務實精神,樹立勤儉節約的好風氣,積極開展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和稅務文化建設,樹立了稅務部門的良好社會形象。

機構設定

河南省國家稅務局為正廳級單位,根據工作職責,省局機關設14個內設機構、2個加掛機構、1個直屬機構、4個事業單位,另設機關黨委辦公室、系統工會工作委員會、離退休幹部處。

內設機構

辦公室

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組織起草和審核省局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內部網站運行和管理工作;管理機關財務和其他行政事務;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政策法規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本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稅工作方案;組織協調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的落實工作;組織開展綜合性稅收政策調研;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並定期進行清理、評估和反饋;承辦局外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牽頭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及規範稅務行政審批工作;承辦稅收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備查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反補貼案件的應對工作。

貨物和勞務稅處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及其它貨物和勞務稅票證,並負責相關係統的推廣套用;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進出口稅收管理處(加掛)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擬訂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參與編制年度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內退稅計畫;組織實施出口退稅管理工作;監督檢查進出口稅收政策的執行情況。

所得稅處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收入規劃核算處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組織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組織落實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制度;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對外發布稅收收入數據。

納稅服務處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負責12366納稅服務中心的管理,受理納稅人投訴、涉稅事項和違法案件舉報,負責政務接待及轉辦工作;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組織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

征管和科技發展處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研究提出專業化徵收管理和稅收征管規程完善的建議;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數據管理和套用辦法、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承擔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項目的立項、業務需求、資金使用、業務運維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承擔總局業務運維支持分中心的工作;參與擬定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方案、制度。

財務管理處

擬訂財務管理、基本建設管理等辦法;審核彙編部門預算、決算;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組織實施本系統資產的購置、占有、使用、處置、清理等工作;承擔稅務服裝製作配發工作。
組織落實政府採購規章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和操作規程;擬訂年度採購計畫,辦理具體採購事項;規範本系統政府採購業務管理,防範和化解採購風險。

督察內審處

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組織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制度、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督察落實稅收執法檢查結論和各類審計結論。

人事處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制度及稅務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擬訂具體實施方案;承擔人事、機構編制和公務員管理工作;承擔工資、津貼補貼、人事檔案、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工作;承擔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等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辦理出國政審事項。

巡視工作辦公室

組織落實巡視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擬訂年度巡視工作計畫,組織開展巡視工作;組織實施對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決策部署情況、執行民主集中制情況、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選拔任用幹部等情況的巡察;落實、協調、督辦幹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領導小組議定的有關事項;指導省轄市局的巡視工作。

教育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規劃、年度計畫;組織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承辦教育培訓項目的開發與管理;管理維護教育培訓信息平台,開展遠程教育培訓工作;承擔教育培訓經費管理和培訓機構業務管理工作;指導、檢查本系統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實施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省局區域網路“國稅文化”欄目的運行和管理工作。

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本系統各級機關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情況;監督檢查本系統各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維護黨的紀律、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按照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要求,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組織協調本系統政風行風建設工作,開展執法和行政管理權的監督檢查工作。

國際稅務管理處

指導、協調、檢查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定、協定(安排)的執行;組織落實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征管制度;負責居民企業境外投資稅收服務和稅收協定、協定(安排)的執行;負責組織實施國家(和地區)間的特別納稅調整工作;國際稅收情報交換;管理機關和系統外事工作。
大企業稅收管理處(加掛)
承擔對大型企業提供納稅服務工作;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思想政治工作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日常黨務工作;指導系統黨建工作開展;負責黨組中心組學習的服務工作。承擔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承擔機關共青團和婦聯工作;承擔機關統戰工作;組織實施系統和機關人員思想政治工作。
系統工會工作委員會 負責工會組織建設,維護幹部職工的民主權利和合法權益;指導系統工會工作,負責省局機關工會工作;承擔幹部職工慰問、救助、生活福利保障工作;負責職工之家建設工作;組織開展民眾性文體活動。
離退休幹部處 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督促、檢查、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組織離退休幹部工作經驗交流,協調本系統離退休幹部活動。

直屬機構

稽查局 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督辦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對省控重點稅源企業開展系統審計性檢查;受理、轉辦和管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辦理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的立案和調查的有關事項並提出審理意見;牽頭組織實施稅收專項檢查和稅收專項整治工作;負責本局檢查案件的選案、實施、審理和執行;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指導、協調稅務稽查工作。

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

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服務、技術支持和技術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技術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與運維;承擔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項目技術標準等管理工作,參與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項目立項、業務需求、資金使用等方面的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組織擬定和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方案、制度;組織實施本系統信息技術體系建設和監督、驗收;承擔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設和監督檢查。

機關服務中心

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保衛等服務工作;負責機關職工計畫生育、醫療保健全部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指導本系統後勤服務工作。

稅收科學研究所

擬訂並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科研工作規劃、方案;承擔稅收基礎理論、套用理論和專題研究等工作;收集、整理稅收資料;編輯稅務內部期刊、地方稅志。
4.註冊稅務師管理中心
組織落實註冊稅務師行業管理政策及管理制度,承擔行業執業資格、資質審核認定及考試、培訓工作;監督、檢查行業執業情況。
豐產路1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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