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實施意見(試行)

《河南省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實施意見(試行)》是為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制度,實現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等而頒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實施意見(試行)
  • 地點:河南省
  • 時間:2007
  • 屬性:管理意見
概述,實施範圍,類別設定,等級設定,基本條件,審核程式,崗位聘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附屬檔案,相關評論,涉及9.2萬個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劃分三大類,崗變薪變,

概述

為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制度,實現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按照《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試行辦法》(國人部發〔2006〕70號)、《〈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試行辦法〉實施意見》(國人部發〔2006〕87號)和《關於做好黨群系統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85號)的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實施範圍

1、本實施意見適用於我省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列入事業機構管理序列的事業單位,包括經費來源主要由財政撥款、部分由財政支持以及經費自理的事業單位。
2、事業單位在編在冊的正式工作人員,包括管理人員(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技能人員,都要納入崗位設定管理。
崗位設定管理中涉及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按照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的有關規定執行。
3、使用事業編制的各類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會團體工作人員參照執行,納入崗位設定管理。
4、經批准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進行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各類企業所屬的事業單位和事業單位所屬獨立核算的企業,以及由事業單位已經轉制為企業的單位,不適用本實施意見。

類別設定

5、事業單位崗位分為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三種類別。
(1)管理崗位指擔負領導職責或管理任務的工作崗位。管理崗位的設定要適應增強單位運轉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2)專業技術崗位指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具有相應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崗位。專業技術崗位的設定要符合專業技術工作的規律和特點,適應發展社會公益事業與提高專業水平的需要;
(3)工勤技能崗位指承擔技能操作和維護、後勤保障、服務等職責的工作崗位。工勤技能崗位的設定要適應提高操作維護技能,提升服務水平的要求,滿足單位業務工作的實際需要。
6、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技能崗位的總量,按照國家有關行業崗位設定指導意見和本省規定的結構比例控制標準,以在編在冊的正式工作人員為基數,由事業單位提出崗位設定意見,報主管部門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門綜合確定。
7、事業單位三類崗位之間的結構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和事業單位主管部門確定,控制標準如下:
(1)主要以專業技術提供社會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應保證專業技術崗位占主體,一般不低於單位崗位總量的70%;
(2)主要承擔社會事務管理職責的事業單位,應保證管理崗位占主體,一般應占單位崗位總量的一半以上;
(3)主要承擔技能操作和維護、後勤保障和服務等職責的事業單位,應保證工勤技能崗位占主體,一般應占單位崗位總量的一半以上;
(4)事業單位主體崗位之外的其他兩類崗位,應保持相對合理的結構比例;
(5)推進事業單位後勤服務社會化,逐步擴大社會化服務的覆蓋面。已經實現社會化服務的一般性勞務工作,不再設定相應的工勤技能崗位。
8、根據事業發展和工作需要,經批准,事業單位可設定特設崗位,主要用於聘用急需的高層次人才等特殊需要。

等級設定

(一)管理崗位等級設定
9、管理崗位分為8個等級,即由高至低分為三至十級職員崗位。事業單位現行的廳級正職、廳級副職、處級正職、處級副職、科級正職、科級副職、科員、辦事員依次分別對應管理崗位三至十級職員崗位。
10、管理崗位的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根據其規格、規模、隸屬關係,按照幹部人事管理有關規定和許可權確定。
11、事業單位承擔領導職責的職員崗位設定按照編制部門確定的單位領導職數和內設機構領導職數設定確定,其他承擔管理任務的職員崗位設定,應保持合理的結構比例。
12、事業單位中的黨群組織,除國家和我省有具體政策規定外,原則上不單獨設定職員崗位,其工作人員在本單位已聘用的人員範圍內,按照各自章程或法律規定產生。
(二)專業技術崗位等級設定
13、專業技術崗位分為13個等級,包括高級崗位、中級崗位、初級崗位。高級崗位分為7個等級,即由高到低分為一至七級,其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正高級崗位包括一至四級,副高級崗位包括五至七級;中級崗位分為3個等級,即由高到低分為八至十級;初級崗位分為3個等級,即由高到低分為十一至十三級,其中十三級是員級崗位。
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不區分正副高的,暫按現行專業技術職務有關規定執行。
14、專業技術崗位的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按照事業單位的功能、規格、隸屬關係和專業技術水平等因素,根據現行專業技術職務管理有關規定和行業崗位設定管理指導意見確定。
15.專業技術崗位的最高等級設定,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區分正副高的,省屬事業單位原則上可設至專業技術二級崗位,省轄市、縣屬事業單位原則上可設至專業技術三級崗位。
16.省轄市、縣屬事業單位確需設定專業技術二級崗位,聘用享有盛譽、業內公認,貢獻突出,且符合任職條件的專家、學者,須按照規定的程式經省轄市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准。
17、專業技術高級、中級、初級崗位之間的結構比例,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及事業單位的功能、規格、隸屬關係和專業技術水平,實行不同的結構比例控制。專業技術高級、中級、初級崗位之間的結構比例全省總體控制目標為1:3:6。
18、專業技術高級、中級、初級崗位內部不同等級之間的結構比例,具體控制標準是:二級、三級、四級崗位之間的比例為1:3:6,五級、六級、七級崗位之間的比例為2:4:4,八級、九級、十級崗位之間的比例為3:4:3,十一級、十二級崗位之間的比例為5:5。
19、根據事業單位的社會功能、工作性質和專業技術工作特點等因素,綜合確定專業技術崗位的主系列崗位,其他需要設定的專業技術崗位為輔系列崗位。輔系列崗位的等級設定一般應低於主系列崗位的等級。
(三)工勤技能崗位等級設定
20、工勤技能崗位分為技術工崗位和普通工崗位。技術工崗位分為5個等級,即由高到低分為一至五級;普通工崗位不分等級。事業單位中的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中級工、初級工,依次分別對應一至五級崗位。
21、工勤技能崗位的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按照崗位等級規範、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確定。
22、工勤技能崗位結構比例,一級、二級、三級崗位的總量占工勤技能崗位總量的比例全省總體控制標準為25%左右,其中一級、二級崗位的總量占工勤技能崗位總量的比例全省總體控制標準為5%左右,主要應在專業技術輔助崗位承擔技能操作和維護職責等對技能水平要求較高的領域設定。
(四)特設崗位設定
23、特設崗位是事業單位中的非常設崗位,不受單位崗位總量、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務或特殊情況消失後,按照崗位核准許可權予以核銷。特設崗位的等級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24、特設崗位的設定經主管部門審核後,報省轄市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核准。
25、按照嚴格控制、嚴格審批的原則,事業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設定特設崗位,並填寫《河南省事業單位特設崗位審核表》:
(1)承擔國家或我省重大研究項目或課題,本單位工作人員無法滿足工作需要,急需引進高層次人才的;
(2)引進的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享受國務院頒發的政府特殊津貼人員、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以及省部級有突出貢獻專家等急需的高層次人才及高技能人才,本單位相應等級崗位無空缺的;
(3)符合行業崗位設定管理指導意見有關特設崗位設定具體規定的;
(4)其他確需設定的。

基本條件

(一)崗位基本條件
26、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基本條件,主要根據崗位的職責任務和任職條件確定。事業單位三類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是: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或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管理崗位基本條件
27、職員崗位一般應具有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級以上職員崗位一般應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級以上職員崗位一般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8、各等級職員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是:
(1)三級、五級職員崗位,需分別在四級、六級職員崗位上工作兩年以上;
(2)四級、六級職員崗位,需分別在五級、七級職員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級、八級職員崗位,需分別在八級、九級職員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三)專業技術崗位基本條件
29、專業技術崗位基本任職條件,按照現行國家和我省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的有關規定執行。專業技術二級、三級、四級崗位原則上應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五級、六級、七級崗位原則上應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八級、九級、十級崗位原則上應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十一級、十二級、十三級崗位原則上應具有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30、實行職業資格準入控制的專業技術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必須包括準入控制的要求。
31、專業技術高級、中級、初級崗位以及高級、中級、初級崗位內部不同等級崗位的具體任職條件,由主管部門或事業單位,按照本實施意見及行業指導意見,根據崗位的職責任務、專業技術水平要求等因素綜合確定。
32、專業技術一級崗位是國家專設的特級崗位,其人員的確定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3、專業技術二級崗位由省實行總量控制和管理。專業技術二級崗位的任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對我省科學技術發展做出重大貢獻,並為我省創造出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專業技術人員;
(2)省內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社會科學等領域或行業的學術技術領軍人物,省級以上重點學科、研究室、實驗室的學術技術帶頭人;
(3)其他為我省經濟社會事業發展做出重大貢獻,業內公認的專業技術人員。
(四)工勤技能崗位基本條件
34、工勤技能崗位基本任職條件:
(1)一級、二級工勤技能崗位,須在本工種下一級崗位工作滿5年,並分別通過高級技師、技師技術等級考評;
(2)三級、四級工勤技能崗位,須在本工種下一級崗位工作滿5年,並分別通過高級工、中級工技術等級考核;
(3)學徒(培訓生)學習期滿和新聘工勤技能人員見習、試用期滿,並通過初級工技術等級考核,可確定為五級崗位。

審核程式

35、事業單位崗位設定按照以下程式進行:
(1)制定崗位設定方案,主要包括機構編制部門核定的本單位職能、編制總數、內設機構數、各級領導職數、擬設各類別各等級崗位名稱與數量等內容。同時填寫《河南省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審核表》;
(2)將崗位設定方案和審核表按管理程式經主管部門審核後,報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核准;
(3)在核准的崗位總量、結構比例和最高等級限額內,制定崗位設定實施方案,主要包括方法步驟、時間進度、組織領導機構、競聘辦法、監督措施、崗位考核等內容。編寫崗位說明書,寫明崗位名稱、崗位編碼、受聘人員的基本條件、工作項目與崗位職責、工作數量與質量標準等;
(4)廣泛聽取單位職工對崗位設定實施方案的意見;
(5)崗位設定實施方案由單位負責人員集體討論通過;
(6)公布崗位設定實施方案和崗位說明書並組織實施。
36、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實行核准制度。具體核准許可權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1)省直屬事業單位的崗位設定方案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准,省直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崗位設定方案經主管部門審核後,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准;
(2)省轄市直屬事業單位的崗位設定方案報市人事行政部門核准,省轄市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崗位設定方案經主管部門審核後,報省轄市人事行政部門核准;
(3)縣(縣級市、區)直屬事業單位的崗位設定方案經縣(縣級市、區)人事行政部門審核匯總後,報省轄市人事行政部門核准;縣(縣級市、區)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崗位設定方案經主管部門、縣(縣級市、區)人事行政部門審核匯總後,報省轄市人事行政部門核准。
37、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直屬機構所屬事業單位的崗位設定方案,由該直屬機構審核匯總,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准後,由該直屬機構組織實施。
對單位規模小、人員數量少、分布較分散的事業單位,可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制定崗位設定方案,在核准的崗位設定總量、結構比例、最高等級限額內集中調控、集中管理。
38、經核准的崗位設定方案是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確定崗位等級、調整崗位以及核定工資的依據。
39、專業技術二級崗位按照以下程式確定:
(1)按照隸屬關係,事業單位將符合專業技術二級崗位條件的人選經省轄市或主管部門逐級報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對人選審核確認後,由單位聘用。
40、事業單位的崗位總量、結構比例和最高等級應保持相對穩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崗位設定方案可按照管理許可權申請變更,並填寫《河南省事業單位崗位設定變更表》:
(1)經機構編制部門批准,事業單位出現分立、合併,須對本單位的崗位進行重新設定的;
(2)根據上級或同級機構編制部門的正式檔案,增減機構編制的;
(3)按照業務發展和實際情況,為完成工作任務確需變更崗位設定的。

崗位聘用

41、事業單位應按照國家和我省的有關規定,以及核准的崗位設定方案,根據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契約管理的原則,確定具體崗位,明確崗位等級,聘用工作人員,簽訂聘用契約。聘用崗位的種類及各等級崗位的數量要嚴格控制在政府人事部門核准的崗位設定方案範圍內。
42、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應根據崗位的職責任務和任職條件,在崗位有空缺的條件下,按照公開招聘、競聘上崗的有關規定擇優聘用。聘用條件一般不得低於國家和我省規定的基本條件。對確有真才實學、成績顯著、貢獻突出,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條件的,可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式破格聘用。
43、事業單位人員原則上不得同時在兩類崗位上任職。因行業特點和工作需要確需兼任的,須按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
44、各級政府人事行政部門、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和事業單位,要根據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使事業單位現有在冊的正式工作人員,按照現聘職務或崗位進入相應等級崗位。
45、已經實行聘用制度的事業單位,可根據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按照核准的崗位設定方案,對現有人員確定不同類別、不同等級的崗位,並變更聘用契約相應的內容。
46、事業單位首次進行崗位設定和崗位聘用,崗位結構比例不得突破現有人員的結構比例。現有人員的結構比例已經超過核准的崗位結構比例的,應通過自然減員、調出、低聘或解聘的辦法,逐步達到核准的崗位結構比例。尚未達到核准的崗位結構比例的,要嚴格控制崗位聘用數量,根據事業發展要求和人員狀況逐年逐步到位。
47、事業單位完成崗位設定、崗位聘用並簽訂聘用契約後,應寫出書面工作總結報告,填寫《河南省事業單位崗位聘用情況審核備案表》,經主管部門審核後,報政府人事行政部門進行認定。對符合政策規定,完成規範的崗位設定和崗位聘用的事業單位,其聘用人員應根據所聘崗位確定崗位工資待遇。

監督管理

48、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是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的綜合管理部門,負責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的政策指導和監督管理,制定和完善相關政策措施。要加強對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及時糾正違規行為。
49、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負責所屬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的工作指導、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按照核准的崗位結構比例,做好所屬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的組織實施工作。
50、事業單位根據本實施意見和有關政策規定,按照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核准的崗位總量、結構比例、最高等級等要求,自主設定本單位的具體工作崗位,並組織實施本單位的崗位聘用和簽訂聘用契約等工作。
51、政府人事行政部門、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和事業單位在崗位設定和崗位聘用工作中,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堅持原則,堅持走民眾路線,不得違反規定突破現有的職務數額,不得突擊聘用人員,不得突擊調整、聘用職務等級。對違反規定、濫用職權、打擊報復、以權謀私的,要追究相應責任。對不按政策規定進行崗位設定和崗位聘用的事業單位,政府人事行政部門不予認定崗位等級、不予審批工資。情節嚴重的,對相關領導和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並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組織實施

52、在事業單位推行崗位設定管理制度,是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創新,是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的重要措施,是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是實行聘用制的前提,是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基礎性工作。各級政府人事行政部門、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和事業單位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崗位設定管理實施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複雜性,妥善處理好實施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確保實施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53.有行業崗位設定指導意見的,要按照國家和我省的規定以及行業指導意見,做好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工作;沒有行業崗位設定指導意見的,經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同意,可參照相近行業指導意見執行;其他事業單位的崗位設定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會同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按照國家和本實施意見的精神執行。
54、有條件的地區、部門和事業單位應建立崗位設定管理信息資料庫,運用計算機信息化技術,提高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工作的信息化、規範化水平。
55、各省轄市、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以及行業崗位設定管理指導意見和本實施意見,制定本市、本部門具體的崗位設定管理實施細則,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後組織實施。
56、本實施意見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

附屬檔案

1.河南省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審核表
2.河南省事業單位崗位聘用情況審核備案表
3.河南省事業單位特設崗位審核表
4.河南省事業單位崗位設定變更表

相關評論

近日,河南省委辦公廳、河南省政府辦公廳下發了《河南省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實施意見(試行)》,從本月起,河南事業單位崗位設定改革將全面鋪開,改革的主要內容是:事業單位崗位分為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以崗定薪,崗變薪變。

涉及9.2萬個事業單位

參加此次改革的,是指由國家機關舉辦或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列入事業機構管理序列的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在編在冊的正式工作人員,都要納入崗位設定管理。這將涉及全省9.2萬個事業單位,214.7萬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將由固定用人向契約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

崗位設定劃分三大類

按照新政要求,今後全省事業單位崗位分為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三種。其中,管理崗位分為8個等級,即事業單位現行的廳級正職、廳級副職、處級正職、處級副職、科級正職、科級副職、科員、辦事員,依次分別對應管理崗位三至十級職員崗位;而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則從高到低分為13個等級;工勤技能崗位分為技術工崗位(5個等級)和普通工崗位。

崗變薪變

在用人和分配機制上,事業單位一直比照機關單位實行職務等級工資制度,把待遇和人結合在一起,待遇隨人走,行政級別“說了算”。崗位改革之後,評聘上的管理人員或專技人員,如果沒在相應的崗位上,就將享受不到相應的待遇,事業單位用人機制變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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