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化和旅遊廳

河北省文化和旅遊廳

河北省文化和旅遊廳是河北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機構規格正廳級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北省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18〕108號),省文化和旅遊廳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關於文化和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和旅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文化和旅遊廳
  • 外文名:Hebei Provincial Department of Culture and Tourism
  • 成立時間:2018年11月2日
  • 性質:政府組成部門
  • 行政級別:正廳級 
  • 現任廳長張才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所獲榮譽,

歷史沿革

2018年11月2日,河北省文化和旅遊廳正式掛牌
根據省委、省政府印發的《河北省機構改革方案》,將省文化廳、省旅遊發展委員會的職責整合,組建省文化和旅遊廳,作為省政府組成部門。不再保留省文化廳、省旅遊發展委員會。
河北省文化和旅遊廳
河北省文化和旅遊廳掛牌合影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文化和旅遊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省文化和旅遊政策措施,起草全省文化和旅遊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
(二)擬訂全省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活動。指導全省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組織河北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國際市場推廣,制定全省旅遊市場開發行銷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河北省文化和旅遊廳
河北省文化和旅遊廳
(四)指導、管理全省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全省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全省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省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全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推進全省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全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統籌規劃全省文化產業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九)指導全省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全省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
河北省文化和旅遊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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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指導全省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省性、跨區域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一)指導、管理全省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代表省政府簽訂對外文化和旅遊合作協定,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推動中華文化和河北特色文化走出去。
(十二)管理省文物局。
(十三)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組織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新聞宣傳政務公開機要保密、信訪安全工作。
政策法規處
擬訂全省文化和旅遊政策措施。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協調重要政策調研工作;組織擬訂全省文化和旅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省文化和旅遊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承擔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人事處
按有關規定擬訂全省文化和旅遊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及隊伍建設等工作。
財務統計處
負責部門預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負責全省文化和旅遊統計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內部審計、政府採購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指導全省重點及基層文化和旅遊設施建設。
藝術處
擬訂全省音樂、舞蹈、戲曲、戲劇、美術等文藝事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和代表省級水準及河北特色的文藝院團;推動全省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協調全省性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
公共服務處
擬訂全省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政策及公共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省公共文化服務和旅遊公共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擬訂全省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省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全省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指導全省公共數字文化古籍保護工作。
科技教育處
擬訂全省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規劃和藝術科研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文化和旅遊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廣;組織協調全省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工作;指導全省文化和旅遊裝備技術提升;指導全省文化和旅遊高等學校共建和行業職業教育工作。
非物質文化遺產處
擬訂全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指導全省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
產業發展處
擬訂全省文化產業、旅遊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促進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旅遊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推動全省文化產業、旅遊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文化、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全省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建設。
資源開發處
承擔全省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負責全省鄉村旅遊和旅遊扶貧工作;指導、推進全省全域旅遊示範區、旅遊度假區創建工作;指導全省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工作;指導全省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指導省級文化公園建設;承擔紅色旅遊相關工作。
市場管理處
擬訂全省文化市場和旅遊市場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對全省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承擔全省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擬訂全省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監督實施;監管全省文化和旅遊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服務質量提升;承擔全省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假日旅遊市場、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
綜合執法監督局
擬訂全省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推動整合組建全省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指導、監督全省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和督辦全省性、跨區域文化市場重大案件。
宣傳和對外合作交流處
擬訂全省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政策。擬訂全省文化和旅遊品牌推廣規劃,制定品牌戰略並蛆織實施;指導、管理全省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承辦文化和旅遊對外合作協定及其他合作檔案的商簽工作;承擔政府、民間及國際組織在文化和旅遊領域交流合作相關事務;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推廣活動。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及河北省文物局、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
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河北省文化和旅遊廳

人員編制

省文化和旅遊廳機關編制128名(行政編制113名、鎖定事業編制15名)。正處級領導職數15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離退休幹部處處長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32名(含機關紀委副書記1名)。廳級領導職數設定另行明確。

現任領導

省委宣傳部副部長,黨組書記、廳長:張才
黨組副書記、副廳長:張勝利
黨組成員、副廳長:王榮麗
黨組成員、駐廳紀檢監察組組長:甄萬和
黨組成員、副廳長:郭勇
黨組成員、副廳長:楊軍
黨組成員、副廳長:張智
黨組成員、副廳長:李新傑
廳黨組成員,河北省文物局黨組書記、局長:羅向軍

其他事項

省文化和旅遊廳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河北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河北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本規定自2018年12月3日起施行。

所獲榮譽

2020年1月8日,河北省文化和旅遊廳綜合執法監督局入選2019年全國“掃黃打非”先進集體公示名單(公示期為2020年1月8日至1月14日)。
2021年4月,省文化和旅遊廳非物質文化遺產處被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表彰為“河北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2021年4月,省文化和旅遊廳非物質文化遺產處被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表彰為“河北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2022年4月,河北省文化和旅遊廳入選河北省北京冬奧會、冬殘奧會突出貢獻集體初選公示名單。
2022年4月,入選北京冬奧會、冬殘奧會突出貢獻集體表彰名單。
2022年4月,河北省文化和旅遊廳藝術處、財務統計處、市場管理處被表彰為2022年北京冬奧會、冬殘奧會河北省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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