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審計廳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2007〕第492號)及相關檔案要求,由河北省審計廳編制。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審計廳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時間:2012年
  • 地點:河北省審計廳
  • 性質:工作年度報告
背景,基本內容,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收費及減免情況,

背景

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2007〕第492號)及相關檔案要求,由河北省審計廳編制。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2012年,河北省審計廳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以及省政府要求,以推進審計信息公開為抓手,不斷健全完善信息公開工作,拓寬信息採集渠道,切實加強審計宣傳工作,全面推進信息公開工作。擴大了審計影響,營造了良好的審計輿論環境,樹立了審計機關的良好形象。

基本內容

(一)領導高度重視。河北省審計廳正確認識、高度重視審計信息公開工作的地位作用,把這項工作作為反映審計成果、促進審計文化、推動審計工作的有力抓手。廳領導班子多次召開會議專題研究推進信息公開工作的具體措施,就信息公開工作給出具體指導意見,廳領導也先後多次對信息公開工作作出批示。
(二)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紮實推進。我廳認真貫徹落實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和國務院辦公廳通知精神以及省政府要求,對多個方面的信息公開工作作出部署:公布了河北省審計廳2012年收支預算及2012年支出預算明細;河北省審計廳2012年工作計畫;對2011年我省審計工作進行了專題總結等。
(三)公開渠道不斷拓寬。我省各級審計機關在充分發揮河北省審計廳入口網站信息公開主渠道作用外,還利用政府公報、電視、電台、報紙、新聞發布會、大型顯示屏等發布審計信息。同時,我廳對全省各設區市審計機關的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督導調研,督促落實。要求各設區市審計機關充分利用自己的入口網站平台,做好審計信息公開,全方位地介紹宣傳審計工作。目前,石家莊市、邢台市、邯鄲市、衡水市等部分審計局,在自己的入口網站均已開通使用了信息公開平台。其餘各市信息公開平台建設工作也在有序推進中。
(四)督導培訓工作進一步加強。我廳加強了對廳本級和全省各級審計機關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指導,實行“每天一查閱,每月一溝通,每季度一統計,全年通報總結”的作法。同時我廳成功舉辦了審計信息宣傳工作寫作培訓班,組織協調全省各級審計機關負責信息宣傳工作的相關人員參加培訓,並邀請省委、省政府和審計署的專家,分別就審計信息寫作、審計新聞寫作和寫作技巧等內容進行了授課,收到了良好效果。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河北省審計廳除通過本機關入口網站發布了大量政府信息外,通過省政府入口網站“中國·河北”審計要聞專欄和“中國·河北”政府信息公開平台主動發布全省各級審計機關審計信息。其中,河北省審計廳入口網站2012年全年發布信息5161篇;河北省審計廳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平台發布信息5136篇;上傳“中國·河北”審計要聞專欄2022篇;在“中國·河北”政府信息公開平台發布信息454篇。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2年度,我廳未收到公開申請。

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2012年度,我廳沒有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項的各類行政複議案、行政訴訟案和申訴案。

收費及減免情況


   我廳在網站上提供了依申請公開的流程、表格下載和直接傳送等服務,並在網站上明確承諾,按省政府要求,依申請公開事項一律不收取任何費用。

2013年,我廳將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進一步拓寬政府信息公開範圍。進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力度,凡是《條例》規定應該公開、能夠公開的事項,及時、全面、主動地予以公開。
(二)依法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按照《條例》規定認真受理、答覆,對於應該公開、能夠公開的,全部依法予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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