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縣國土資源局

沅陵縣國土資源局是一個政府機構,隸屬中國華中,屬於非盈利性組織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沅陵縣國土資源局
  • 外文名稱:Yuanling County Land Resources Bureau
  • 行政區類別:縣
  • 所屬地區:中國華中
機構概況,機構設定,領導信息,

機構概況

沅陵縣國土資源局位於沅陵鎮鴛鴦街,於2002年8月由原國土管理局和地礦局合併組成,行使全縣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測繪行業的行政管理職能。局下設8股1室,6個二級機構和23個國土資源所,現有在職幹部職工211人,其中大專以上學歷的占50%,助理工程師4名。自成立以來,局領導班子帶領全體幹部職工在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正確領導下,以“團結、發展、服務、改革”至上,堅持以人為本,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大膽創新,推行依法行政和現代化管理。土地、礦產資源得到有效保護,國土資源市場建設進一步加快,有力地保障了國家重點工程建設和縣域經濟建設的國土資源供應,各項基礎性業務工作不斷夯實,幹部隊伍建設不斷加強,依法行政水平不斷提升,服務經濟建設的意識不斷深化。國土資源工作全面快速發展,為全縣社會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多次受到上級主管部門和市、縣人民政府的表彰,2003年至2005年連續被市人民政府評為“耕地保護先進單位”和“維護礦業秩序先進單位”,2003年至2005年連續被縣人民政府評為“國企改革先進單位”和“招商引資先進單位”,2004年、2005年獲市國土資源工作目標考核一等獎,2004年被省依法領導小組授予“依法行政示範視窗”,2007年獲“全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有關檔案的起草,重要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信息綜合、網路建設管理、新聞宣傳、機要、檔案、信訪、保密、保衛、接待、機關後勤事務等工作。編制國土資源科技、對外合作與宣傳工作規劃,對科技項目對外合作工作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推進科學技術進步,推廣科技新成果;承擔縣政府授權的有關對外合作與交流事項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安排有關外事接待工作,組織安排重大宣傳活動。
二、人事教育股
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及區鄉鎮國土資源所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計畫生育和退(離)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按人事管理許可權,辦理幹部、職工的考核、培訓、教育、調配、職務任免、職務升降等工作,承辦新幹部的考核、錄用、轉正定級工作;負責工勤人員檔案管理和國土資源系統人事統計工作;負責辦理局機關公務員和工勤人員及下屬二級機構幹部職工的離、退休手續;在局黨組的領導下,抓好黨風、黨紀法制教育;按許可權規定,受理本局人員對違反黨紀、政紀、國家法律行為的檢舉、控告;接受本局人員對處理不服的申訴。
三、財務股
按有關規定組織國土資源管理規費的徵收、使用和監督管理;負責制訂有關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和負責局機關行政事業經費收支計畫管理;負責局機關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管理局機關資產,辦理機關幹部的各類保險;負責對局直屬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財務收支、國有資產和基本建設財務進行監督管理;承擔省、市和縣財政撥給的有關經費和國土資源管理規費的財務管理工作;對國土管理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進行財務監督管理;協助對礦產資源補償費、採礦權使用費及價款、探礦權使用費及價款的徵收管理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經費的計畫、分配和管理,組織匯總、編制財務預算決算。
四、法規股
組織開展土地管理、礦產資源、測繪管理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履行推進依法行政的有關職責;辦理有關行政複議、應訴事宜;組織對執行和遵守國家、省、市、縣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測繪法律、法規、規章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對土地規劃、農地轉用、土地征(占)用、土地資產處置、土地使用權交易行為和執行礦產資源法律、法規的行政行為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土地、礦產、測繪違法案件;負責違法案件的統計、分析和通報工作,實施研究防範違法的政策性措施和意見;負責局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的審核;負責對國土資源執法系統的業務指導;檢查督促區、鄉鎮國土資源所對有關土地、礦產、測繪違法案件的查處;會同有關部門對全縣礦業管理秩序進行整頓和維護;對全縣探礦權、採礦權進行年檢年審。協助組織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系統人員的業務培訓。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地質環境股(保留沅陵縣人民政府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貫徹實施地質遺蹟等地質資源和地質災害管理辦法;組織編制和實施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蹟保護規劃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縣地質災害預報、監測、評價、治理的管理工作;負責地災防治項目的申報、立項工作,並對治理方案提出審查意見;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評價工作;指導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管理,組織協調重大地質災害防治;監督管理礦泉水和地熱水資源開發利用;建立健全地質環境信息系統,組織編制、發布地質環境、地質災害的年報、通報、公報;對具有重要價值的地質遺蹟保護區提出認定意見;為城市、區域總體規劃和重大建設項目提供地質條件可行性報告;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
六、測繪行業管理股(保留沅陵縣人民政府測繪行業管理辦公室牌子)
貫徹執行國家測繪法律、法規、規章和測繪行業政策;指導測繪管理工作;負責對全縣測繪成果和地理信息數據質量的監督管理;負責測量標誌的管理和保護;管理地圖編制工作,擬定本縣各級行政區域界線標準樣圖,審核地名在地圖上的表示,審核向社會出版、展示的地圖;編制上報和實施測繪事業發展規劃和基礎測繪年度計畫;負責管理和組織全縣基礎地理信息系統、測量控制系統的建立和更新、使用;負責基礎地理信息數據、成果的管理、分發、服務;組織實施基礎測繪、地籍測繪、房產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和其他測繪項目;組織實施省定測繪技術標準、規程和規範;審核對外提供測繪成果。
七、規劃股
組織編制和實施國土規劃、綜合開發整治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其它專項規劃、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地質環境保護規劃、地質勘查規劃、測繪發展規劃;指導審核鄉鎮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地質環境保護規劃;編制和實施年度土地利用計畫;組織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參與報省、市、縣人民政府審批的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核工作;負責國土資源綜合統計工作。
八、用地股
研究擬定農用地轉用管理辦法,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專項規劃,承辦報縣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各類建設項目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用的審查、報批工作;依法推行統一征地制度、規範征地程式和辦法;擬定征地補償費用計算、使用和管理辦法;負責指導對征地農民補償和安置的監督工作;參與建設項目用地的預審和前期論證工作,組織建設用地會審;協調大中型建設項目征地事宜;組織發布各類建設用地信息,檢查各類建設項目土地利用實施情況。
九、耕地保護股
負責耕地保護和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管理;組織劃定基本農田保護區,擬定並組織實施基本農田保護有關規定和技術方案;組織耕地後備資源開發,負責審查耕地占補平衡方案,提出土地開發整理計畫和資金撥補意見,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對土地開發整理的檢查驗收;承辦報縣民人政府批准的國有荒山、荒地、灘涂圍墾開發的立項、審查工作。
十、地籍管理股
組織實施地籍管理辦法和土地調查、動態監測、地籍調查、統計的技術規範、標準;組織實施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和權屬糾紛調處規則和權屬管理辦法;組織開展全縣土地資源現狀調查、動態監測、地籍權屬調查、變更調查及統計;組織開展初始土地登記、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租賃、授權經營劃撥等各類土地權屬變更登記,土地使用權出租、抵押登記,土地用途變更登記及其他變更土地登記工作;負責土地證書監管;承辦土地權屬糾紛的調處工作;指導地籍信息系統的建立與維護。
十一、地產管理股
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或入股、抵押和政府收購、儲備土地的政策性措施;擬定並執行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的招標、拍賣辦法;負責土地資產和土地市場管理監督工作;負責土地資產處置、土地資產儲備方案的審查;指導鄉鎮開展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工作;承辦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及改變用途的審核和管理工作;貫徹實施國有非農土地劃撥使用目錄指南和鄉鎮村用地管理辦法;組織、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組織和指導全縣土地分等定級和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測工作,按規定確認土地使用權價格。
十二、礦產開發管理股
參與編制礦產資源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規劃並監督實施;依法參與礦山建設項目的審查,依法進行採礦(含溫泉、礦泉水)審核登記發證和採礦權轉讓初審登記;依法調處採礦權屬爭議、糾紛,參與查處非法採礦活動;依法進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的監督管理;依法徵收礦產資源補償費、採礦權使用費及價款,並會同有關部門對鄉鎮的規費徵收情況進行稽查;依法推行礦產資源有償開採制度,負責全縣礦業權流轉市場指導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採礦權招標、拍賣活動。
十三、地質勘查與儲量管理股
參與編制全縣地質勘查中、長期規劃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組織全縣地質調查和礦產資源調查評價;依法進行勘查登記的初審;依法調處地質勘查爭議、糾紛;會同有關部門對全縣地勘項目進行監督管理;按規定許可權做好區域內的礦產資源儲量的評審、登記和統計工作,負責礦產地質資料彙編管理和礦產資源供需形勢分析工作;負責探礦權使用費及探礦權價款的徵收工作,組織開展全縣礦山企業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情況統計年報工作;監督指導全縣礦產資源開發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協助省廳、市局對地勘單位資格進行監督管理。
十四、土地整理中心
為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提供土地整理技術服務。土地整理工程規劃設計、土地整理示範項目選擇與動作、土地整理評估與諮詢、土地整理信息服務。
十五、沅陵縣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站
為國家籌措礦產資源勘查、科研及開發利用經費,維護國家對礦產資源所有的財產權益,徵收礦產資源補償費。
十六、測繪站工作
依照測繪資質的管理要求,圍繞國土資源管理工作,接受用戶委託,承擔各類用地測繪技術服務工作以及主管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七、沅陵縣土地交易中心
為土地礦業權交易提供中介服務,土地礦業交易管理、轉讓、抵押、出租。土地礦業權交易服務,土地礦業權招標、拍賣、掛牌,土地礦業權諮詢評估,土地礦業權信息收集發布。
十八、沅陵縣土地儲備中心
為國家和人民生活建設提供土地儲備保障;儲備土地的管理、開發及市政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土地儲備計畫的編制與執行,土地儲備資金籌措與使用。
十九、沅陵縣國有土地費稅徵收站
收繳國有土地費稅。

領導信息

田學海(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局黨組、局行政全面工作。主管土地儲備中心。聯繫沅陵鎮、涼水井鎮、深溪口鄉國土資源所。
李啟凡(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分管地籍、規劃、建設用地、耕地保護、地質勘查和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土地整理、政務中心國土資源視窗、統計等工作。聯繫縣工業園區和官莊鎮、馬底驛鄉、楠木鋪鄉、杜家坪鄉國土資源所。
符星軍(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財務、地產、交易、鄉鎮國土所建設等工作。聯繫筲箕灣鎮、麻溪鋪鎮、荔溪鄉、盤古鄉國土資源所。
胡業勤(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環境保護、地質礦產開發和管理、礦產資源補償費和土地規費徵收、招商引資等工作。聯繫五強溪鎮、清浪鄉、肖家橋鄉、陳家灘鄉國土資源所。
印聖鋒(黨組成員):分管測繪行業及測繪、安全生產、法規、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最佳化經濟環境、減負、建整扶貧等工作。聯繫明溪口鎮、太常鄉、二酉鄉、借母溪鄉國土資源所。
張永來(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分管紀檢監察、黨風廉政、機關作風、機關黨務以及內務、辦公室、創建、生態建設、計生、綜治、消防安全、信息化建設、宣傳統戰、信訪和人事、編制、工會、青年、婦女、老齡等工作。聯繫七甲坪鎮、北溶鄉、大合坪鄉、火場鄉國土資源所。
鄧有前(執法監察大隊長):主持執法監察大隊全面工作,協助印聖鋒同志的相關工作。
舒克育(副主任科員):主持規劃股全面工作,協助李啟凡同志的相關工作。
馮澤衛(副主任科員):主持耕保股全面工作,協助李啟凡同志的相關工作。
李文武(副主任科員):主持人事股全面工作,協助張永來同志的相關工作。
覃明生(副主任科員):官莊掛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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