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宗伊

汪宗伊(1510-1586),字子衡,別號少泉,湖北省崇陽縣人。明代官員。

基本介紹

  • 本名:汪宗伊
  • 字號:字子衡,別號少泉
  • 所處時代:明
  • 出生時間:1510
  • 去世時間:1586
人物生平,個人成就,

人物生平

生於明正德庚午年(1510)正月十五,湖北省崇陽縣大路汪家人。其祖父藻,舉人,賜資政大夫;生父文明公,舉人,曾任四川彭縣知縣;養父(為其叔父)文盛,正清辛未年進士,累官雲南巡撫兼安南總督。他的兩個哥哥宗元、宗凱都先後高中進士,分別任通政史、尚寶卿;季弟宗召,舉人,候選知州。全家祖孫三代7人4進士,聲振遐邇,傳為佳話。宗伊出生於這樣一個書香官宦世家,受家庭環境薰陶,且自小天資聰穎,好學上進。小小年紀,就已博涉經史名作。明世宗嘉靖初年(1522),父親中丞公文盛出任福州地方長官,建三山書院,梓兩漢經史,大興教育文化事業。13歲的宗伊亦隨父讀書。偶一次,聆聽父親及其友人談文論理,旋即援筆成文,筆調新奇,言近旨遠,滿座皆驚,嘉賞不迭。其父更是欣喜不已,讚賞有加。此後,每逢客人談及兒子,總是說:“老夫不逮也”,甚至大膽預言:“吾兒必魁楚士!”嘉靖九年丁亥(1530),宗伊回鄉應縣試,被拔為優等。嘉靖十三年甲午(1534),宗伊“應省試為第一人”,成為楚士之魁,印證了父親的預言。嘉靖十七年戊戌(1538),宗伊高中進士,時年28歲。
兩年後(1540),宗伊知浮梁(今江西修水)縣。其時境內時罹水災,鬧饑荒。許多災民為了生存,鋌而走險,迫為強盜。宗伊到任,訪貧問苦,關注民生民計。一次縣衙抓到盜民一百餘人,衙役上垂宗伊如何處置,宗伊潸然淚下,說:“做強盜是要判死刑的呀!我的百姓為了暫且免於飢餓,甚至甘冒死罪為盜,這是多么令人悲傷的事啊!”於是將這一百多人全部釋放回家。當年秋天徵收賦稅時,有關部門不顧災情仍按平時稅額全額徵收,宗伊請報上司,提出五條救災措施。絕常例、禁包攬、革加頭、省自運、復帶徵,廢除一些侵害百姓利益的成法,重新核定各種稅費,分里甲徵收,並在縣衙門口張榜公布,以示監督。從此,浮梁百姓不再飽受橫徵暴斂之苦,生活漸有起色。第二年,境內黎民豐稔有餘,許多盜民改邪歸正,安居樂業,社會環境日趨良好,民風純然。
因為宗伊在浮梁縣的顯著政績,朝廷欲將其內召。而此時,對宗伊一生影響深遠的父親中丞公文盛因病辭世,宗伊按制回家丁憂。三年守制期滿後被徵召入朝,任兵部主政郎中,後改任武選歷員外郎署郎中。當時郎署人員眾多,宗伊大膽諫言,銳意改革,淘汰多餘職事冗員1720人。此時正值嚴嵩嚴世蕃父子擅權,他們在朝中結黨營私,貪贓枉法,陷害忠良。許多沒有骨氣的大臣迫於權勢,紛紛投靠嚴氏父子,但宗伊剛正不阿,堅持節義,嚴黨多次誘惑拉攏他,均屢遭拒絕。嘉靖三十二年(1553),兵部武選司郎中,保定容城楊繼盛因痛恨嚴氏父子“盜竊權柄,誤國殃民”,慷慨上《請誅賊臣疏》,歷數嚴氏父子“壞祖宗之成法、冒朝廷之軍功”等十大罪以及奴才、心腹遍布皇帝左右等五大奸,請求明世宗“早誅奸險巧佞、專權賊臣以清朝政,以絕邊患”。作為楊繼盛的同僚好友,宗伊給予堅定的支持。而後楊繼盛嚴嵩誣告入天牢,宗伊憤怒衝冠,欲掛冠歸里,以示抗議,許多忠良相勸,才罷此念想。而在應對皇帝關於嚴嵩之孫嚴鵠假冒軍功一事是否屬實的訊問時,有同僚邀宗伊為嚴嵩父子打謊言,宗伊卻嚴正指出:“焦山楊公是真正的男子漢大丈夫,不畏萬死,揭發嚴氏父子如山之奸,我們這些人有須有眉,怎么能為奸賊所用?況且嚴鵠小小孩童,乳臭未乾,卻報一人自斬七首的軍功,這是連三歲小孩都不能騙過的事,我寧死也不會為他去打掩護。”於是據實以告,“執論不屈”。嚴氏父子聽聞此言,恨之入骨,於是設計罷免宗伊。宗伊聞訊大喜,道:“這正是我的意願啊!”當即辭去官職,帶著家人離京回鄉。
宗伊在家鄉崇陽一呆就是17年。17年中,他朝夕侍奉祖父,教育子女,泰之自若,沒有一點失意的樣子。一直到明穆宗隆慶四年(1570)才東山再起,出任南京吏部郎中
1573年,明神宗朱翊鈞即位,改元萬曆。宗伊升任光祿寺卿,出任應天府尹。在任期間,他努力減除不合理的賦役,裁撤各個部門不合理的開支,打擊不法官吏,每年節省民財數以萬計。當時一名退位官員、江蘇溧陽人狄斯彬寫了一本《山居野志》,文中斥責四司重複收稅,讓溧陽百姓不堪重負,而且各鄉賦稅不均。宗伊看到此書,立刻裁減冗費。每年減去當地百姓穀米九千三百多石,白銀六千三百多兩。宗伊一系列的政策得到了應天府百姓的擁護,受到百姓的信賴。許多百姓家中掛起他的肖像禮拜。不久,宗伊升任大理寺卿。他“清慎勤敏”,極力除去嚴苛的刑罰,推行寬平。後來又晉升戶部侍郎。不久又擢任南京右部御史,他簡化扈從,裁撤各種不必要的開支,深得萬民之心。
後來,神宗皇帝為了整頓倉場積弊,三次任命他出任戶部尚書總督倉場。明代倉場管理主要包括兩個部分,一是漕糧運輸,一是糧食保管。按照規定,各運糧旗軍除了營運正糧之外,可以附帶自己的一些土宜貨物,以便讓他們沿途易換鹽柴,維持運糧時生活開支。但朝廷規定,各船自帶貨物不能超過二十石,這對於漕卒們而言,遠遠不夠,以至“各總旗甲人等,在運艱苦備嘗,貧困已極”,後來雖然放寬限制至四十石,但依然不能滿足漕卒們的生活之需。在糧食保管方面,由於多年積弊,糧食調運保管不善,大量糧食在京倉糜爛,至萬曆七年(1579)時,京倉中竟然還有隆慶五年的存糧。加之倉場本是營私舞弊之所,大小官員往往在其中大肆貪掠,管理漏洞百出,“如鼠穴矣”。宗伊到任後,立即釐正倉場、漕船積弊。一方面體恤漕卒們生活艱難,奏請皇帝,在不影響正糧運輸的前提下,進一步放寬各船自帶貨物的限制至六十石,並且放寬對超帶貨物者的懲罰,受到漕卒們的歡迎。另一方面嚴格財糧制度,讓存糧合理調運,同時竭盡全力堵住倉場缺口,挖出一大批官倉碩鼠,倉場管理日臻完善,倉場也日漸豐盈,“諸所籌劃,為國為民,任勞任怨,為時所稱”。
神宗皇帝對於這位老臣十分敬愛,多次賜他金帛、綢緞、璽書,以示褒獎,還常常在群臣面前稱讚宗伊忠心耿耿,勤勞王事,並稱許他是“位躋八座,望著三朝”的元老。
晚年宗伊,宦情日淡,多次上書神宗皇帝,請求告老還鄉。但皇帝總是極力挽留,說他“老成清慎,特茲簡用”,“老成端亮,精力未衰,著照舊供職”。萬曆八年(1580)五月,宗伊升任南京吏部尚書,主持官吏選拔及考績調用,權重一時。但宗伊年老多病,致仕之心日薄,當年九月初七,其子汪庭去世,打擊甚大,朝廷終於允請他告老歸鄉。
宗伊歸老故里,熱心家鄉建設。他捐資修建下津橋,方便縣人出行。縣中因一連多年未有科舉及第之人,有人怪罪縣學太差,宗伊全力捐助縣學,並告誡眾人說:“你們怎么能專門怪罪地方呢?還是多想想自己的學業是否真的精通了吧。”並且親自給學生們上課授業。本地官府施政有了得失,他都向當政者一一指出。自己生活儉樸,“幾近寒士”,有人問他為何如此,他說:“只有廉正一事,是我終身所墨守的啊!”
萬曆十四年丁亥(1586)十二月初五,汪宗伊去世,享年78歲,歸葬路口洋港。神宗欽賜全部祭葬,建坊開道,指派翰林院學士、國史編修袁宗道撰寫墓志銘。熹宗天啟初年,復追謚恭惠、資政大夫

個人成就

宗伊一生,才學淵博,著作等身。除了他個人的《少泉詩集》《奏疏彙編》外,還著述或編纂過《南京吏部志》《應天府志》《南京尚寶寺志》《南京大理寺志》《風紀彙編》《臆說註疏》《尚書教議》《崇陽縣志(嘉靖八年)》等十餘種著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