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俊(明代禮部尚書)

汪俊,字抑之,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廣信府弋陽縣(今江西省弋陽縣)人,進士出身、明朝禮部尚書。汪偉之兄。

基本介紹

  • 本名:汪俊
  • 字號:字抑之
  • 所處時代:明代
  • 出生地:明代
  • 籍貫:今江西省弋陽縣
生平
汪俊之父汪鳳曾為貴州參政。弘治六年,汪俊會試第一(會元),授庶吉士,進翰林院編修。正德年間,參與修撰《孝宗實錄》,因不依附劉瑾、焦芳等人,被調任南京工部員外郎。劉瑾事敗後,召還恢復原職,升任翰林院侍讀學士,升禮部右侍郎。嘉靖元年轉吏部左侍郎。
當時朝廷討論興獻王尊號,即所謂“大禮議”,其與尚書喬宇、毛澄等人力爭反對。毛澄借病辭去,代替者羅欽順不赴任,於是命汪俊任禮部尚書。當時獻王已加帝號,禮部主事桂萼再次請求稱皇考。嘉靖三年,汪俊率領廷臣七十三人上疏反對,奏摺被扣內廷不發,卻特召請桂萼張璁席書等支持獻王皇考的官員從南京回京師。汪俊再三勸阻,終不得世宗同意,於是被罷免離去。《明倫大典》書成後,被落職,卒於家。隆慶年間,贈少保,諡文莊。
尊崇程朱理學,與王守仁交好而學術觀點不同。學者稱為石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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