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農業委員會

池州市農業委員會為池州市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正縣級,負責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工作,下設8個職能科室及農技推廣中心、畜牧獸醫局、水產站、農機局、種子管理站等二級機構。

辦公地點,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池州概況,

辦公地點

池州市農業委員會辦公地點:秋浦西路18號。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負責農業和農村經濟政策調研,認真實施中央及省關於種植業、畜牧業、水產業等農業各產業法規、規章及政策。
2、研究擬定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擬定農業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
3、研究擬定本市農業產業政策,組織指導農業產業結構和農村經濟結構的調整;參與研究制定有關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價格、流通及農村信貸、稅收、保險、財政扶持等政策;按管理許可權,負責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建設重大項目。
4、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和農村集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係,指導、監督農村土地承包、集體財務、集體資產和減輕農民負擔、耕地使用權流轉工作。
5、研究制定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方針政策和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和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負責農業統計。預測並發布農業各行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狀況等農村經濟信息;會同有關部門貯備、安排農業生產救災物資。
6、參與農科教統籌協調工作,推廣農業科技成果;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
7、參與擬定農業各產業的地方技術標準及產品質量標準,負責農業各產業的產品和綠色食品、無公害農產品質量工作及其質量認證;組織協調種子、農藥、獸藥(魚藥)、飼料、肥料、農膜以及漁船等農業投入品質量的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組織市內生產和進口種子、農藥、獸藥(魚藥)、飼料、肥料、農膜等產品的登記及農機安全監理工作。
8、負責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和動植物新品種的保護、管理;組織協調動植物的防疫、內檢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負責獸醫醫政和獸藥(魚藥)藥政、藥檢以及漁政、漁港的監督管理。
9、負責農業外事和有關農業方面的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以及國外智力引進工作;研究提出主要農產品和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進出口建議;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農業利用外資項目工作,組織實施出口創匯農業,推動農業對外開放。
10、依法監督管理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漁業水域的開發利用,負責保護水生野生動植物工作;監督管理農村能源及其開發利用。
11、組織農業系統專業技術人員和農民技術員職稱評審工作,組織農業、農村基層幹部的繼續教育和農民技術員培訓,指導農業技術推廣隊伍、農村經管隊伍及行政執法隊伍建設。
12、承擔市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13、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農業委員會設8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財務科)
協助領導處理委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電、信息、宣傳、督查、保密、信訪、檔案、保衛及重要會議的組織等工作;組織有關綜合性報告、檔案及全局性規劃、計畫和總結的起草;擬定機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後勤服務及文明創建、機關建設等工作。參與研究制定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財政、稅收、信貸和保險等政策,負責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監督實施;管理委管各項資金;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和政府採購。
(二)人事科
承辦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指導農業技術推廣隊伍、農村經管隊伍建設,組織農業系統專業技術人員、農民技術員職稱評審和職業技能鑑定、勞動工資統計工作。承擔黨組文秘工作。承擔紀檢、監察具體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
負責國家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貫徹落實情況的督查,組織農村政策調研,研究提出農業各產業法規、規章及政策,對其它部門起草的法規中涉農條款提出審核意見,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備案工作;協調農業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及隊伍建設和農業法制宣傳教育;承擔農業行政複議工作。
(四)科技教育科
研究擬定本市農業科技、教育、技術推廣的規劃和相關政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科教興農戰略,做好農科教統籌協調工作;管理、推廣農業科技成果;協調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和動植物新品種的保護、管理;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社團工作,組織協調農業、農村基層幹部的繼續教育和農民技術培訓及農民體育工作。
(五)市場信息科(菜籃子工程辦公室)
預測並發布農業各產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研究擬定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研究制定大宗農產品和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流通及價格政策;組織指導農產品的質量檢驗,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參與擬定農業各產業的地方技術標準及產品質量標準;指導農業各產業和綠色食品、無公害農產品、有機食品的質量監督、認證工作;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查。
(六)農村經營管理科(市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辦公室、合作經濟指導科)
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負責農村土地承包和農民負擔的監督管理工作,協調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社會事務管理。
研究提出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法規、政策和規劃建議,組織開展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法規、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建設項目監督管理,組織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宣傳和對外交流,指導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
七、農業綜合科(發展計畫科、畜牧水產科)
研究提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擬定農業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研究提出主要農產品和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進出口建議;組織農業項目庫的收集儲備及農業項目申報和管理工作;組織擬定農業產業政策,協調農業產業結構和農村經濟結構的調整;組織農業統計,分析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形勢。
研究提出本市種植業發展的戰略、計畫建議和實施辦法,指導種植業生產及結構調整,研究提出組織實施種植業發展的技術措施;提出耕地保護、補償與改良的措施;指導救災備荒種子、化肥等生產資料的儲備、安排;組織化肥、農藥、農膜、種子等產品的質量監督、檢驗、登記;組織種子及其資源的品種審定和進出口審查,指導農業植物內檢工作。
研究提出本市畜牧水產業發展的計畫和實施辦法,指導畜牧水產業生產及結構調整,研究提出並組織落實畜牧業水產業發展的技術措施,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畜產資源、草地資源及漁業資源;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協調動物的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承辦種畜禽、獸藥、獸醫醫療器械、牧草種子和獸用生物製品的登記工作;負責飼料行業重大技術改造和審發生產許可證工作。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指導水產品加工、流通;擬定漁船、漁機、網具的建造規範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漁船檢驗及魚藥藥政藥檢工作,實施漁政、漁港監督管理。
(八)產業化科(外事外經科、特色產業開發科)
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規劃,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承擔農業產業化項目的審核、申報和管理工作;承擔市農業產業化工作指導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承擔招商引資日常事務;組織各類農產品展示展銷活動。承辦農業涉外事務,研究國外農業發展動態;組織農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和國外智力引進工作;按管理許可權,負責農業利用外資項目工作;組織實施出口創匯農業。研究提出茶葉、水果、蠶桑、飲用菊花、中藥材等特色農產品(以下簡稱特色農產品)開發的法規、政策和規劃建議;指導特色農產品生產和市場開發,提出並組織落實特色農產品開發的重大技術措施,組織實施“一村一品”和農產品進超市工程,參與特色農產品質量監督管理。

人員編制

市農業委員會定行政編制22名,工勤人員編制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總農藝師1名。科級領導職數9名(正科級不超過8名)。

池州概況

池州是個開發較早、歷史悠久的地區。
早在約2000多年前,我們的祖先就在這塊土地上休養生息、辛勤耕作。1977年和1983年先後在貴池灌口鄉古石城舊址和里山鄉紅旗村出 土了一批春秋戰國時期的青銅器(有兵器、錢範、生活用具、生產工具等),這些青銅器玲瓏別致,鑄造精美,具有長江流域的獨特風格,說明當時這裡的人民已經掌握了高超的青銅鑄造技術。
秦漢時期,這裡的冶鐵、造船、鑄造等手工業比較發達。古石城是當時江南經濟較為繁榮的城鎮之一,同時也是水陸交通要道,地勢險峻,是歷代屯兵之地。
永泰元年(765),唐王朝為了政治、軍事的需要,復置池州,移治於今池州城,以便“扼控大江”。開成、會昌年間(836--841),池州刺史在城東南湖中築翠微堤,開始了城內的建設。明正統十年(1440),知府何紹正費銀33000兩,修築府城(舊府址在元伯顏下江南時毀於兵火)。新城將近10里,開有6門,其中九華門樓3層,高6級,宏偉壯觀。後來知府陸崗、錢檟相繼建造百牙塔、清溪塔。雙塔凌雲對峙,仿佛府城衛士,城牆巍然屹立,猶如天然屏障。新府城充分反映了當時經濟的繁榮,是勞動人民智慧的結晶。
唐代以後,池州經濟繼續向前發展,茶、麻、桑等作為傳統經濟作物,不斷發揮其優勢,手工業產品也逐漸嶄露頭角,池州白麻紙在唐代被列為土產貢品。宋時,這裡生產的紙質量較高,《東坡志林》上將“池紙”與“宣墨”並稱。印刷業也很發達,刻有《昭明文選》、《朱子語錄》等。近年在山西祁縣發現南宋紹興二年(1229)池州所刻朱寂《昌黎先生集考據》,印刷精美,為名貴善本。清代,建德縣盛產綠茶,名曰“朱蘭茶”,又名“千兩茶”,享有盛名。清光緒元年(1875)。歙縣人餘干臣在堯渡街創辦“紅茶莊”,試製功夫紅茶獲得成功。數年後,餘干臣將其經商中心移至祁門,故名曰“祁紅”,飲譽海內外。民國年間,今東至縣徐村竹編工藝品製作精美,曾作為中國民間工藝品參加巴拿馬國際博覽會展覽,為祖函贏得了榮譽。
池州人民不僅勤於耕作,而且敢於鬥爭。在長期的封建社會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中,為了保家衛國,他們同敵人進行了殊死的搏鬥,譜寫了一曲曲壯麗的凱歌。
南宋末年,池州是抗元重地,池州知州趙昂發,為抗擊元朝伯顏大軍,率領軍民,奮力守城,城破之後,全家自盡,後人為其立祠。
太平天國起義爆發後,池州人民擁護太平軍,與之協同作戰,屢次擊敗清軍,太平軍曾在池州建立農民政權。
在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貴(池)秋(浦)東(流)地區,發生了三次農民武裝暴動:
1932年9-10月間,中共秋浦縣委在貴秋邊區發動和組織農民暴動,由於泄露機密而未成功。
1935年1月,中共貴秋東中心縣委以貴池鄭家村為中心,領導農民武裝暴動,歷時9天, 終因敵我力量懸殊太大而失敗。
同年9月,中共江南特委以高山為中心地帶,領導了貴秋東地區的第三次農民暴動。江南特委在紅軍獨立團的有力配合下,從7月開始,舉辦培訓班,培訓黨的幹部、積極分子和婦女幹部,召開幹部會、代表會和民眾大會,宣傳和發動民眾,組織暴動隊伍。中秋節這天,秋浦北山歐村2000多農民民眾,攜帶土槍、刀、矛、叉、棍等武器,進行示威遊行,附近地區農民民眾紛紛回響。一天之內,以高山為中心,東起貴池獅茅嶺,西至東流白水張家,南起秋浦雞頭嶺,北達貴池雞公崗的廣闊地區,5萬暴動民眾,沒收土豪劣紳財產,捕捉頑固分子,處決罪大惡極的反動地主。貴秋東地區的國民黨政權和地主武裝被摧毀。暴動勝利後,成立了江南特區蘇維埃政府及特區總工會、婦女會、青年團、互救會,領導人民鞏固勝利成果。
在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時期,池州人民為趕走侵略者,打倒反動派而前赴後繼、英勇奮戰,,湧現出許多思歌可泣的英雄人物,他們的業績與天地共存,與日月同輝。
1949年4月,池州全境解放,人民當家作主,池州歷史揭開了嶄新的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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