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江會(江陳會)

陳江會

江陳會一般指本詞條

陳江會,台灣稱之為“江陳會”。陳,是指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海協)會長陳雲林。江,是指海峽交流基金會(海基會)會長江丙坤。2008年6月-2012年8月期間,陳、江2人舉行了8次兩岸海協海基兩會領導人會談,簽署18項協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江會
  • 別稱:江陳會
  • :海協會長陳雲林
  • :海基會會長江丙坤
  • 時間:2008年6月-2012年8月期間
  • 地點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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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陳,是指陳雲林,即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簡稱“海協”)(Association for Relations Across the Taiwan Straits,縮寫ARATS)會長。
江,是指江丙坤,即時任海峽交流基金會(簡稱“海基會”)(Straits Exchange Fundation,縮寫為SEF)會長。
2008年5月29日,海協致函海基會,邀請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高孔廉於6月11日至14日率團訪問北京,就兩岸周末包機、大陸居民赴台旅遊事宜進行商談;5月30日,海基會函復海協表示同意。2008年6月,海協與海基會在北京展開商談。兩會在中斷9年多後恢復往來與協商談判,被視為兩岸關係改善和發展的重要標誌。
從2008年到2012年8月江丙坤卸任海基會董事長的4年多時間,兩會一共舉辦了8次會晤,簽署了多項協定。

第一次

時間

2008年6月12日

地點

北京釣魚台賓館

協商內容

第一次陳江會談,是於2008年6月在北京舉行的兩岸協商談判。由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率領代表團前往北京,與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舉行會談,針對兩岸包機及大陸人民來台觀光兩項議題進行協商。是1998年第二次汪辜會談之後,兩會之間重新啟動的制度性協商。

成果

1、開啟了中斷九年的兩岸兩會協商談判。
2、兩岸周末包機和大陸居民赴台旅遊。

重要意義

2008年6月12日新任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與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十二日在北京釣魚台賓館舉行會談,開啟了中斷九年的兩岸兩會協商談判。陳雲林在開場白中說,兩岸的協商能否順利進行一向是兩岸關係是否改善與發展的重要標誌,兩岸同胞都期望我與江董事長的首次會談能夠為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新局面做出重要的推動作用。
陳江會陳江會
陳雲林說,根據台灣海峽交流基金會五月二十六日、海峽兩岸關係協會五月二十九日的相互函電,今天我們在兩岸同胞的熱切期盼中,中斷了近十年的兩會協商談判正式恢復了。我代表海協的全體同仁,對江董事長及海基會代表團的到來表示最熱烈的歡迎。對於台灣社會各界同胞在汶川特大地震災害中,對於災區同胞的深切關懷和無私援助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謝。
陳雲林說,在這重要的歷史時刻,當我們兩會的雙手再一次緊緊握在一起,我們怎能不緬懷汪道涵會長和辜振甫董事長,兩位老人雖然已經乘鶴西去,但是他們為改善兩岸關係、推進兩會協商做出許多的努力,做出了卓越的歷史性的貢獻,這些已經深深銘刻在兩岸同胞的心中。他們未競的夙願需要由我們來繼續推進,這厚重的歷史責任使我們深感任務重大、使命光榮。我們只有以鞠躬盡瘁的精神努力工作才能不負兩岸同胞的厚望。
他表示,根據雙方的商定,本次會談將解決雙方關切的兩岸周末包機和大陸居民赴台旅遊兩項事宜。我們希望貴我共同努力,能夠儘快達成一致意見,並簽署協定,從而取得一九九三年汪辜會談以後兩岸協商談判的重要成果,回報兩岸同胞的期待,續寫兩岸協商談判的歷史新章。
江丙坤和陳雲林江丙坤和陳雲林
陳雲林說,兩岸關係經歷過漫長的蹉跎歲月,兩岸經濟文化社會等方面需要解決的問題很多。兩會恢復商談以後,我們深知承擔著著繁重的任務、肩負著重要的責任,我衷心希望兩會應把握時機,及時地、積極地交換意見,做出符合兩岸同胞期待、有利於增進兩岸同胞福祉的務實規劃。
陳雲林說,中華民族以追求和諧為理想價值,新形勢下的兩會商談應牢牢地把握兩岸和平發展的大環境,海協願意秉持建立互信、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共創雙贏的精神,通過與海基會的平等協商,務實地解決兩岸同胞共同關心的各種問題。
陳雲林說,我們相信,有兩岸同胞追求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共同願景作為動力,只要我們兩會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兩會商談就一定能夠成為新形勢下推動兩岸關係改善、發展的重要平台。

第二次

時間

2008年11月初

地點

台北圓山飯店

協商內容

第二次陳江會談,是於2008年11月4日在台北圓山飯店舉行的兩岸協商談判。雙方由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與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率領代表團,針對兩岸包機直航新航線及增加班次與航點、兩岸海運直航、全面通郵、食品安全管理機制,以及面對世界金融風暴兩岸如何應對等問題進行協商。
陳雲林陳雲林
江丙坤說,即將展開的第二次“江陳會談”,其任務首先是把上一次會談未了的工作完成,把兩岸周末包機和大陸觀光客來台這兩項議題擴大延伸,取得圓滿的結果,不止是希望把周末包機擴大到平時,實現常態化,也希望通過協商,增加航點、航班,航路上“截彎取直”。此外,也希望能順利推動兩岸貨運包機、兩岸海運直航和食品安全方面的合作。這些工作的完成,將使台灣經濟從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中獲利。

成果

2008年12月15日,兩岸空運、海運直航和直接通郵啟動,標誌著兩岸全面“三通”基本實現。

重要意義

江丙坤認為,這次江陳台北會談是海基會、海協成立近18年來第三次領導人會談、對話,更是兩會領導人會談第一次在台舉行,因此“真的是歷史的一刻”。

第三次

時間

2009年4月25日

地點

南京

協商內容

第三次陳江會談,台灣稱作第三次江陳會談,是於2009年4月在南京舉行的兩岸協商談判。由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率領代表團前往南京,與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舉行會談,針對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兩岸定期航班、兩岸金融合作等議題進行協商。

成果

雙方簽署了《海峽兩岸空運補充協定》、《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定》、《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定》三項檔案,並就大陸資本赴台投資事宜進行了磋商。

會談意義

2009年4月25日10時50分許,南京祿口機場,風和日麗。 由台灣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率領的海基會協商代表團所乘包機,在一片歡呼和掌聲中緩緩降落。中午,江丙坤一行抵達下榻的南京紫金山莊,受到海協會長陳雲林的熱情歡迎。 在25日為江丙坤一行舉行的歡迎儀式上,陳雲林說:“當前,國際金融風暴正在對兩岸經濟產生巨大的影響,在此重大時刻,兩岸同胞應當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共同努力,共度時艱。” 江丙坤則用“輕舟已過萬重山”來形容目前的兩岸關係。“南京是歷史名城、文化古都,歷朝歷代很多文人、詩人都在這裡留下經典名作,”他說:“相信兩會此次在南京簽署的協定,將進一步擴大兩岸經貿正常化的基礎,也會成為子孫後代認可的經典名作。” “自兩會恢復協商以來,兩會互動在謀求民眾利益、滿足民眾需求中順利地推展,不斷地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增添活力。兩會同仁肩負兩會同胞的期待和厚望,讓我們以辛勤實踐證明,兩岸和衷方能致遠,共同努力才能扭轉乾坤,共度時艱,譜寫新篇。”在海協25日舉行的歡迎晚宴上,陳雲林語帶激動。 江丙坤回應說:“此次會談不只要肩負繼往開來的任務,同時要為兩岸永久和平發展作出更大的貢獻。在新的歷史時機,讓我們雙方攜手,共同努力,順利完成第三次會談,為兩岸進一步鋪陳和諧相處、共同發展的光明大道。” “雨過天晴豐民物”“春滿五洲共和諧”“鳳鳴九天呈祥瑞”“龍族一脈喜空前”“兩岸和衷方致遠”“牛轉乾坤譜新篇”“果香露芳慶圓滿”……晚宴上的七道菜名,生動表達了對兩會南京會談的祝福。 憶往昔:既有成果豐碩可觀26日上午9時,南京紫金山莊內媒體雲集,攝像機排開一字長陣,眾所矚目的第三次“陳江會談”在此地拉開帷幕。 在就預定議題進行商談之前,雙方首先回顧的是過去不到一年來兩會所簽協定的落實情況。26日15時,南京紫金山莊內燈火通明。當陳雲林與江丙坤分別在《海峽兩岸空運補充協定》《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定》《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定》三項檔案上一一簽字時,記者們相機的閃光燈亮成一片。
陳雲林、江丙坤陳雲林、江丙坤

第四次

時間

2009年12月22日

地點

台中市裕元花園酒店

協商內容

第四次陳江會談2009年12月在台中舉行的兩岸協商談判。雙方由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率領代表團,針對兩岸租稅問題、兩岸標準檢驗與認證合作、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以及兩岸漁業勞務合作等問題進行協商。23日則預訂舉辦“國共密約回應”座談會。
陳江會陳江會

成果

簽署了三項協定,《海峽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協定》、《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定》、《海峽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定》。

會談意義

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在代表團下榻的台中裕元花園酒店舉行歡迎儀式。陳雲林在儀式上致辭時說,歷經北京、台北、南京三次會談,海協與海基會的制度化協商已走上行穩致遠的軌道,兩岸通過平等協商發展兩岸關係的理念深入人心。只要我們堅定走下去,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道路一定會越走越寬廣。
海協會長陳雲林與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22日下午在台中簽署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等三項協定。

第五次

時間

2010年6月29日

地點

重慶

協商內容

6月29日,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與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在重慶舉行兩會恢復協商以來的第五次會談,並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和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定。雙方同意逐步減少或消除彼此間的貿易和投資障礙,創造公平的貿易與投資環境;進一步增進雙方的投資貿易關係,建立有利於兩岸經濟繁榮與發展的合作機制,同意對兩岸專利、商標、著作權等各類智慧財產權提供廣泛而有效的保護。陳雲林表示,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是兩會協商史上兩岸同胞參與最廣泛的一項協定,是一份平等協商、優勢互補、互利雙贏的協定:“兩岸當加強合作,求同存異,務實解決所面臨的問題。為共同促進兩岸的和平發展做出不斷的努力和貢獻。”

成果

簽署了《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兩項協定。

會談意義

江丙坤表示,《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將進一步互相排除貿易和投資的障礙,促進貿易、投資、就業,振興經濟:“對台灣來說,在中國大陸這么龐大的市場取得捷足先登的優勢。在大陸方面,大陸企業可以透過進口台灣的生產財,包括機器、零組件,增強加工外銷競爭力;同時,大眾消費者也可以享受價廉物美MADE IN TAIWAN的產品。”
框架協定的簽署是兩岸經濟合作路線圖中至關重要的一步,是為兩岸經濟關係正常化、制度化、自由化所作的特殊安排,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

第六次

時間

2010年12月22日

地點

台北

協商內容

海協會長陳雲林率海協協商代表團於2010年12月20日11時36分許搭機抵達桃園機場。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將在圓山飯店舉行歡迎儀式。
中共中央台辦、國務院台辦主任王毅前往機場送行。陳雲林夫人賴曉華同機赴台。
陳江會(江陳會)
根據海協與海基會此前達成的安排,陳雲林一行於20日至22日訪問台灣。兩會在台北舉行兩會領導人第六次會談,簽署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定,就投資保障議題等達成階段性共識。
江丙坤首先致詞強調,過去兩年半以來,兩會所簽署的14項協定,都是兩岸互動的基礎工程,更是兩岸關係穩定發展的指標,以及台海和平的保證。
江丙坤強調,兩會簽署ECFA協定是兩岸關係發展的新里程碑,這也象徵兩岸朝向經濟合作發展互惠邁進。江丙坤說,兩岸投資保證協定是ECFA簽署後,保障台商至為關鍵的協定,雖然投保協定在第六次兩會無法如期簽署,但江丙坤仍對兩岸主管機關針對此議題持續努力,表示敬意。
對於台灣方面所關注的投保協定無法如期簽署,國台辦主任王毅19日上午則在北京表示,兩岸投資保障協定將在2011年上半年簽署。

成果

簽署了《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定》,並就兩岸投保協定達成階段性共識。

第七次

時間

2011年10月20日

地點

天津

協商內容

2011年10月20日兩岸兩會領導人第七次會談在中國天津舉行,這次會談簽署了《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定》,公布了關於繼續推進兩岸投保協定協商和加強兩岸產業合作兩項共同意見。
兩會同意,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定旨在建立兩岸核電安全信息通報機制,開展核電安全監管交流及專業機構合作,共同維護兩岸同胞的安全、健康與兩岸環境。協定內容包括核電安全法規與標準、核電安全監督方法與經驗,核電安全事件評估和經驗反饋等方面內容。
兩會表示,雙方認為兩岸投保協定是《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後續商談的重要內容,對促進兩岸經貿發展有重要意義。雙方同意依據框架協定相關規定儘速完成協定。協定內容應參考一般投保協定的基本框架,考慮兩岸特殊性,回應雙方投資者的關切,並強化協定的可操作性。
兩會認為,兩岸應加強產業合作,合作願景應包括繼續完善兩岸投資環境,發揮產業互補優勢,研究雙方產業合作布局,擴大產業合作範圍,提高產業合作層次等。雙方同意定期舉辦兩岸產業合作論壇,並以各自規劃的重點產業作為優先合作領域。
雙方在回顧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的階段性成果的同時,也對下次會談的議題進行協商。兩會認為,第八次“陳江會”將簽署投保協定,繼續推動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的後續協商,成熟一項簽署一項,並將海關合作作為優先合作議題。

成果

簽署了《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定》,並就繼續推進兩岸投保協定協商、加強兩岸產業合作達成了共同意見。

第八次

時間

2012年08月09日

地點

台北

協商內容

江丙坤表示,在會談中雙方將各自發表對《海峽兩岸投資保護和促進協定》、《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定》兩項協定的看法,特別是針對協定效益的部分。同時,江丙坤表示,兩岸投保協定簽署後,執行才是關鍵。
此外,將循往例就過去已簽署的16項協定進行檢討。江丙坤說,每個協定都有聯繫平台,相當於“小兩會”,解決面臨的問題,但是仍然有一些問題必須要拿到“大兩會”的平台提出。
根據協定,兩岸雙方同意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接受並保護相互投資,逐步減少或消除對相互投資的限制,包括一方對另一方投資者取得投資訊息、相關營運證照,以及人員進出和經營管理等提供便利;一方對另一方及其投資者舉辦說明會、研討會及其他有利於投資的活動提供便利。
陳雲林說,加快ECFA(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後續商談、擴大ECFA成果和效益是當前兩會協商的重要任務。國際經濟環境的變化,挑戰著兩岸的經濟發展,影響著兩岸同胞的福祉,推進兩岸經濟一體化已經是刻不容緩的選擇。這既是兩岸應對世界經濟競爭的共同需要,更是為兩岸同胞謀求福祉的共同需要。
陳雲林說,本次會談擬簽署的《海峽兩岸投資保護和促進協定》和《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定》,都是落實ECFA後續商談的重要內容。這兩項協定取得的成果,將邁出實現ECFA各項目標的重要一步。

成果

簽署了《海峽兩岸投資保護和促進協定》及《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定》。

會談意義

此次會談簽署的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定與兩岸海關合作協定,為兩岸人流、物流、資金流搭建起一座座橋樑,兩岸關係呈現和平發展的嶄新局面,讓兩岸億萬同胞同蒙其利。除對在大陸的台商保護程度大幅提高外,也有助促進陸資來台正常化,有利於推進ECFA後續談判,加速邁向兩岸自由貿易的既定目標。

成果和意義

2008年5月江丙坤出任台灣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同年6月,江丙坤率海基會代表團到北京,同海協進行會談,這是兩會商談中斷9年之後舉行的首次會談。此後,江丙坤與海協會長陳雲林到2012年8月舉行了八次兩岸海協海基兩會領導人會談,簽署18項協定。八次陳江會,推動兩岸經貿合作貢獻不可磨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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