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供銷合作社

江西省供銷合作社

江西省供銷合作社是以服務"三農"為辦社宗旨的合作經濟組織。江西省供銷合作社是全省供銷合作社的聯合組織,主要行使對系統行業進行指導的職能。江西省供銷合作社機關設有12個處室,直屬24個企事業單位,全省系統設有11個地級供銷社(設區市社)、96個縣(區)供銷社,1156個基層社和861家涉農企業,經營服務網點3萬多個,從業人員近8萬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供銷合作社
  • 所屬地區:江西省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 職責: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省社領導,機構職責,經營成果,改革發展,

主要職責

宣傳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方針、政策;
向省委、省政府反映農民社員的合理要求;
全省供銷合作社主任會議在南昌召開全省供銷合作社主任會議在南昌召開
協調與政府有關部門及其他社會組織的關係,提出有發展合作社事業的政策建議;
維護各級供銷合作社的合法權益;制訂全省供銷社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全省供銷社的改革與發展;
按照政府的授權對棉花等重要農副產品、農業生產資料、煙花爆竹和社辦工業及農村商業、飲食服務業的經營管理進行指導,大力開拓農村市場,促進城鄉經濟一體化、農業產業化進程,完善社會化服務體系,引導農民有組織地進入市場;
負責指導本系統供銷社組織、隊伍建設和人才資源開發,不斷提高農民社員和職工隊伍素質,貫徹民主辦社原則,加強系統的組織聯合與合作;
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省社領導

黨組書記、主任鐘際躍:主持省社全面工作,兼管省社人事處。
省社榮獲全國供銷系統綜合業績考核一等獎省社榮獲全國供銷系統綜合業績考核一等獎
黨組成員、副主任塗俊偉:協助主任分管省社辦公室、財會審計處、老幹部處、省社改制辦、機關日常事務。
黨組成員、副主任歐陽太來:協助主任分管合作指導處、科技基建工業處、教育處、機關後勤服務中心、省供銷合作經濟學會、省農資集團公司、省農資有限責任公司、江西沃爾得農資連鎖有限公司、省煙花爆竹有限公司、省再生資源有限責任公司、江西商報社,省社村建、扶貧、計生富民“三結合”工程,系統安全生產、防汛抗旱、招商引資、中藥材生產基地建設、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工作。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馬靈:主管紀檢,協助主任分管省社監察室、直屬機關黨委、宣傳教育、直屬機關工會,江西旅遊商貿職業學院。

機構職責

辦公室
1、負責省社機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催辦落實;
2、組織有關調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檔案;
3、協調機關各部門的工作,制定機關工作制度,保證機關工作的正常運轉;
4、負責公文管理、秘書、機要、保密、檔案、政務信息、宣傳報導工作;
5、負責省社印章和改制前的直屬公司的各類行政印章管理;
6、負責接待來信來訪;
7、參與擬定有關法規、規定;
8、指導全系統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9、指導全系統的法律諮詢服務和法制協作工作;
10、承辦省社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人事處
1、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幹部人事政策,組織制訂和實施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人事管理制度。
2、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幹部考察、考核、任免、調配、調訓、獎懲以及後備幹部隊伍建設;
3、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檔案管理、勞動保障、職稱評聘、計畫生育、人力資源開發及政策性安置等工作。
4、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出國(出境)人員資格審查、全省供銷社代表大會代表資格審查等工作。
5、負責上級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合作指導處
1、宣傳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有關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
2、指導全省供銷社體制改革、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職工隊伍思想政治工作,加強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
3、組織開展系統評選先進集體、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活動;
4、負責編制全系統經營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及統計工作;
5、指導協調全系統棉花等重要農副產品、農業生產資料、煙花爆竹、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村專業合作社、農業商業、農村飲食服務業的經營管理工作;
6、指導本系統安全生產、物價管理等工作;
7、協調包鄉扶村工作;
8、承辦省社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財會審計處
1、組織實施國家有關財會、審計、稅務、信貸的法規、制度;制定適應供銷社工作要求的財會、審計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2、加強與財政、銀行、審計、稅務等部門的工作聯繫,協調有關政策;
3、指導全系統財務、會計、審計工作抓好扭虧增盈、社有資產管理與經營、社員股金管理等工作,審核、匯總、上報全系統和直屬單位的會計報表,及時準確地提供有關財務信息和資料;
4、協助有關部門檢查處理違法、違紀行為:
5、負責省社機關經費及其它有關資金的管理;
6、承辦省社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科技基建工業處
1、編制全省供銷系統社辦工業、科技、基建和技術改造和發展規劃;
2、研究和組織實施科技項目開發、新技術引進及技術推廣套用工作;
3、負責基本建設、技術的改造和新產品開發項目的考察論證、立項、審核、上報工作並依據有關法規對基建和技改項目實施全程監督與管理;
4、組織實施社辦工業質量管理、產品質量認證工作,組織實施社辦工業的品牌戰略,推薦申報名優產品;
5、負責國家專項撥款和專項貸款的申報、分配工作;
6、負責全省供銷系統再生資源工作和再生資源協會工作,指導全系統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
7、負責全省中藥材基地建設工作;
8、負責全省系統招商引資工作;
9、負責協調省社設計院的工作;
10、承辦省社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經營管理處
1、負責制訂省社直屬企業改革與發展的總體規則,對直屬企業改制方案進行研究審查;
2、參與省社直屬企業重大經營活動和項目投資決策的諮詢論證,並督促檢查直屬企業重大投資項目的執行情況;
3、會同人事部門對直屬單位經營者進行定期或不定期考核,提出聘用、解聘、處罰的建議;
4、協調直屬單位之間的業務關係;
5、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
6、負責省社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契約審查等非訴訟法律事務和起訴、應訴等訴訟法律事務;
7、承辦省社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教育處
1、按照省政府、全國總社有關部門的布置,指導供銷社及企業、幹校進行職業教育和人力資源開發工作;
2、配合省社機關黨委、人事部門對機關及直屬單位幹部職工開展學習教育和培訓考試工作;
3、協同省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管理直屬單位的職業技能鑑定工作,指導鑑定站(所)工作的開展;
4、履行對直屬學校的指導、服務和監督工作;
5、承辦省社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機關黨辦
1、負責組織實施省社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制度建設;
2、研究制定省社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組織的政治理論學習計畫,並指導、督促和檢查學習計畫的執行與落實;
3、研究制定省社中心學習組的學習計畫並做好組織工作;
4、負責省社機關及直屬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及普法教育工作;
5、受理對省社機關和直屬單位科以下幹部違法、違紀集件的檢舉、控告及申訴,並依照有關規定和程式進行查處;
6、負責基層黨組織的“評先創優”活動;
7、負責直屬機關黨費的收繳和管理工作;
8、指導省社機關和直屬單位共青團、婦女、統戰工作;
9、認真做好省社機關和直屬單位發展黨員工作;
10、認真做好省社機關和直屬單位黨員統計工作;
11、 承辦省社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老幹部處
1、宣傳貫徹老幹部工作方針、政策;
2、研究制定省社機關老幹部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省社直屬單位的老幹部服務與管理工作;
3、加強省社機關老幹部黨支部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4、抓好省社機關老幹部經費使用管理工作;
5、協調處理老幹部來信來訪;
6、負責老幹部統計報表的審核工作;
7、承辦省社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省紀委、省監察廳駐省供銷社紀檢組、監察室
1、負責監督檢查省供銷社、直屬單位和指導系統的黨組織、黨員領導幹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監察省供銷社及直屬單位人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和命令的情況;2、協助省供銷社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上級紀檢監察機關有關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指示、決定;
3、 協助省供銷社黨組抓好本單位、直屬單位和指導系統的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黨員、幹部進行黨紀、政紀教育;
4、 負責受理對省供銷社、直屬單位範圍內的黨組織、黨員和監察對象的控告、檢舉、申訴;按照有關規定,調查省供銷社、直屬單位範圍內的黨組織、黨員和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對所調查的案件提出處理意見;
5、協助省供銷社黨組抓好本單位、直屬單位和指導系統開展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
6、參與省供銷社研究、制訂本單位、本系統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綜合治理的規章、制度與措施。
7、協助並監督省供銷社、直屬單位和指導系統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對省供銷社黨組及其成員和處以上領導幹部實行監督;
8、 完成省紀委、省監察廳和省供銷社黨組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1、負責省社機關後勤保障服務,加強文印用品、辦公用品的購置、分發及車輛使用、維修等管理工作;
2、負責辦公大樓與職工宿舍的安全消防工作,組織、開展省社房地產與直屬單位房改與物業管理工作,提高現有資產使用效益;
3、加強與有關後勤事務管理部門的工作聯繫,爭取有關政策;
4、負責對省社商業職工醫院、供銷社保育院、招待所的管理工作;
5、承辦省社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工會
1、依照國家的法律、法規,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其它形式組織職工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2、指導、督促省社直屬單位工會組織建設,批准、審核直屬各單位工會組織機構的設定,指導直屬各單位工會組織依照《工會章程》開展工作;
3、開展上級工會布置的有組織的扶貧濟困活動;
4、組織工會章程的學習與宣傳;
5、組織機關工會會員的入會登記與管理;
6、承辦省社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經營成果

一是經濟總量進一步提升,購銷總額首次突破1000億元,達到1074.3億元,實現利潤總額2.9億元,兩項指標年淨增額分別是前兩個年度淨增額的總和。年末所有者權益29.7億元,是5年來增幅最大的一年。特別是市、縣兩級社規模壯大、效益提升,設區市社本級購銷總額超20億元的有5個。
二是體系建設進一步推進,基層社總數恢復到744個,領辦農民專業合作社1274個,發展村級綜合服務社4682個,發展各類專業協會385個。發展各類經營服務網點44858個。
三是社有企業進一步壯大,已發展全資、控股、參股企業634家,全國系統百強企業2家。註冊資本1000萬元以上的企業54家,實現銷售額超億元的企業95家,發展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244家,改造興建各類農副產品交易市場87個,實現農副產品市場交易額121.1億元,其中年交易額超10億元的3家。
四是項目建設進一步加快,著力建立省社項目庫,全年入庫項目380個,上報進入全國總社項目庫項目133個,預算總投資額75.8億元。已建成項目30個,在建項目108個,其中億元以上項目16個,列入省政府重大重點工程項目3個,比上年增加2個。完成固定資產投資27.8億元,同比增長32.4%。
五是聯合合作進一步擴大,在建和擬建的合作項目214個,預算總投資89.3億元。其中,系統內合作項目68個,系統外合作項目146個。
六是為農服務進一步創新,創辦莊稼醫院1497家,開展測土配方施肥總面積達530萬畝,已發展農村經紀人近5萬人,開展技能培訓177期、培訓17000餘人(次),3212人獲得技能證書。
七是帶動作用進一步增強,建立農民專業合作社生產基地804個,總面積達256.1萬畝,帶動農戶44.3萬戶,接近全省農民專業合作社帶動農戶總數的30%。農民合作社實現銷售總額145.8億元,通過“農超對接、農社對接”等形式,助農增收38.4億元。
八是發展環境進一步最佳化,各級黨委、政府以及部門對供銷合作社更加關心、更加重視、更加理解、更加支持。

改革發展

全省供銷合作社系統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認真按照全省經濟工作、農村工作會議部署和全國總社推進"四項改造"的要求,堅持科學發展觀,積極實施“兩個置換”(職工身份置換、企業產權置換)的改革改制,大力推進農村現代流通服務體系建設。全省系統創建龍頭企業101個,其中79家擁有社有股份,36家為省級龍頭企業,65家擁有自主品牌。成立了江西省農產品經紀人協會,發展協會組織376個、村級綜合服務社3999家、農民專業合作社997家,其中有240家專業合作社註冊了商標,通過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認證的達120項。發展農副產品交易市場96家,其中年交易額過億元的批發市場有12家。發展農資連鎖配送企業103家,連鎖門店9465家,在全省農資市場占有率保持80%以上。發展再生資源公司110家,其中社有資本控股公司69家,再生資源交易市場50個,加工集散中心76個,回收門店5662個。發展日用消費品連鎖配送企業187家,連鎖、配送經營網點13164個,商品交易市場161個,煙花爆竹大小倉庫近300個、經營網點近18000家。全省供銷社系統的體制和機制發生了深刻變化,經濟實力和為農服務功能明顯增強,經濟運行保持了平穩健康的勢頭,幹部職工保持了良好的精神狀態,全系統正致力於推進我省新農村建設,大力發展農村現代流通體系,全省供銷合作事業進入了改革發展的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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