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水利職業學院學生會

江西水利職業學院學生會

江西水利職業學院學生會是在江西水利職業學院黨委領導下、江西水利職業學院團委指導下建立的學生民眾性組織,成立於1985年,前身為江西省水利水電學校(江西水利工程技師學院)學生會。下設秘書處、組織部、宣傳部、文明紀檢部、外聯部、文體部、權益部、學習部八個部門。

江西水利職業學院學生會的宗旨是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組織同學開展學習科技、文體、社會實踐等各項活動,促進同學之間的團結協助,建設學院良好的教學秩序和學習生活環境。倡導和組織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開導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充當學院與廣大同學的橋樑和紐帶,反映同學的建議、意見和要求,參與涉及學生的學院事務的民主管理,維護同學的正當權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水利職業學院學生會
  • 成立時間:1985年
  • 性質:校級學生民眾性組織
  • 主管部門:江西省學生聯合會,校黨委、團委
概述,基本任務,組織宗旨,機構設定,學生會章程,歷任主席,精品活動,下屬分會,

概述

江西水利職業學院學生會是在江西水利職業學院黨委領導下、江西水利職業學院團委指導下建立的學生民眾性組織,成立於1985年,前身為江西省水利水電學校江西水利工程技師學院)學生會。下設秘書處、組織部、宣傳部、文明紀檢部、外聯部、文體部、權益部、學習部八個部門。。
江西水利職業學院學生會的宗旨是公平、公正、公開,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組織同學開展學習科技、文體、社會實踐等各項活動,促進同學之間的團結協助,建設學院良好的教學秩序和學習生活環境。倡導和組織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開導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充當學院與廣大同學的橋樑和紐帶,反映同學的建議、意見和要求,參與涉及學生的學院事務的民主管理,維護同學的正當權益。

基本任務

(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團結和引導廣大同學刻苦學習科學文化知識,積極投身社會實踐,促進同學德智體全面發展,成為適應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合格人才;
(二)發揮聯繫學校部門和廣大同學的橋樑紐帶作用,參與學校有關學生事務的民主管理,反映同學的意見和要求,表達和維護廣大同學的合法權益;
(三)倡導和組織廣大同學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
(四)組織廣大同學開展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活動,推動校園文明建設,營造富有特色的校園文化氛圍;
(五)加強同兄弟院校學生會組織的聯繫和交往,增進了解,加深友誼,促進學生會工作的開展 。

組織宗旨

公平、公正、公開,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

機構設定

江西水利職業學院學生會以主席團為領導核心,包括學生會主席一名,秘書長一名,副主席兩名。主席團外設副秘書長一名。在主席團下設八個職能部門,包括秘書處、組織部、宣傳部、文明紀檢部、外聯部、文體部、權益部、學習部。各部門設部長一名,副部長一名,秘書一名,幹事若干名。

學生會章程

江西水利職業學院學生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名稱為江西水利職業學院學生會(以下簡稱院學生會)
第二條 院學生會是在院黨委領導下,學生工作處具體指導下開展工作的學生民眾組織。
第三條 本會承認《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和《江西省學生會聯合會章程》。
第四條 宗旨和任務: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引導廣大同學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促進同學德智體全面發展,努力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培養接班人做出貢獻;
二、倡導和組織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開展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學習、文娛、體育等課外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協助學院解決同學們的學習和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本會的工作重點是勤奮求實,進取奉獻,為學生“安全、健康、成才”作出新的貢獻!工作目標是:在構建和諧文明校園進程中推動我院學生會工作新發展。
三、維護校紀校規,倡導良好的校風、學風,協助學院建設良好的教學秩序和學習、生活環境;
四、充分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加強學院黨政部門與廣大同學的溝通與聯繫,通過各種正當渠道,反映同學們的建議、意見和要求,參與涉及學生的事務和民主管理,維護同學的正當權益;
五、建立和發展與各兄弟院校學生組織的聯繫,加強交流與合作。
第二章 會 員
第五條 凡取得江西水利職業學院學籍,在校學習的學生,承認本會章程,均為本會會員。
第六條 會員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有依照本會章程規定的民主程式,討論和決定本會的重大事務,參加學生會各項活動及出席學生會有關會議的權利;
二、有對本會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實行監督的權利;
三、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四、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的義務;
五、有維護本會榮譽,促進本會發展的義務;
六、有遵守學院規章制度,尊師愛校、團結同學,維護學院榮譽的義務,
組織和職權。
第七條 本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一、學生會和會員必須決服從和維護黨的領導並在共青團組織的具體指導下開展工作;
二、學生會組織均應民主協商選舉產生,人事變動應徵得團委同意並報學工黨支部審核;
三、學生會應定期向學生代表和全體同學報告工作;
四、學生會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負責相結合的原則。
第八條 院學生代表大會每一年召開一次。在特殊情況下,由學生會主席團提議並經學生會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同意,並報學院批准,可以提前或推遲舉行。
第九條 學生代表大會的代表由各班民主產生。學生代表大會的職權:
一、審議和通過上屆學生會工作報告;
二、討論和決定新一屆學生會工作任務;
三、修改和通過學生會章程;
四、選舉產生新一屆學生會委員會委員;
五、討論、決定應由全院學生代表大會決議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條 學生會委員會是領導學生會工作的常設機構。學生會委員會委員由全院學生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
一、學生會委員會是學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處理日常工作的機構,學生會委員在院黨委、團委、學生工作處指導下開展工作,並向本院學生代表大會負責;
二、學生會委員會由學生代表大會通過民主協商、討論後,採取無記名投票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一年;委員接受全體同學監督;
三、學生會委員產會選舉主席一人,副主席三人,秘書長一人,組成學生會主席團,主持學生會委員日常工作;
四、學生會委員會常委由當選的學生委員會選舉產生,組成常委會。在任期間,常委會有權根據委員會的具體情況及工作需要進行人事安排,有權根據廣大同學的意見及本人表現,提出罷免不稱職委員和推薦新委員的建議,由全體委員會討論通過。
第十一條 學生會設立秘書處、組織部、宣傳部、文明紀檢部、外聯部、文體部、權益部、學習部。
秘書處:負責處理學生會日常事務,人員進出安排及任免,協調和監督學生會各部門有關工作嚴抓內部紀律,行使以下職責:
一、負責起草,制定學生會有關檔案;
二、掌管學生會的各部檔案、文書及有關物品,管理檔案;
三、負責安排學生會有關會議會務事宜;
四、負責對全體學生會幹部工作情況記載,進行工作業績考核;
五、掌管學生會財務;
六、主持學生會正常辦公,搞好辦公室管理;
七、負責學生會檔案工作及其個人檔案;
八、負責院系學生會工作會議交流。
文明紀檢部:負責同學有關的學習活動安排和對全院各班級進行紀律檢查、管理;行使以下職責:
一、負責抽查全院學生紀律、衛生檢查評比工作,每周系部統計好各班級積分和排名並上交院紀檢部存底;制定相關工作計畫,主持召開相關各系部紀檢部會議;
二、建立健全學生紀律、衛生檢查制度,做好紀檢部幹事內部的管理和培訓工作;
三、認真制定或修改院紀律衛生檢查標準,並做好組織實施,促進校風和班風建設;
四、搞好組織紀律教育、增強全院同學的組織紀律觀念;
五、指導各系搞好日常紀律衛生檢查工作,對校園違紀現象進行監督、檢查;
六、對學生紀律衛生工作提出建設性意見,並大膽地進行開創性的工作;
七、及時完成領導及院學生會主席團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八、對徇私舞弊、利用職權無視學生幹部制度的學生幹部提出批評,並結合實際情況提出處理意見,向主管領導匯報。
外聯部:主要以拓寬交流為工作主題,以促進兄弟院校合作關係為工作重點,旨在向外展示我院學生的風采,努力提高我院學生會的知名度,同時也積極開展各項活動服務於同學。行使以下職責:
一、 發揮本部門特色,加強與其他部門的聯繫共同搞好學生會工作,保持良好的溝通與交流。 內部管理的最終目的是統一規範外聯工作;
二、 對外聯繫擴大學院及團委學生會的影響力,提高學院的知名度,為我院學生的涉外活動提供一個良好的環境,從而增加同學與社會的直接接觸機會,為同學們提供社會實踐機會;
三、 對外聯繫學院所舉辦的活動的贊助,使我院學生活動順利開展,保證我院活動能夠高質量的舉行;
四、 努力加強團委學生會與外界的聯繫,樹立院團委學生會的良好的形象,促進彼此間的交流與聯繫並為院團委學生會的發展提供資料、經驗及方案。
組織部:在院團委的指導下抓好全院團員及各班團支部的管理工作,主要行使以下職責:
一、定期收繳好每季度團費,做好團員註冊工作;
二、推薦優秀青年入團,培養和發展新團員及“推優入黨”工作;
三、做好每學期的團支部考核工作;
四、提高本院團員的素質,積極開展團內活動;
五、抽查全院各班級政治學習和主題班會活動;
六、積極配合院團委和學工黨支部的工作;
七、傳達上級團委的指導精神。
宣傳部:負責宣傳學院的有關教育精神,同學們的思想、學習、生活情況和學生會工作動態等。作好宣傳工作計畫,負責具體實施。
一、及時、準確的了解掌握學院有關教育精神,同學們的思想,學習生活情況和學生會有關工作動態等。作好宣傳工作計畫,具體實施;
二、及時了解新聞輿論界宣傳重點和兄弟院校的宣傳動向,組織好思想政治理論學習;
三、圍繞各階段學習中心工作和各項活動,做好宣傳工作;
四、抓好宣傳陣地的建設;
五、把學院下發的宣傳工作及時推廣到各系部當中去。
文體部:負責廣大同學的課餘文藝、體育活動的組織工作,提高同學們的素質。行使下列職責:
一、反映同學們對學院體育工作的意見和要求,配合學院有關部門不斷改善體育設施,推動體育活動的開展;
二、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體育活動,豐富校園生活,提高學生身體素質;
三、運用多種有效形式和途徑加強體育文化知識宣傳,動員廣大同學參加體育鍛鍊;
四、注意發現培養體育活動積極分子、先進分子。
五、積極帶動院系文體活動。
權益部(大專):負責代表學生會維護學生的權益,推動學生自我權益維護的意識。收集學生意見和建議,認真做好學校與廣大學生交流的紐帶,行使以下職責:
一、宣傳維權知識,提高同學們的維權意識。保護學生的合法知情權。
二、緊密聯繫系部學生,及時了解同學們學習、生活、工作、人身財產、學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並把各類意見和建議整理歸納遞交學校有關職能部門,並對其進行跟進監查,把有關答覆通過各種宣傳渠道向同學們反饋。
三、不定期進行問卷調查和民意測試,就學校發展提出的新舉措和各系學生組織機構的各類服務活動進行調查,把調查結果及有關建議上交給學院各職能部門。
四、定期舉辦維護學生權益的系列主題活動,提高學生的維權意識,引導廣大學生通過正確的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學習部(大專):提高廣大同學的學習積極性,熱枕為廣大同學服務。組織全院學生參加學院組織的各種形式和主題的徵文比賽、學習競賽、知識競賽、辯論賽等等。
一、本部門全體人員必須遵守本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在校嚴格遵守校規校紀;
三、完善自我,做新時期“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的三有青年,做青年學生的表率;
四、部門成員應發揮各自的才能,積極為部門做貢獻,堅決不做出危害本部門發展乃至學生會發展的惡劣事件;
五、部門成員之間應團結友愛,互相幫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不搞個人主義;
班委會
第十二條:班委會是學生會的基層單位,是各班同學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民眾性組織。
第十三條:班委會在院學生會、班主任的指導下,並接受團支部的指導,依照校規、本會章程、各自班規,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第十四條:班委會根據工作需要設班長、副班長、學習委員、勞動委員、生活委員、體育委員等若干名,由民主選舉產生組成。行使下列職責:
一、根據上級組織的要求,制定本班的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做好教學的組織管理工作,培養學生的學習興趣,促進努力學習,及時反映同學對學院教學生工作處作的意見和建議;
三、協助團支部和班主任組織政治活動,開展個別談心,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組織獎學金、助學金、優秀學生評定等方面的工作;
五、進行班風班紀的檢查、評比、帶領同學爭創先進班集體;
六、組織開展文體活動,活躍同學們的課餘生活;
七、為同學服務,幫助同學解決遇到的各方面的問題;
八、協調同學與老師的關係;
九、積極主動的與學生會保持經常聯繫,及時的向學生會有關部門匯報班上學習動態及相關工作。
第三章 學生會經費
第十五條:學生會經費主要由學院行政事業經費中撥給。
第十六條:學生會條件許可和不違反學院有關規定及經濟法規的情況下,可自創經費。
第十七條:爭取社會團體、單位的幫助。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八條:本章程的修改權屬於院學生代表大會。
第十九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學生代表大會主席團。

歷任主席

第二十屆 :應小輝
第二十一屆:何慶鋒
第二十二屆:黃曉露(05機械電子班)
第二十五屆:游伙根(09數控二班)
第二十六屆:樂熙龍(11農水技師班)
第二十七屆:馬正科(10水工技師二班)
第二十八屆:左金城(11水工高技班)
張樹成(12水工六班)
鄒博文(12建工一班)
第二十九屆:況泉(13五年水工四班)
李少鵬(13五年水工五班)

精品活動

  1. 迎新晚會
  2. 校園十佳歌手大賽

下屬分會

一、江西省水利水電學校青科園校區團總支學生分會(2003年起設,已撤銷)
二、江西省水利水電學校麥廬校區團總支學生分會(已撤銷)
三、江西省水利水電學校百特校區團總支學生分會(已撤銷)
四、江西水利職業學院建築工程系團總支學生分會(2014年起設)
五、江西水利職業學院水利工程系團總支學生分會(2014年起設)
六、江西水利職業學院信息工程系團總支學生分會(2014年起設)
七、江西水利職業學院機電工程系團總支學生分會(2014年起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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