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高等學校後勤協會

江蘇省高等學校後勤協會

江蘇省高等學校後勤協會成立於2014年12月,是江蘇省內從事高等學校後勤管理、服務、經營工作的單位自願組成的自律管理的後勤系統行業性、非盈利性社會組織。

江蘇省高等學校後勤協會接受登記管理機關江蘇省民政廳、業務主管單位江蘇省教育廳的業務指導、管理和監督。協會擁有140餘個單位會員。全部由江蘇省各類高等學校及部分長期在高校提供後勤服務的企業組成。分別經全體會員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等選舉,由東南大學副校長黃大衛等17位江蘇省高等學校分管後勤工作的副校長擔任會長、副會長。江蘇省教育廳安全穩定處處長王偉擔任監事,東南大學原後勤集團黨委書記黃在宇及30位江蘇省高等學校後勤部門處長、總經理擔任秘書長、副秘書長。江蘇省高等學校後勤協會第一屆理事會共有77名理事,40名常務理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省高等學校後勤協會
  • 成立時間:2014年12月
  • 登記機關:江蘇省民政廳
  • 主管部門:江蘇省教育廳
  • 協會地點:東南大學
  • 協會主席:黃大衛
協會簡介,協會章程,協會會員,第一屆會員名單,

協會簡介

江蘇省高等學校後勤協會成立於2014年12月,是江蘇省內從事高等學校後勤管理、服務、經營工作的單位自願組成的自律管理的後勤系統行業性、非盈利性社會組織。本協會的宗旨是: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以服務為立會之本,努力為會員、行業和政府服務;開展全省高校後勤行業理論研究、工作交流、行業協作;實施教育後勤行業自律和規範管理,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在政府和行業之間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主動承擔政府職能轉移,為實現全省高教事業又好又快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江蘇省高等學校後勤協會接受登記管理機關江蘇省民政廳、業務主管單位江蘇省教育廳的業務指導、管理和監督。協會擁有140餘個單位會員。全部由江蘇省各類高等學校及部分長期在高校提供後勤服務的企業組成。分別經全體會員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等選舉,由東南大學副校長黃大衛等17位江蘇省高等學校分管後勤工作的副校長擔任會長、副會長。江蘇省教育廳安全穩定處處長王偉擔任監事,東南大學原後勤集團黨委書記黃在宇及30位江蘇省高等學校後勤部門處長、總經理擔任秘書長、副秘書長。江蘇省高等學校後勤協會第一屆理事會共有77名理事,40名常務理事。
根據會員單位所屬教育類型的不同和業務範圍的劃分,協會設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後勤分會;設學生一伙食管理專業委員會、學生公寓管理與物業管理專業委員會、能源管理專業委員會、房地產管理專業委員會、商貿管理專業委員會、思想文化建設與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委員會、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專業委員會、安全管理專業委員會和後勤招標聯采服務專業委員會。
協會根據會員單位分布特點,從有利於按區域開展工作的需要,協會設南京城東片區、南京城南片區、南京城中片區、南京城北片區、蘇通片區、錫常片區、鎮揚泰片區、鹽淮宿片區、徐連片區等九個片區工作小組。
江蘇省高等學校後勤協會秘書處作為協會的日常辦事機構,由秘書長主持日常工作。協會秘書處內設綜合工作室、文案工作室、專家工作室、網路與信息工作室等工作部門。
協會秘書處設在東南大學。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團體的名稱為江蘇省高等學校後勤協會(以下簡稱協會)。
第二條 本團體是由江蘇省內從事高等學校後勤管理、服務、經營工作的單位自願組成的自律管理的後勤系統行業性、非盈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團體的宗旨是: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以服務為立會之本,努力為會員、行業和政府服務;開展全省高校後勤行業理論研究、工作交流、行業協作;實施教育後勤行業自律和規範管理,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在政府和行業之間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主動承擔政府職能轉移,為實現全省高教事業又好又快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本協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第四條 本協會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第五條 本協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江蘇省民政廳。本協會的業務主管單位是江蘇省教育廳。本協會接受登記管理機關江蘇省民政廳、業務主管單位江蘇省教育廳的業務指導、管理和監督。
第六條 本協會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本協會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是本協會的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資格,不得另外製訂章程,在授權的範圍內發展會員、開展活動,法律責任由本協會承擔。
第七條 本協會住所:江蘇省南京市四牌樓2號。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八條 本協會的業務範圍
(一)承接政府職能轉移,發揮咨政作用。協助政府部門加強對高校後勤行業的管理,傳達、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接受政府委託,開展高校後勤行業調研和改革發展戰略研究,提出行業相關政策、立法意見和建議,參與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政策的研究制定,為政府決策提供諮詢服務;
(二)代表會員整體利益,依法維護會員合法權益,反映廣大會員的願望和行業訴求,為行業與會員服務;
(三)規範行業秩序,健全各項自律性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省高等學校後勤系統後勤管理服務行業準則,建立完善行業自律性管理約束機制,規範會員行為,協調會員關係,維護行業的和諧與穩定;
(四)開展理論和實證研究。組織會員單位開展高等學校後勤改革發展理論與實踐問題研究,開展研究成果(論文)評比,組織出版研究成果(論文)集,推動高等學校後勤改革與發展、管理與實踐的理論研究深入開展。蒐集、整理高等學校後勤行業最新改革與發展、管理與技術研究成果,促進行業管理創新和技術進步;
(五)研究制定高等學校後勤管理和服務行業標準體系、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促進高等學校後勤管理的制度化、規範化和法制化;
(六)經相關政府部門批准開展等級資質管理、質量管理和監督工作,開展行業評估、資質認證、新技術和新產品鑑定及推廣工作;
(七)根據授權進行行業統計,掌握省內外高等學校後勤行業發展動態,收集、分析、發布行業信息。編輯發行協會刊物,建設協會網站等宣傳平台,促進信息溝通與交流,提供諮詢服務;
(八)組織業務和技術培訓,開展技能競賽。舉辦交易會、展覽會、洽談會等會展服務,為會員開拓發展空間創造條件;
(九)依法舉辦實體機構,管理所屬分支機構,從事相關社會服務活動;
(十)開展與國內其他教育後勤協會的交流與合作,促進行業間的交往;
(十一)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委託的其他工作,開展符合本協會宗旨的其他活動。
第三章 會 員
第九條 本協會的會員為單位會員,分為學校會員和企業會員兩類:
(一)學校會員
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設立的省內高等學校所屬後勤服務實體、管理部門經申請可成為本協會會員,但須以學校名義加入本協會,每個學校只限一個會員名額。
(二)企業會員
依法進行工商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教育後勤服務三年以上、無不良記錄的企業,擁護本協會章程,由2個以上(含2個)學校會員推薦,經批准可成為企業會員。
第十條 自願申請加入本協會,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協會章程;
(二)自願加入本協會;
(三)承擔本協會下達的各項任務。
第十一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並由協會秘書處審核;
(二)經本協會理事會討論通過或者在理事會閉會期間經本協會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協會秘書處辦理入會手續,頒發會員證並公告。
第十二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協會組織的活動;
(三)享有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協會的工作的知情權、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三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協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協會反映情況,依法提供學術論文、調查報告、研究成果以及後勤管理、服務、經營等方面有關資料;
(六)積極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第十四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
會員如果連續兩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五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協會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可以暫停其會員資格或者予以除名。
第十六條 會員退會、被暫停會員資格或者予以除名後,其在本團體相應的職務、權利、義務自行終止。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一節 會員大會
第十七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制定和修改會費標準;
(三)制定和修改理事、常務理事、負責人產生辦法(包括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分支機構負責人);
(四)選舉和罷免理事、副會長、會長;
(五)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六)審議監事的工作報告;
(七)決定名稱變更、終止等重大事宜。
第十八條 會員大會每年召開一次。本協會召開會員大會,需提前十日將會議的議題書面通知會員。
第十九條經理事或者本協會30%以上的會員提議,應當召開臨時會員大會。
第二十條 會員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具備下列條件方能生效。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決定更名和終止事宜,制定和修改會費標準,須經到會會員2/3以上表決通過;
(二)選舉理事,應當由得票多的候選人當選;且得票數不得低於總票數的1/2。
其他決議,須到會會員過半數表決通過。
第二節 理事會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理事人數為會員的1/3。
第二十二條 本協會理事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本協會業務領域有一定影響;
(三)有豐富的高校後勤管理與服務的經驗。
第二十三條 理事會成員實行單位理事制。理事會由會員單位高校分管後勤的校領導或企業的主要領導擔任。理事在任期內不能履行職責或工作調動以及其他原因需要更換時,可由所在單位另行推舉理事人選並書面通知本協會,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備案。該理事同時為常務理事的,一併調整。其中,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的變動須上報主管部門審查批准。
第二十四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二)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三)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設立、註銷和變更;
(四)根據秘書長的提名,決定副秘書長和內設機構、各分支機構主要負責人人選;
(五)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六)選舉和罷免常務理事、秘書長、副會長、會長;
(七)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八)制訂內部管理制度;
(九)審議年度財務預算、決算;
(十)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二十五條理事會每屆任期五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教育廳審查同意後報江蘇省民政廳批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二十六條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理事因特殊情況不能到會的,可書面委託一名代表參加會議並行使表決權。
第二十七條 理事會選舉常務理事、相關負責人,應當由得票多的候選人當選,且得票數不低於總票數的2/3。
第二十八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九條 經理事長或者1/3的理事提議,應當召開臨時理事會議。
第三節 常務理事會
第三十條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由理事會選舉產生,人數為理事的1/3。理事會常務理事行使第一、二、三、四、五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常務理事會與理事會任期一致。
第三十一條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常務理事因特殊情況不能到會,可書面委託1名代表參加會議並行使表決權。
第三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三十三條 經會長或者1/3常務理事提議應當召開臨時常務理事會會議。
第四節 負責人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最高任職年齡一般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能夠忠實、勤勉履行職責、維護本團體和會員的合法權益;
(五)無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不得擔任的其他情形;
(六)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法定代表人由協會會長擔任。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六條 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領導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工作;
(二)召集和主持會長辦公會、常務理事會、理事會;
(三)檢查會員大會、會長辦公會、常務理事會、理事會各項決議的落實情況;
(四)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五)提名秘書長人選;
(六)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秘書長協助會長開展工作,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內設機構開展日常工作,執行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長辦公會決議,組織實施本協會年度工作計畫,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二)管理、協調各分支機構、實體機構並指導其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及分支機構、實體機構的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提名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五)擬訂年度工作報告和計畫,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審議;
(六)擬訂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批准;
(七)擬訂年度財務預算,決算報告,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審議;
(八)審批協會日常經費開支;
(九)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秘書處由秘書長主持日常工作。秘書處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設立若干工作部門。秘書處工作人員由專職和兼職人員共同組成。兼職人員由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正副秘書長單位根據秘書處工作需要和安排,定期輪流選派。
第三十八條 會員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應當製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當製作書面決議,並由負責人審閱、簽名。會議記錄、會議決議應當以適當方式向會員通報。
負責人的選舉結果須報江蘇省民政廳備案,並向社會公開。
第三十九條 本協會設會長辦公會。會長辦公會由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組成,是本協會的決策機構。會長辦公會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在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閉會期間根據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的授權行使相關職權。
第五節 監 事
第四十條 本協會設監事1名,監事任期和理事任期一致,期滿可以連任。
第四十一條 本協會的負責人、理事、常務理事和財務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四十二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列席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對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和建議;
(二)對理事、常務理事執行本協會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法規和本協會章程或者會員大會決議的負責人、常務理事、理事提出依程式罷免的建議;
(三)檢查本協會的財務報告,向會員大會報告監事工作和提出建議;
(四)對負責人、常務理事、理事、財務管理人員損害本協會利益的行為,及時予以糾正;
(五)向登記管理機關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本協會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六)決定其他應由監事審議的事項。
第五章 財產的管理和使用
第四十三條 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四十四條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具體標準與收取辦法另行制定。
本協會的收入及使用情況向會員大會公布,接受會員大會的監督檢查。
第四十五條 本協會和所有分支機構的財務與經費實行協會統一管理,經費必須用於:
(一)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
(二)必要的行政辦公和人員薪酬支出;
(三)其他由理事會或者常務理事會決定的事項。
第四十六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七條本協會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建立嚴格規範的財務制度,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本協會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四十八條 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兼任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九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應當進行財務審計,並將審計報告報送江蘇省教育廳和江蘇省民政廳。
第五十條 本協會按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江蘇省民政廳組織的年度檢查。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五十一條 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江蘇省民政廳預審後,提交會員大會審議。
第五十二條 修改後的章程,須經會員大會到會會員2∕3以上表決通過後15日內,送省教育廳審查同意,報省民政廳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和剩餘財產處理
第五十三條 本協會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一)完成章程規定宗旨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
(三)發生分立、合併的;
(四)自行解散的;
(五)理事會提出終止的。
第五十四條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省教育廳審查同意後報江蘇省民政廳核准。
第五十五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省教育廳及有關部門指導下由理事會確定的人員組成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六條 本協會完成清算工作後經省民政廳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五十七條 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省教育廳和省民政廳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五十八條本章程經2014年12月23日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九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本協會的理事會。
第六十條 本章程自省民政廳核准之日起生效。

協會會員

第一屆會員名單

南京市城東片區
鄒亞軍
南京大學副校長
徐克松
南京味亨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荊 晅
南京郵電大學副校長
劉連湘
江蘇省共創軟體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尚洪波
南京師範大學校黨委副書記
高 奎
南京緣來八方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張為付
南京財經大學副校長
李 鋒
南京豐久鴻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曾 莉
南京中醫藥大學副校長
謝佑兵
南京佑來樂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吉小林
南京森林警察學院副院長
周文斌
南京軍歌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崔新明
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副院長
陳朝青
南京卡特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錢群雷
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副院長
董 平
南京水杯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王 薇
南京審計大學金審學院院長
陳孝金
南京泉滿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於 洋
南京理工大學紫金學院院長助理
徐銪崢
江蘇哲銘崢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南京市城南片區
黃大衛
東南大學副校長
彭 和
南京中快人餐飲有限公司總經理
黃在宇
江蘇省高等學校後勤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
任 駿
南京梅花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黃炳輝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校長助理
高乾功
南京功茂機電設備有限公司董事長
周語明
河海大學校長助理
陳國建
江蘇寧供紫金食品產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袁 浩
中國藥科大學副校長
湯 平
江蘇國泰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李建清
南京醫科大學副校長
黃 平
重慶匯賢優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朱曉春
南京工程學院副院長
肖永輝
南京市江寧區富亞餐飲有限公司總經理
陳社育
南京曉莊學院副校長
馬國彬
南京國坤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高永祥
金陵科技學院副院長
徐少偉
南京康邦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應海寧
南京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副院長
葉紅霞
南京榮邦餐飲投資管理髮展有限公司總經理
宋逸成
江蘇經貿職業技術學院副院長
龍志文
南京綠泉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王衛兵
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副院長
原 松
南京好朋友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洪 濤
南京旅遊職業學院副院長
胡 林
南京高度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趙湘蓮
正德職業技術學院院長助理
魏 翌
江蘇好仕來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宋丁全
金肯職業技術學院院長
劉良玉
南京琅仁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王建成
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副院長
南京市城中片區
陶應勇
南京理工大學校長助理
尤佳春
江蘇開放大學副校長
閆祥林
南京農業大學副校長
陳 趙
南京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副院長
聶永江
南京林業大學副校長
陳 俊
鐘山職業技術學院副院長
金 松
南京體育學院副院長
楊曉華
江蘇聯合職業技術學院副院長
呂 斌
南京藝術學院副院長
崔曙錦
江蘇省教育超市有限公司總經理
祝興成
江蘇第二師範學院副院長
韓 鋒
南京風沙渡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武正林
三江學院黨委副書記、副院長
劉延雲
河北千喜鶴飲食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譚 忠
南京特殊教育師範學院副院長
尹 鋒
山東明德物業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分公司總經理
南京市城北片區
鄧志良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副校長
秦志祥
南京大學金陵學院副院長、副書記
高 明
南京工業大學黨委副書記、副校長
戚 易
東南大學成賢學院副院長
杭連生
南京審計大學副校長
王勇明
南京農業大學工學院院黨委書記
殷竹鈞
江蘇警官學院副院長
張 靜
江蘇省蘇食肉品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錢聞明
南京科技職業學院副院長
方 英
南京巨百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李叢峰
南京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副院長
張建軍
南京方通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
徐福田
江蘇衛生健康職業學院副院長
劉先鋒
珠海市丹田物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蘇通片區
周 高
蘇州大學總會計師
韋曙和
蘇州蘇大教育服務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張新亞
蘇州科技大學副校長
鈄兆令
蘇州兆宇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沈宗根
常熟理工學院黨委副書記、副院長
易昌冬
蘇州中快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溫兆奎
江蘇科技大學蘇州理工學院副院長
王治雷
蘇州君創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蔣 峰
蘇州大學文正學院副院長
馬聖武
蘇州馬琳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周 楊
蘇州大學套用技術學院副院長
夏廣兵
蘇州市藍天膳食服務有限公司董事長
丁志衛
蘇州工業園區服務外包職業學院副院長
孫玉兵
蘇州工業園區同發餐飲管理服務有限公司董事長
沙敏林
蘇州信息職業技術學院黨委委員、黨辦主任
喬 健
蘇州樂和餐飲管理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
張 健
蘇州市職業大學副校長
樊小東
南通大學副校長
周東華
蘇州工藝美術職業技術學院副院長
汪 鋒
南通職業大學副校長
韋 恆
蘇州工業園區職業技術學院副院長
張曉拔
南通航運職業技術學院副院長
尹江海
蘇州農業職業技術學院副院長
鄧海龍
江蘇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副院長
黃中浩
沙洲職業工學院機關黨委書記
汪水明
南通科技職業學院副院長
朱偉峰
蘇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副院長
陳 勇
南通理工學院副院長
蘇霄飛
蘇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副院長
袁德宏
江蘇商貿職業學院副院長
馬桂明
蘇州健雄職業技術學院副院長
嚴百強
南通百潤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姜巧玲
蘇州衛生職業技術學院副院長
王志剛
南通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副校長
錫常片區
田 備
江南大學副校長
朱錫芳
常州工學院副院長
陳曉東
無錫太湖學院副院長
彭 雷
河海大學常州校區管委會副主任
周丙洋
無錫商業職業技術學院副院長
費雲生
常州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副院長
張 瑜
江蘇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副院長
趙玲珍
常州紡織服裝職業技術學院副院長
強偉綱
無錫職業技術學院副院長
潘玉琴
常州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副院長
錢 紅
江陰職業技術學院院長
蔣新萍
常州輕工職業技術學院副院長
華裕良
無錫科技職業學院副院長
馬 宇
常州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副院長
陳 新
無錫城市職業技術學院副院長
周煒煒
江蘇城鄉建設職業學院副院長
孫振球
無錫工藝職業技術學院副院長
韓 黎
建東職業技術學院副院長
孫 佳
江蘇富源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莫洪國
常州揚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馮鑫博
無錫貞和明後勤保障服務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李新宏
常州常工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湯建石
江蘇理工學院副院長
丁 傑
常州常奧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黃海燕
常州大學副校長
陳新志
常州中快餐飲有限公司總經理
鎮泰揚片區
吳春篤
江蘇大學副校長
吳耕揚
江海職業技術學院副院長
姜朋明
江蘇科技大學副校長
丁傳安
揚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副院長
李大洪
鎮江市高等專科學校副校長
費擁軍
揚州大學廣陵學院副院長
曹仁勇
江蘇農林職業技術學院副院長
張曙光
泰州學院副院長
沈良鈞
江蘇江大恆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陳宜剛
泰州職業技術學院副院長
陸紀榮
江蘇航空職業技術學院副院長
朱國奉
江蘇農牧科技職業學院副院長
宋金海
江蘇旅遊職業學院副院長
徐再樓
南京理工大學泰州科技學院院長助理
洪 濤
揚州大學副校長
許 琳
南京師範大學泰州學院副院長
陳亞鴻
揚州市職業大學副校長
方光明
泰州高教後勤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鹽淮宿片區
龐 波
鹽城師範學院副校長
楊正亞
淮陰工學院副院長
宋長春
鹽城工學院副院長
文沛先
淮安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副院長
劉必千
鹽城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副院長
張建華
江蘇食品藥品職業技術學院副院長
侍杏華
江蘇醫藥職業學院副院長
王 丹
江蘇財經職業技術學院副院長
陳長飛
鹽城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副校長
胡海員
江蘇護理職業學院黨委副書記
周 軍
淮陰師範學院副院長
孫其松
宿遷學院黨委副書記、副院長
徐連片區
趙建嶺
中國礦業大學副校長
周麗麗
中國礦業大學徐海學院副院長
苗正科
江蘇師範大學副校長
李梅英
淮海工學院副院長
張玉勤
徐州醫科大學副校長
葛仁福
連雲港職業技術學院副院長
蔣留生
徐州工程學院副院長
吳其健
連雲港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副校長
蔣兆峰
江蘇建築職業技術學院副院長
王明高
江蘇財會職業學院副院長
朱作付
徐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副院長
陳 龍
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副院長
陳萬平
九州職業技術學院常務副院長
錢明俊
江蘇環宇物業服務有限公司董事長
曹利群
徐州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副校長
李應東
江蘇松霖餐飲有限公司總經理
劉希泉
徐州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副院長
譚 釗
江蘇安信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吳如根
江蘇安全技術職業學院副院長
鄭志祥
江蘇其利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錢 程
江蘇師範大學科文學院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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