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救護車收費標準

2014年11月11日,江蘇統一救護車收費標準 雙程收費改為單程收費。

標準定製背景,收費標準內容,

標準定製背景

病人突發疾病,叫個救護車卻發現除了救護車費用,還有擔架費、注射費等;本來去醫院是單程,可救護車卻要按雙程來收費……這些都是救護車收費中存在的亂象,現代快報記者昨天從江蘇省物價局獲悉,江蘇出台救護收費新規,從昨天起,全省統一救護車收費標準,每個省轄市內每公里最高4元。跨省轄市的每公里最高8元,各市可上浮不超過25%,下浮不限。據救護收費新規,各地不得自行制定收費項目。救護車用車裡程計算方法為,患者上車救護地點送達醫療機構救治前的實際行駛公里數。將以前的往返雙程收費,改為單程收費。

收費標準內容

統一後的收費計費方法,包括省轄市地域範圍內的急救範圍地段,院前醫療急救用車收費最高價格為4元/公里。對於異地轉移的病人,也就是跨越急救範圍地段用車,或用於接送、轉運傷病員的非院前醫療急救用車的,指導價格為8元/公里(單程計費),各省轄市可上浮不超過25%、下浮不限。
新規還規範了急救收費項目內涵。符合規定實施的院前危急重症搶救(如心臟驟停、休克、昏迷、急性呼吸衰竭、急性心衰、多發嚴重創傷等),設立“院前危急重症搶救費”,含出診、診查、治療、監護、監測、護理、注射、氧氣、材料、消毒、抬擔架等內容,項目價格由各省轄市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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