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出台重大行政決策須走5個法定程式

《江蘇出台重大行政決策須走5個法定程式》是2015年南京市人民政府發表的文章。

省政府近日審議通過《江蘇省行政程式規定(草案)》,對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等進行規範,明確重大行政決策出台前,須走5個法定程式。
《規定》明確,政府作出關乎經濟社會發展、關係民眾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決策,都要經過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5個法定程式,確保重大行政決策制度科學、程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
重大行政決策事項須經政府常務會議或部門領導班子會議集體討論決定,法制機構主要負責人列席會議、發表意見。政府重大決策出台前,要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聽取政協意見和向上一級政府報備。
建立重大行政決策全過程記錄和立卷歸檔制度,健全重大行政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和責任倒查機制,明確追責處理程式,對違法決策、決策嚴重失誤或依法應及時作出決策但久拖不決造成重大損失、惡劣影響的,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追究行政首長、負有責任的其他領導人員和相關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昨天,我省還端出了2015年立法工作計畫。省法制辦有關人士透露,在民生改善方面,2015年立法項目包括:《江蘇省養老服務條例》、《江蘇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江蘇省機動車停車場條例》、《江蘇省實施〈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修訂)等。
我省還將在保護生態環境等重點領域立法,比如《江蘇省節約用水條例》、《江蘇省濕地保護條例》等。此外,江蘇還將在全國省級層面率先制定《江蘇省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江蘇省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管理辦法》,出台《江蘇省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條例》、《江蘇省價格條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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