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區委組織部

根據《中共江門市江海區委、江門市江海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江門市江海區黨政機構改革>的通知》(江海委〔2011〕8號)和《關於印發<江門市江海區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江海委〔2011〕9號)檔案精神,保留中共江門市江海區委組織部,加掛中國共產黨江門市江海區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中共江門市江海區委老幹部局牌子;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與區委組織部合署辦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海區委組織部
  • 地點:江海區
  • 類別:組織機構
  • 相關:江門市江海區人民政府
單位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單位簡介

主要職責

區委組織部是區委主管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綜合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的組織工作路線、方針、政策;擬定有關組織、幹部工作的規定以及黨員、幹部管理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抓好黨的組織建設,探索和指導各基層、各類經濟組織中黨組織的設定和活動方式;研究和提出黨內生活制度建設的意見;抓好黨員的發展、教育、管理工作。
(三)考察各街道辦事處和區直部門以及其他列入區委管理的領導班子,提出調整、配備的意見和建議,辦理區管幹部的任免、調配、退(離)休審批手續;指導、抓好各級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
(四)研究制訂加強幹部隊伍建設的措施,抓好青年幹部、後備幹部、女幹部、黨外幹部的培養選拔工作。檢查、指導、協調知識分子工作。
(五)抓好黨的組織制度和幹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訂或參與制訂組織、幹部、人事工作的重要制度。
(六)制訂全區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規劃,抓好各級領導幹部的輪訓培訓,組織好各類幹部培訓班;協調、指導、檢查各街道辦事處和區直單位的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七)負責區管幹部出國出境政審工作和副處以上幹部出國(境)政審呈報工作。
(八)指導全區黨員電化教育工作;制定全區黨員電化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
(九)抓好離退休幹部黨支部的建設和老幹部思想政治工作,組織和指導老幹部開展政治學習和思想教育活動。
(十)抓好老幹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的落實,不斷完善老幹部的各項醫療保障機制。
(十一)加強老幹部之家各項硬體建設,組織老幹部積極參加各種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老幹部的日常保健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結合區直機關實際,制定區直機關黨建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三)指導機關黨組織搞好黨的思想、組織和作風建設。做好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抓好區直機關黨風廉政建設。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委組織部(區直機關工委、區委老幹部局)設5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負責部內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主管行政、文書檔案、通信等工作;負責部分文字綜合、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文電處理、檔案審核和機要保密工作;負責人事工資福利、計畫生育、年度崗位考核工作;負責有關財務、接待工作;抓好組織工作信息的宣傳報導,做好組織工作的調查研究;協調各股室的有關業務工作,負責本部機關和指導基層組織部門開展自身建設;負責編纂江海區組織史有關工作;做好領導交辦的工作。
(二)組織股(機關工委辦公室)
負責研究和制定全區黨組織建設工作的規劃和措施,提出加強黨內生活制度的意見和建議。抓好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組織開展創建“六個好”鎮級黨委和“五個好”農村黨支部工作,指導抓好機關、街道、社團黨組織的建設。抓好黨員隊伍建設,負責制定全區發展黨員工作規劃,指導、督促基層做好發展黨員工作;組織深入開展“創先爭優”、“學刊用刊”和電化教育工作,加強對黨員的教育培訓。負責檢查督促黨員領導幹部、基層黨組織領導成員民主生活會制度,以及民主評議黨員制度的落實。研究和指導街道和以黨支部為核心的村級組織建設,綜合指導街道、村兩級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負責承辦我區出席全市黨代表大會的代表推薦和區黨代表大會召開的有關組織工作,指導基層黨組織召開黨的代表大會或黨員大會,並做好換屆選舉工作。檢查、督促各基層黨委抓黨建工作責任制和考核制的落實,負責制定年度基層黨委黨建考核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黨內狀況的統計、組織關係轉接和黨費管理工作。負責《南方》等報刊征訂發行工作;做好領導交辦的工作。
指導全區的黨員電化教育工作;根據省、市黨員電化教育工作計畫和要求,制定本區的黨員電化教育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攝製有地方特色的黨員教育錄像教材,做好全區黨員電化教育音像教材的發行工作;抓好全區黨員電教幹部的業務培訓。
負責對機關基層黨組織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有關法規、上級黨委有關決議等情況進行檢查、指導、督促;負責制定機關黨建工作計畫:組織抓好區直機關黨員的理論和業務培訓:指導機關黨組織堅持黨的組織制度,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做好發展黨員和處理不合格黨員工作;負責抓好區直機關的黨風廉政建設;做好領導交辦的工作。
(三)幹部股(老幹部局辦公室)
抓好各級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組織制定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的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各街道、區直部門以及其他列入區委管理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進行考察,提出調整、配備的意見和建議,辦理區管幹部的任免、工資、待遇、退(離)休審批手續:承辦區管幹部的調配、交流及安置事宜:辦理市管幹部的任免及工資、待遇、退(離)休的呈報和審批:負責區管幹部統計和區管幹部檔案的管理:組織抓好全區黨的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檢察機關、民眾團體和民主黨派機關等參照國家公務員管理的工作;辦理區管幹部因公、因私出國出境的審查報批;做好領導交辦的工作。
貫徹執行中央、省、市和區有關老幹部政治、生活待遇的方針、政策;指導、檢查督促區直各部門及有關單位的老幹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實情況;做好老幹部思想政治工作,引導老幹部在兩個文明建設中繼續發揮作用;建立健全各級關工組織網路,指導和組織開展關工組織的工作;做好老幹部信訪的接待、處理、反饋工作;負責年終幹部統計、宣傳報導及年度、半年和工作計畫的起草工作;負責《秋光》雜誌的通訊報導和征訂發行工作;負責老幹部工作的政策、理論研究,掌握老幹部工作的動態,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負責老幹部信息計算機管理工作,及時掌握老幹部變化情況,定期更新老幹部計算機信息庫內容,為領導決策提供準確數據;承辦領導交辦的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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