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尺計重

水尺計重

水尺計重,指的是在阿基米德原理的基礎上,以船本身為計量工具,對船載貨物進行計量的一種方法。該種計量方法適用於價值不高或不易用衡器計重的海運散裝固態商品的計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尺計重
  • 外文名:checking weight by draft
水尺計重介紹,歷史沿革,檢驗情況表,

水尺計重介紹

水尺計重,指的是在阿基米德原理的基礎上,以船本身為計量工具,對船載貨物進行計量的一種方法。
水尺計重原稱固體公估,適用於價值不高或不易用衡器計重的海運散裝固態商品的計重。對承運的船舶通過觀測船舶吃水,求得船舶的實際排水量和船用物料重量,以計算所載貨物的重量。具有省時、省力、省費用的優點,為國際貿易和運輸部門所樂於採用。

歷史沿革

1952
上海商檢局於1952年上海首次出口散裝氟石時,開始水尺計重工作。水尺計重的測算方法,初期只是沿襲承運人以觀看船舶首、尾吃水來核對發貨人申報重量的方法,稱為“核對吃水”(CHECKING.DRAFT)。後來在此方法的基礎上,增加觀測船舶中外檔一舷的吃水,與船舶首、尾里檔吃水相加,以算求平均求得船舶總平均吃水,計算出該船舶受載貨物的重量。當時雖對船舶橫傾採取平艙(即對貨艙內貨物扒平)或調節水油使船舶左右吃水相等,但對船舶拱陷、船舶在縱傾狀態下對船首尾吃水、排水量和水艙內水深均未作相應校正。所以對測算的船載貨物重量產生的誤差較大。
1953
1953年,連雲港開始出口煤和少量磷灰土。當時連雲港的商檢業務屬上海商檢局管轄,由上海商檢局派員到連雲港辦理水尺計重。由於原觀測船舶吃水方法和各項原始數據來作相應校正引起誤差較大,故此次開始改為觀測6面吃水;對船舶拱陷、船首、尾吃水、排水量和水艙內水深均須作縱傾校正;對壓水艙內的壓載水也須採樣測定密度;測定港水密度用改進後的採樣器(南生採樣器)是從船舶舷外吃水一半深處的港水內採取水樣,以使水樣具有代表性。
1954-1955
為了統一測算方法和提高水尺計重精度,1954年,商檢總局在北京召集全國主要口岸商檢機構的有關公證鑑定人員進行討論,總結經驗,提出《固體公估操作規程》的初步意見,並於1955年開始改變了原測算方法。如改為觀測船舶首、尾、中、左、右六面吃水方法;對縱傾狀態下的船首、尾吃水和水艙內水深均作縱傾校正;對船舶拱陷以拱陷值1/2校正等。
1956
1956年,商檢總局在青島召開全國口岸商檢局登輪鑑定會議,制定了中國第一份《固體公估操作規程》,該規程明確的工作程式為:(1)查核船舶是否具備公估條件;(2)了解船用物料情況;(3)測定船舶吃水;(4)測定港水密度;(5)測定貯水量;(6)查測燃料;(7)核算吃水;(8)計算相應排水量/載重量;(9)排水量校正;(10)港水密度校正等。這次會議為全國商檢系統統一了水尺計重的測算方法,使測算船載貨物重量的精度有了較大的提高。嗣後於1958、1959、1964、1980和1990年在全國口岸商檢局登輪鑑定會議上都對該《操作規程》作不斷修改、補充,使測算船載貨物重量的精度進一步得到提高,達到允許誤差在±5‰以內。1958年青島會議上以實例計算,證實船舶拱陷校正,是拱陷值的72%,故應以拱掐值3/4校正;水艙內水深不是單純作縱傾校正,尚需結合艙內水的狀態作呆存水或將滿未滿校正。
1964
1964年在大連會議上,對天津商檢局塘沽處提出的日本根本宏太郎的《關於縱傾下船體排水量速算問題》的論文(即對船舶大縱傾狀態下的排水量校正問題,簡稱根本氏計算公式或稱排水量縱傾2次校正)進行研究驗證,一致認為根本氏計算公式對大縱傾狀態下船舶排水量校正具有數值精度高、計算速度快的優點,值得採納推廣套用。為此,會議決定在水尺計重工作中進行試用,從而大大提高了測算船載貨物重量的精確度。
1980
1980年在廈門會議上,原《固體公估操作規程》改為《水尺計重技術規程》,將“根本氏”計算公式補充在《水尺計重技術規程》內,同時將上海商檢局所提出的水艙內呆存水和將滿未滿的簡化公式亦補充入《水尺計重技術規程》內,兩項簡化公式各減少原計算公式的一半,縮短了計算時間。
上海商檢局的水尺計重工作,從50年代以後工作量逐年增加。1959年中國開始向日本出口生鐵,上海港的水尺計重工作量大大增加;1968年,中國開始進口廢鋼,當第一艘載運廢鋼的船來上海港時,經上海商檢局按水尺計重方式計重,測算結果,缺重較多,發貨人對商檢局計重的結果,心說誠服並表示願承擔補重責任。1969年,中國從伊朗、日本、巴西和印度進口大量生鐵,每年約有100萬噸,水尺計重工作量又相應加重;1976~1979年中國從澳大利亞進口大量鐵礦砂,且用載重量3萬噸以上的大船運載,因上海港航道吃水深度不夠,需要在綠華山錨地過駁減載。商檢局計重人員須赴綠華山錨地做過駁前的水尺計重。在大海上看吃水不同於黃浦江上看吃水,海上風大浪涌,難度很大,這就迫使工作人員要練就具有大海上看水尺的能力,以適應變化的情況;1980年,上海商檢分公司成立以後,開始接受國外委託鑑定業務,從1984年起始,計重人員曾多次赴國外港口做進口鉻礦等裝船水尺計重工作,每次都能順利完成任務。
在繁重工作任務面前,如何使水尺計重工作做到既迅速又準確,是商檢計重人員經常研究的問題。1959年考慮在大風大浪中看準船舶吃水,曾試製了一種“阻波器”,後因其他因素的影響,阻波器實用性不夠理想。50年代,計重人員在觀測吃水時,是用小舢板劃著名觀測,由於工作量的增加,用小舢板觀測吃水已不能適應工作需要,後改為租用機動船觀測吃水。到1976年,商檢局自備一艘小艇,專用於觀測船舶吃水。1985年開始把電子計算機(攜帶型微機)運用到水尺計重工作中。計重人員把測定的原始數據輸入編有專用程式計算機內,就無需再查找船舶資料,船載貨物重量的結果很快就被正確地列印出來。微機的運用既大大縮短計算時間,又可防止查表和運算的差錯。
1970年以後的數年中,曾發生4次從美國進口散裝化肥重量短少索賠事件,發貨人會同美國公證人麥遜來上海探討水尺計重索賠問題,當同商檢局水尺計重從員進行技術交流時,商檢計重人員發現化肥重量的短少原因是由於美方在裝港做水尺計重時,將船舶常數錯算成負值所造成。經指出,麥遜承認是裝港計算有誤。另外2艘船裝從美國進口的硫磺短重,美方又派公證人強生以發貨人身份來上海談短重問題,並會同登輪觀看商檢局水尺計重的操作,當會同計算港水密度校正時,又發現美方在計算港水密度時有錯誤。經指出,強生承認上海商檢局測算方法和計算結果均準確無誤。從這幾次同外方交流的結果來看,商檢局的水尺計重技術水平和準確性是比較可靠的。1980年前後,中國大量出口飼料(山芋乾),國外發現多次重量短少而向中方索賠。上海商檢局派員隨船赴國外進行考察。通過裝船、航行和卸貨時的考察,對山芋乾含水量進行對比試驗,發現山芋乾短重的原因,主要是由於貨物本身水分在航程中自然蒸發減少所致。
1986-1987
由於商檢局計重人員的認真細緻,挽回了不少國家經濟損失。1986年6月4日,對到港的“GAROUFALIA”輪水尺計重,計算結果發現該輪所裝的鋼坯切頭短少602噸,船方開始認為不可能,經過商檢計重人員對每一環節每一數據認真複查無誤後,與船方核實,船方才不得不承認短裝,為國家挽回15萬美元左右的經濟損失。1987年1月10日到港的“奧利瑪”輪,裝載的進口化肥短少780噸,每噸以220美元計,又一次為國家挽回17萬美元。另外,在實際工作中,曾發生過裝卸部門和部分船員不配合商檢,使水尺計重工作無法進行,如水尺計重工作所需時間:在裝、卸貨前約為1~2小時;裝、卸貨後約為2~3小時。但有時港方只考慮快裝快卸早開船,不考慮水尺計重工作的時間或只給半小時至1小時的工作時間。為了維護國家的利益,經多次同港方交涉,據理力爭,港方終於同意,保證了水尺計重工作的時間。
1989
1989年,國家商檢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規定,發布《商檢機構實施檢驗的進出口商品種類表》,增加了許多法定檢驗商品,商品的重量也屬於法定檢驗範圍,水尺計重人員更須精益求精,提高技術水平,同時督促有關部門做好配合工作,才能切實做好上海口岸進出口商品的水尺計重工作。
1990
1990年,國家商檢局在上海召開重量鑑定技術委員會會議,對上海商檢局負責修訂的《進出口商品重量鑑定規程——水尺計重》(以下簡稱《水尺計重規程》)進行鑑定,代表們對《水尺計重規程》提出修改意見,對修訂稿認為明確含意、統一符號、表達確切、公式排列順序、便於套用微機等方面給予好評,並通過鑑定。

檢驗情況表

年份
批次
重量(萬噸)
年份
批次
重量(萬噸)
年份
批次
重量(萬噸)
1951
41
0.6
1961
100
1981
164
1952
193
10.9
1962
59
1982
195
1953
206
10.9
1963
31
1983
203
1954
134
6.2
1964
19
1984
234
1955
127
1965
347
1985
331
753.9
1956
119
1966
208
1986
352
1144.7
1957
106
1967
75
1987
288
795.4
1958
178
1968
70
1988
297
778.8
1959
189
1979
155
1989
314
818.2
196O

1980
155
1990
475
964.0
說明:(1)1951~1968年統計包括容量計重,1968年第四季度起統計中斷。
(2)1979年起恢復統計,水尺計重單獨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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