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粹派綱領

民粹派綱領,民粹派規定其目標、任務及實現方法的基本理論檔案。先後由數個檔案組成。1873年由克魯泡特金起草的柴可夫派的綱領規定:小組成員應同關心變革者建立緊密聯繫,從人民中產生鼓動員,最後舉行武裝暴動;革命者應放下架子,變成農民或工人,從事宣傳活動。“到民間去”運動失敗後,1876年成立的“土地與自由社”先後擬定兩個綱領,規定:全部土地交農村勞動階層進行平均分配;根據地方願望將俄羅斯帝國分為幾部分;將全部社會職能轉交給村社,實行村社自治;用宣傳鼓動組織革命力量,儘快實行暴力變革,防止資本主義的發展。80年代提出的《民粹派基本提綱》較全面地反映了民粹派的觀點和立場,主張人類平等,指出民粹派的任務是為被壓迫人民的理想和利益而鬥爭。反對專制制度束縛,提倡思想自由和精神自由;農民和平民知識分子是傑出的階級,只有實現土地國有化、初等義務教育、承認村社對農民來說是國家的土地占有形式、公眾代表審判制度和大赦政治犯等才能滿足這兩個階級的要求。具有較強的無政府主義傾向和階級局限性。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