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幹部

民兵幹部不是專職人民武裝幹部(簡稱專武幹部),是指編入民兵隊伍的民兵中的骨幹人員。是基層做好民兵預備役工作、徵兵工作和戰時兵員動員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是軍隊預備役幹部的來源之一。

選拔標準,任用程式,主要職責,

選拔標準

1、忠誠於黨並熱愛軍事工作;
2、有一定民眾基礎;
3、具有村支兩委的幹部身分,身體素質好。

任用程式

1、鼓勵熱愛軍事工作的年青人積極參與競爭當前全國各村級組織,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
2、在選舉政策上給於支持;
3、選入村支兩委的預提對象進行集中培訓,根據培訓綜合考察結果再由鄉鎮武裝部根據民兵幹部缺編情況,提名到鄉鎮黨委(民兵營黨委)研究決定,由鄉鎮武裝部長,政治教導員簽署命令任命,並報縣軍事機關備案;
4、任職期限一般應於村民委員會一樣三年一屆。

主要職責

民兵幹部主要負責本民兵連的組織建設、軍事訓練和日常動態和靜態管理,隨時作好完成各種急難險重任務準備,達到平時應急、戰時應戰要求,促進經濟與軍事工作的有效落實。
政治指導員一般由村支書兼任,在任命前,基層武裝部向鄉鎮黨委匯報指導員人選,並經鄉鎮黨委綜合考評後,由鄉鎮黨委發文任命。主要負責民兵連的政治工作和思想教育工作,指導和配合連長狠抓軍事訓練、日常管理、組織整頓和幹部調整配備,總結表彰先進,並隨時做好戰備應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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