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訴狀

民事起訴狀

民事起訴狀,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在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他人發生爭議時或者需要確權時,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判的法律文書、起訴狀是刑事自訴案件的自訴人或民事、行政案件的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指控被告的書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事起訴狀
  • 外文名:Civil complaint
  • 類別:訴訟法律文書
  • 起訴條件:有明確的被告
起訴條件,起訴事項,起訴流程,作用,格式,製作要點,書寫要求,訴狀範文,

起訴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起訴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起訴流程

1、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實行公開審理。對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將在開庭三日前通知雙方當事人。
2、開庭審理大致分為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和評議,宣判等幾個階段。如果您提出迴避申請,你需要說明理由。如果您不提出申請或者申請被駁回,庭審將繼續進行。
3、在法庭調查階段,審判長或審判員將組織雙方當事人,針對自己的請求和主張,按順序分別舉證、質證。質證是當事人圍繞證據的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針對證據有無證明力以及證明力大小,進行質疑、說明和辯駁。
4、在法庭辯論階段,審判長或審判員將組織雙方當事人針對爭議焦點,圍繞全案事實、法律責任等發表意見。
5、在評議、宣判階段,合議庭或審判員將對庭審情況進行總結,對雙方當事人發表的意見進行評議,表明是否予以支持,並闡明理由。
6、如果您是原告,經法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7、作為當事人,在宣判前任何訴訟階段,您都可以同對方當事人進行和解,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主持調解。如果不同意調解或未達成調解協定,人民法院將繼續審理並作出判決。

作用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遞交民事起訴狀,人民法院經審查並決定受理後,將直接引起民事訴訟程式。民事起訴狀的作用在於:
1、當事人提交起訴狀是其行使起訴權的表現,是其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請求國家司法救濟的途徑,有利於其實體權利依法得到應有保護;
2、起訴狀是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予以立案、受理的憑證;
3、起訴狀是人民法院對民事糾紛進行調解和審理的基礎,通過起訴狀可以使法院了解原告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為公正、合理地解決糾紛打下基礎;
4、起訴狀也是被告應訴答辯的依據。

格式

基本格式
民事起訴狀
原告:名稱: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___性別:_____ 年齡:___
民族:___ 職務:___工作單位: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
被告:名稱: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___性別:_____ 年齡:___
民族:___ 職務:___工作單位: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 (姓名)
年 月 日
附:契約副本____份。
本訴狀副本___份。
其它證明檔案__份。
①事實和理由中應寫清契約簽訂的經過、具體內容、糾紛產生的原因、訴訟請求及有關法律、政策依據。
②原告應向法院列舉所有可供證明的證據。證人姓名和住所,書證、物證的來源及由誰保管,並向法院提供複印件,以便法院調查。
③本訴狀適用於被告為法人或其它組織。
民事起訴狀內容
(1)標題。單列一行在正中寫“民事起訴狀”或“民事訴狀”。
(2)訴訟參與人身份等基本情況。如原告是公民的,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如果原告是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則需寫明法定代理人的姓名,以及與原告的關係。原告如是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原告寫單位名稱、地址。次一行寫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法定代表人應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原告不論是公民或者法人,如有委託代理人的,在原告的下一項還要寫明委託代理人的姓名、職務以及與原告的關係。被告欄的事項與寫法與原告欄的事項和寫法相同。
(3)訴訟請求。這一部分主要寫明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解決原告一方要求的有關民事權益爭議的具體問題。如要求損害賠償、債務清償、履行契約、產權歸還等。訴訟請求應寫得明確、具體、簡明扼要。
(4)事實和理由。這一部分是民事訴狀的 正文和核心部分,是請求人民法院裁決當事人之間權益糾紛和爭議的重要根據。一般是先寫事實,後寫理由。事實部分,主要是寫明被告侵權行為的具體事實或當事人雙方權益爭執的具體內容,以及被告人所應承擔的責任。包括發生爭執的時間、地點、原因、情節和事實經過都應具體寫明,其中,應著重寫清楚被告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和應承擔的責任以及雙方當事人爭執的焦點和實質性分歧。事實寫清楚以後,提供充分的人證、物證、書證及其它足以證明原告起訴有理的證據。理由部分,就是根據事實和證據,寫明認定被告侵權或違法行為的性質和所造成的後果及應承擔的責任;同時寫明提出請求的政策和法律依據,但必須注意援引法律應準確、適當。
(5)訴狀所遞交的人民法院名稱。可以這樣寫:“為此,特向你院起訴,請依法判決!此致××××人民法院”。
(6)具狀人簽名或者蓋章,並註明提交訴狀的年月日。
(7)附項。應依次寫明本訴狀副本的份數;書證、物證的名稱、件數;證人的姓名和住址。 年 月 日

製作要點

首部:
1、註明文書名稱,在首頁正上方標明民事起訴狀。
2、當事人的基本情況:當事人是公民的,寫明其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工作單位和住址。如果當事人不具有民事訴訟行為能力,應寫明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況,並寫明其與當事人的關係;當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其全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電話、企業性質、工商登記核准號、經營範圍和方式、開戶銀行及帳號等項內容。當事人應分原告、被告、第三人依次寫明,如果有數個原告、被告、第三人,則依據他們在案件中的地位和作用,分別依次排列。當事人委託了訴訟代理人,應在各自委託人後寫明其姓名及所在律師事務所名稱或其職業。
製作起訴書首部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被告的基本情況原則上應與原告基本情況所列事項一樣。但由於案件具體情況不同,原告並不一定都能清楚地知悉被告的情況,因而允許原告知道多少寫多少。
2、關於住址和地址的確定。公民的住址一般指戶籍所在地的地址,如其戶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則可寫經常居住地的地址。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地址則指其住所地,即主要營業地或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的地址。
正文:
正文包括訴訟請求、依據的事實、理由及有關證據材料。
1、訴訟請求:訴訟請求是民事糾紛當事人通過人民法院向對方當事人所主張的具體權利,在起訴狀中則表現為原告請求法院審理的具體事項。訴訟請求的提出應當明確、合法、具體,應根據事實和法律,慎重、周密地提出請求,切忌含糊、籠統,更不可無視事實和法律提出無理或非法的要求。
2、事實和理由:這是民事起訴狀的核心部分,是請求人民法院裁決當事人之間權益糾紛和爭議的重要依據。首先,應針對訴訟請求,全面、客觀、詳細地闡明當事人雙方爭議的事實或被告侵權的事實。主要寫清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係,雙方糾紛的發生和發展情況,當事人之間爭執的主要焦點和雙方對民事權益爭執的具體內容,與案件有直接關聯的客觀情況和實質性分歧意見。然後,依據事實,分析出雙方糾紛的性質,被告所應承擔的責任;根據有關法律規定闡明理由,分清是非責任,以論證其訴訟請求的合情、合理、合法。
闡明事實和理由時,應注意:
(1)事實、理由的陳述要與訴訟要求一致,不能相互矛盾,也不可脫離訴訟請求無目的地講事實;
(2)事實的敘述應具體、清晰、層次分明、祥略得當,交待清楚與爭議有關的關鍵情節,以便使法院迅速了解雙方爭議焦點所在,明確調查、審理的重點;
(3)闡明理由時,應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針對所述事實闡明理由,並以法律規定為依據,證明其訴訟請求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從事實和法律上有力地支持其訴訟請求,切不可胡編亂造,強詞奪理;
(4)案情簡單的,事實和理由可以合寫,邊敘述事實邊闡述理由。
3、證據:寫明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能夠證明案情的證據的名稱、件數或證據線索,並寫明證據來源。有證人的,則應寫明證人的姓名和住址。
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稱。
2、原告簽名,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組織則應加蓋公章。如果起訴狀是委託律師代書,則在起訴日期下寫明代書律師姓名及其所在律師事務所名稱。
3、附項:應附上本起訴狀副本,副本份數應按被告(包括第三人)的人數提交。隨起訴狀一起提交證據的,列明證據名稱、數量。
4、起訴日期。
民事起訴狀,是民事原告為維護自身的民事權益,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他人發生爭議時,依據事實和法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依法裁判的訴訟文書。民事案件主要包括如下三大類:一是婚姻家庭糾紛案件;二是財產權益糾紛案件;三是智慧財產權糾紛案件。
民事訴狀種類
當前主要有:民事起訴狀、民事反訴狀、民事抗訴狀、民事答辯書、民事再審申請書和民事撤訴書六種。
民事抗訴狀,也叫民事抗訴書。民事答辯狀,也叫民事答辯書。

書寫要求

(一)首部應依次寫明
文書名稱"民事起訴狀",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況。原告應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被告基本情況的寫法和原告相同,如有的項目不知道的,可以不寫,但必須寫明被告的姓名或名稱與住址或所在地址。因為"有明確的被告"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法定條件之一。如有的被告下落不明(如離婚案件的對方當事人),則要說明原因和有關情況。
關於"住所、住址、所在地址"的提法問題。住所,通常亦稱住所地。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起訴狀中要求寫明公民的住址,一般是指該公民的住所地的地址,但該公民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則可寫經常居住的地址。為便於聯繫,提高辦案效率,在訴狀中應儘量寫明原、被告的通訊號碼(如辦公電話、住宅電話、手機、BP機等)。
(二)正文包括以下內容
1、訴訟請求。要寫明請求法院解決什麼問題,提出明確的具體要求。如請求離婚,有多項具體要求的,可以分項表述。如在離婚案件中有三項具體要求的,寫為:①請求判令原、被告離婚;②婚生子×××由原告撫養,由被告給付撫育費;③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分割、債務依法承擔。
2、事實與理由。要擺事實,講明道理,引用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為訴訟請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據。擺事實,是要把雙方當事人的法律關係,發生糾紛的原因、經過和現狀,特別是雙方爭議的焦點,實事求是地寫清楚。講道理,是要進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確責任,並援引有關法律條款和政策規定。在離婚案件,一般要寫明雙方何時結婚,婚前感情基礎如何,婚後感情變化情況,何時因何原因關係開始惡化,以致發展到破裂的地步等;說明請求準予離婚的理由,並引用婚姻法有關條款;對離婚後的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提出處理意見,便於法院依法審理。
3、證據及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提起民事訴訟的原告負有舉證責任,要能夠舉出證明案情事實,支持自己訴訟主張的各種證據,包括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的陳述、鑑定結論、勘驗筆錄,等等。列書證,要附上原件或複製件,如系摘錄或抄件,要如實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斷章取義、並應註明材料的出處;列舉物證,要寫明什麼樣的物品,在什麼地方由誰保存著;列舉證人,要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證明什麼問題等。
尾部寫明受訴法院名稱,附屬檔案除寫明起訴狀副本×份外,提交證據的,還要寫明證據的名稱和數量。最後由起訴人簽名蓋章,寫明起訴日期。
民事訴狀,應當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起訴狀應當記明以下事項:
(一)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這一法律規定高度概括了民事訴狀的內容。根據這一法律規定,結合民事訴訟實際,民事訴狀的一般結構和內容要素,大致如下:
①標題。寫“民事訴狀”或“民事起訴狀”。
②當事人基本情況。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包括原告和被告。先寫原告,後寫被告,分段依次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等項。當事人如系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則在原、被告項內,第一項寫明單位名稱和所在地,第二項寫明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當事人有數人時,應依次寫出,按享受權利和應盡義務的大小排列。享受權利大的原告和應盡義務大的被告分別先列寫,然後按順序列寫。基本情況的寫法相同。如果有訴訟代理人的,可在各該當事人名下,另起一段寫明訴狀代理人的姓名、單位和職務。
如果有第三人參加訴訟的,應在列寫完當事人之後,寫明第三人的姓名和基本情況,並且根據案情需要,證明第三人與原、被告的關係。
請求事項請求事項,即案由。主要寫明請求解決爭議的權益和爭議的事物,即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解決原告一方要求的有關民事權益爭議的具體事項。如請求人民法院解決損害賠償、債務清償、契約履行或者要求與被告離婚、給付贍養費、繼承遺產等事項。離婚案件,應先寫明請求判決與被告離婚;其次,要明確提出對子女的撫養及財產分割的意見和要求。
事實和理由 應寫明下列內容:
①事實部分:要圍繞著訴訟目的,全面反映案件事實的客觀真實情況。敘事要完整,要講明民事案件案情事實的六個要素。即時間、地點、人物、事件、原因和結果;敘事要真實。訴狀是法院受理案件的重要根據之一。敘述案情時,必須實事求是,反映案件事實的本來面貌;敘事要明確。與爭議事實有直接關係的事實,要詳細敘述明白,與案情事實關係不重要的,但必須交待清楚的,可以簡要概括。敘述事實用詞要準確,達到表達恰當。
②理由部分:主要是列舉證據,說明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根據事實,對照法律有關條款作理由上的論證。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說明當事人負有舉證責任。訴狀中所敘述的主要事實,都要列舉相應的證據。
事實和理由,既可以分別寫,又可以合在一起寫,擺事實,講道理。根據事實和證據,按照法律有關規定,分析論證,分清是非曲直,明確權利義務關係,確認民事法律責任。
請求目的 此段在寫法上要照顧到“請求事項”,就是說如果在“請求事項”中已寫得很具體了,這裡就可以簡單寫為“請依法判決,滿足我的訴訟請求”。如果前面沒有寫具體,此處則要寫得明確、具體、詳盡。內容較多的,可以分條或分段寫清楚。

訴狀範文

民事起訴狀
原 告:楊某,男,1963年6月12日出生,現住某市甲區某街道12組97 號.
被告:李某,男,1954年3月12日出生,現住某市乙區某街道18組12號.
訴訟請求:
1、李某返還楊某欠款18000元人民幣;
2、訴訟費XX元由李某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04年4月1日,李某因經營資金緊張向楊某借款18000元用於周轉,
寫下借條並約定6個月後一次還清欠款,利息按照銀行利息支付。
到期後,李某以沒錢為由拒絕歸還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1、李某所寫欠條一張。
2、見證人王某,某市甲區某街道司法所長。
此致
某市某區人民法院
附:本訴狀副本1份
起訴人 楊某
2006年3月5日
註:1、本訴狀供公民提起民事、行政訴訟用,用鋼筆或毛筆書寫。
2、“原告”、“被告”欄,均應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對民事被告的出生年月日確實 不知的,可寫其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項。被告是法人、 組織或行政機關的,應寫明其名稱和所在地址。
3、“事實與理由”部分的空格不夠用時,可增加中頁。
4、起訴狀副本份數,應按被告人的人數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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