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狀的法律依據

起訴狀的法律依據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第五十九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起訴狀的法律依據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
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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