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關係設立

民事法律關係設立是當事人之間發生具體的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民事法律關係一經設立,即產生了一系列法律後果。主要為:民事主體依法享有某種民事權利或承擔某種民事義務。如租賃法律關係一經設立,、承租人即具有請求出租人交付租賃物讓其占有和使用的權利並負有支付租金的義務,出租人則有請求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權利並負有向承租人提供租賃物讓對方占有、使用的義務。

如租賃法律關係一經設立,、承租人即具有請求出租人交付租賃物讓其占有和使用的權利並負有支付租金的義務,出租人則有請求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權利並負有向承租人提供租賃物讓對方占有、使用的義務。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已經成立的民事法律關係。否則,即要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民事法律關係依一定的法律事實而產生。因而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事件和人們的有意識的活動都是民事法律關係設立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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